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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多婚者的信息標誌


2019年2月01日 - c24小編 爾康說事 
   
爾康說事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意識不斷增強以及中西方文化交流日趨密切,中國的離婚率和婚外戀也不斷呈上升趨勢。有的青年夫婦,婚前一見鍾情,相親相愛,但婚後一年半載就分道揚鑣,另尋新歡。有的中年夫婦,婚前曾是青梅竹馬或海誓山盟,但婚後卻夫妻反目,情侶變仇侶,親家成冤家。夫妻離異,家庭變故,首當其衝的是青少年兒童,他們的性格往往變得孤僻,行為古怪,處事偏激,易入歧途而成為社會的隱患。夫妻離異,養兒育女的責任大都落到當事人父母的肩上,給其父母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同時也加重了父輩的經濟負擔。為此,作為易學研究者,如能用易學預測理論,積極探索出離婚、多婚者的信息規律,以致用易學理論來指導青中年人士正確尋找婚偶,從而降低社會的離婚率進而保護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造福人類,這無疑具有深廣的現實意義。

離婚、多婚者有無信息規律可行呢?答案:有。而且這規律就隱藏在每個人的四柱中。13年來,筆者通過對800餘名離婚者的四柱作探索研究時發現:夫妻雙方的四柱中,如有一方有離婚或多婚的信息,而另一方沒有,這樣的婚姻組合,婚後有40﹪的夫妻會離婚;如果夫妻雙方的四柱中都有離婚、多婚的信息,婚後,90﹪的夫妻會離婚。為此,易學研究者在指導他人婚配時,應儘量避免男女雙方的四柱都有離婚信息的這種組合。對這樣的婚姻組合,即使男女雙方已達到了「男歡女愛,水火相容,難分難捨」的境地,也要勸說他們儘量婚前分手,以避免造成婚後之遺憾。

關於離婚,多婚者的信息標誌,古今著書頗豐,原理闡述不下千萬條。但這些原理繁瑣多贅,魚龍混雜,令人難以適從,把握不住要領,最終只會把人引入迷宮而無法來指導預測實踐。為此,筆者堅持「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大道易簡」「實踐再實踐」的預測原則,總結出如下離婚、多婚者的信息規律。

一、表現在四柱結構或六親上的規律

1、年支、月支、日支相互沖制者。(因月支為婚姻宮,日支男為妻宮,女為夫宮,此兩宮不能遇沖,沖則短暫,沖則離散。)

2、四柱中兩支或三支同時衝剋月支或日支者。

3、男女雙方的四柱中,一方的年支或月支,或日支衝剋對方的月支或日支者。

4、四柱地支中沖星,合星混雜者。



  

5、四柱中梟殺劫傷混雜者。

6、四柱天干中兩甲合一己,兩庚合一乙,兩丙合一辛,兩壬合一丁,兩戊合一癸者。

7、女命官殺混雜者。

8、女命官星多又無食傷克制者。

9、女命逢「梟神奪食」又遇「傷官見官者」。

10、女命逢「傷官見官」殺梟又見者。

11、女命官弱而食傷旺又無印製者。

12、男命財多食傷旺,比劫弱而難制財者。

13、男命財弱而比劫旺又無官制比劫者。

二、表現在神煞上的信息規律

1、四柱中帶有「孤鸞煞」者。孤鸞煞的查找以日時兩柱為為主。見以下干支者為帶「孤鸞煞」:乙巳、丁巳、辛亥、戊申、壬寅、戊午、壬子、丙午。

2、出生之日是「陰陽差錯日」者,指以下干支: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

3、四柱中帶「魁罡星」者,指壬辰、庚戌、庚辰、戊戌(其中以日月柱見之為主)。

4、四柱地支帶孤辰、寡宿、亡神、勾絞、劫煞者。其查法以日柱和年柱地支同時查找其它三柱的地支。其查找表如下:

年支和日支

神 煞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孤辰 寅 寅 巳 巳 巳 申 申 申 亥 亥 亥 寅

寡宿 戌 戌 丑 丑 丑 辰 辰 辰 未 未 未 戌

亡神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劫煞 巳 卯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勾絞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上述原理的分析方法:以「四柱結構」「六親」原理分析法為主,兼看「神煞查找法」就能準確無誤地判斷出某人是否帶有「離婚、多婚」的不祥信息。現舉例論證如下:

例證〈1〉方榮,男,王梅,女,此二人原系夫妻,雙方四柱排列為:

食 財 財 財日元 比 才 食

乾造:丙 辰 戊 戌 甲 寅 己 巳

↓ ↓

魁罡 孤辰·劫煞

官 殺 殺 食 日元官 財 梟

坤造:癸 亥 壬 戌 丙 子 庚 寅

↓ ↓ ↓

寡宿 桃花 孤辰·寡宿

差錯日 亡神·勾絞

分析:男柱財多身弱,財為妻,故為多妻多婚之象。神煞中又帶「魁罡、孤辰、劫煞」三種凶星,故為「二妻之命」;女柱中「官殺混雜,梟神奪食」,神煞中又帶「孤辰、寡宿、桃花、勾絞、陰陽差錯日和亡神」六種凶星,亦為多夫多婚之象。此二人婚前請筆者合婚,筆者斷言:男女雙方都帶離婚信息,若結婚,兩年內必離異。二人不聽勸阻,強行結合。果然結婚兩年後,於2002壬午年太歲天克地衝女柱日元(丈夫官)時離婚。

例證〈2〉陳文華,男,李建英,女,此二人原系夫妻,雙方四柱排列為:

才 傷 比官 日元 劫 財 官

乾造:庚戌 丁 亥 丁 巳 辛 亥

↓ ↓ ↓ ↓

魁罡 劫煞 孤鸞 孤鸞·孤辰

亡神 劫煞

劫 食 傷 殺 日元 比 梟 財

坤造: 辛 亥 癸 巳 庚 申 戊 寅

↓ ↓ ↓ ↓

孤辰·亡神 劫煞 劫煞 孤辰·亡神

勾絞 勾絞

分析:男柱中兩亥衝剋一巳,妻宮被衝剋不利婚,神煞中又帶「孤鸞、孤辰、魁罡、亡神、劫煞」五種凶星,為離異多婚之象;女柱中亥沖巳月宮,婚姻宮被衝散,寅沖申,丈夫宮也被衝擊,神煞中又帶「孤辰、勾絞、亡神、劫煞」四種凶星,亦為離婚、多婚之象。而且男女方的四柱結合又構成「三亥衝剋二巳」,即男方妻子宮被沖不穩,女方婚姻宮被衝破而散離。

此二人婚前曾請筆者合婚,筆者斷言:雙方都帶離婚、多婚的信息,故勸二人趁早分手並提倡晚婚,若早婚,待1995(乙亥年)將發生婚變,但二人當時正處於熱戀階段不願分手,於1992年(壬申年)結婚,婚後三年,果於95年(乙亥年)離婚。此年離婚者,雙方四柱與太歲構成「四亥衝剋二已」之故。

例證〈3〉劉永新,男,張玉菊,女,此二人原系夫妻,雙方四柱排列為:

梟 殺 梟 殺 日元才 劫 傷

乾造:庚 戌 庚 辰 壬 午 癸 卯

↓ ↓ ↓

魁罡魁罡·寡宿 桃花

比 比 食 印日元 殺 官 才

坤造:甲 寅 丙 子 甲 申 辛 未

分析:男柱中「殺梟傷劫混雜」,妻財午火又入戌土殺墓,神煞中又帶「魁罡桃花寡宿」三種凶星,為克妻多婚之象;女柱中,年柱與日柱構成「天比地沖」,丈夫宮被沖不吉,加之官殺混雜,亦是離婚之象。

此二人中,女方是筆者的學生,婚前當事人曾請筆者為其合婚,筆者細推二人的四柱,坦誠奉勸其女不能和此男結婚,否則婚後三年內必有生離死別之憂。當時男女雙方處於熱戀中,故勸說無效。後結婚三年,果於1998戊寅年寅月離婚,離婚三個月後又復婚,復婚半年後,其女於1998戊寅年亥月因丈夫痴迷賭博失手,家底虧空,債台高築,絕望而服毒身亡。女方親人以淚洗面,追悔莫及。男方呢,最後連續結了兩次婚。此二人於1998戊寅年離婚,復婚又造成女方喪生之原因:太歲「天克地衝」女方丈夫宮之故。

例證〈4〉戴永強,男,皮玉香,女,此二人原系夫妻,雙方四柱排列為:

梟 比 殺 梟 日元財 才 殺

乾造:己 酉 丁 丑 辛 卯 甲 午

↓ ↓

寡宿 桃花·勾絞



  

官 梟 殺 印 日元殺 比 印

坤造:辛 亥 庚 子 甲 申 甲 子

↓ ↓ ↓ ↓

孤辰 桃花 劫煞 桃花

亡神·勾絞

分析:男柱中年支沖日支,妻宮被衝剋不穩,妻財星一正一偏,神煞中又帶「桃花、寡宿和勾絞」三種凶星,故為離婚再婚之象;女柱中官殺梟三混雜,神煞中又帶「桃花、孤辰、劫煞、亡神和勾絞」五種凶星,亦為離婚再婚之象。

以上二人,男方是某縣法庭庭長,女方也在該縣公安局工作,婚後七年由於感情不睦而離婚,後又各自另尋所愛。

例證〈5〉譚文,男,戴曉紅,女,此二人原系夫妻,雙方四柱排列為:

才 傷 才 傷 日元劫 傷 傷

乾造:辛 丑 辛 丑 丙 午 己 丑

桃花·孤鸞

陰陽差錯日

比 財 印 官 日元財 比 印

坤造: 甲辰 癸 酉 甲 戌 甲 子

↓ ↓

桃花 沐浴

分析:男柱中丑土食神太多太旺,造成土不生妻財辛金,反而「土多埋辛妻」,辛妻入三丑墓」,「三丑害午火妻坐」,午又為「桃花、孤鸞和陰陽差錯日」,婚姻必不吉祥;女柱中年月柱「天生地合」,但年日柱卻「天比地沖」,又帶「桃花和沐浴」二凶星,此女婚後必定背叛丈夫而與他男合好私通。

以上二人,男方是某小學老師,女方是農民,夫妻結婚前八年感情較好,到1997(丁丑年)戌月,女方因和他男通姦被丈夫抓住砍成重傷,幾乎喪命,後夫妻離婚各自另尋伴侶。此二造97(丁丑年)出事訣裂者:丑太歲與二命造構成「四丑害一午」,丑土太多重而物及必反之故。

例證〈6〉劉金華,男,唐麗香,女,此二人原系夫妻,雙方四柱排列為:

財財 食 官 日元食 比 財

乾造:庚 申 戌 子 丙 辰 丙 申

財 傷 食 比 日元 梟 殺 傷

坤造:甲 子 壬 申 庚 辰 丙 子

魁罡

分析:男柱中財多又得食神之生,比劫弱而難以制財,而應「財多食疊無比劫,多婚幾度新郎」之口訣,女柱中「梟殺傷食混雜,」故應「梟食並傷官,生離死別之婦」之口訣,加之日柱丈夫宮坐「魁罡」,也是離婚多婚之象。以上二造,婚前其父母曾請筆者合婚,筆者斷言:若成婚,一年半載必離,於是加以勸阻。但不聽勸告,後結婚三個月就離婚各奔東西。

以上例證,舉不勝舉,限於論文篇幅,恕不贅述。

謹以此文拋磚引玉,以引出更多的易學專家出山談婚論嫁,便是筆者撰寫本文的宗旨,與此同時,也希望專家學者不嗇賜教。

如此文對構建和諧家庭,和諧國家,和諧社會具有啟示指導作用的話,筆者將無比欣慰之。

師傅微信yaz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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