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收藏本站

電腦請使用 Ctrl + D 加入最愛
手機請使用 收藏
關閉

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感情

情感物語:做愛情和婚姻的進擊者


字體大小:
2020年10月08日 -
:        
 

每一樁婚姻,都冷暖自知

幸福或不幸,恩愛或薄情,贊美或詆毀,延續或中斷,都只有當事者兩人拎得清的事,旁人始終是局外人。有句老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而我只是想說,未經他人苦,不勸他人善。

01

有人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

我親戚的兒子(在外打工),經媒人介紹,娶了老家的一個女孩。一晃幾年,新屋高聳,子女雙全,在外人看起來格外幸福。然而,了解他們的人都說,這媳婦太過凶悍!當我表弟在家的時候還好,一旦他外出打工,這媳婦“母夜叉”的面目表露無疑,好吃懶做不說,使喚老人哄孩子、做家務、打洗腳水。甚至,被鄰居發現幾次,揪住老人扇耳光。天可憐見,我那親戚一向本分老實,被兒媳婦虐待從來不敢向家人訴說(娶個兒媳婦不容易,生怕兩人因此鬧離婚,而且,那個兒媳婦膘肥體壯、人高馬大,一般人打不過她),可越是這樣,那惡婦越是猖狂,打雞罵狗,指桑罵槐,整日裏無一刻安寧。

今年,再聽到關於他們的消息,居然是鬧離婚。聽說表弟長期在外打工,有了外遇,想要離婚。那女子自然不肯,現在家裏是烏煙瘴氣、人仰馬翻。我的第一反應,長舒一口氣:“離婚好啊,這惡婦,對老人不孝,早該掃地出門。”而弟妹則白了我一眼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好歹她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對孩子是盡心盡責的,如果兩人離異,對孩子有什麼好處?”一番反駁的話竟令我啞口無言。

鞋子合腳否,穿鞋的人才知道,而往往我們這樣“稍有關系的旁人”,最喜歡指手畫腳。

這場婚姻,到底離不離?站在親戚的立場,如此不孝婦,早該趕出家門;站在孩子的立場,生母重要,這婚姻離不得;站在媳婦的立場,男人出軌,還提離婚,還要點臉不?而站在表弟的立場,媳婦虐待父母,加上兩人情感破裂,不離婚,還等著過年嗎?

正像有的人說,愛情是兩個人的事,而婚姻則是兩個家庭的事
。適合的婚姻,是錦上添花,對兩人乃至兩個家庭皆是幸運;而不適合的婚姻,搭夥湊對,終是一場靈魂和肉體的悲劇。

02

有人說,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裏的人想出來。

有人說:“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裏的人想出來
。”而我想說的是,想好了再做決定,這一進一出都是以“青春”和金錢作為代價。

單身有單身的快樂,已婚有已婚的溫馨,完全不必要羨慕對方。
因為,每個人的最初經曆都是“單身”,然後有人繼續堅持“單身”(不為一棵樹而失去一片森林,或是,沒有等到理想中的TA,不為湊合過日子);有人被迫相親、匆忙走入婚姻殿堂(架不住七大姑八大姨“七嘴八舌”的壓力啊,可是,這樣的感情最不牢靠,出現變數最大的,也是這樣的情感);有人比較幸運,學生時代或者工作不久就能遇到心儀的對象,然後戀愛、結婚,一切水到渠成。

你看,都是從“單身”起步,每個人的態度和選擇,也決定了自己獨特的人生軌跡
。對於,“不婚者”,不想進圍城,那就“單著”好了,不要霍霍人家小姑娘/小鮮肉;對於“奉母/奉子成婚者”,既然屈服於家族或長輩的關心,或是同居後不小心有了子嗣,那就結婚啊,有什麼好後悔的?事實證明: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人,大都管不住自己婚姻
(即使結婚,也可能因為管不住下半身,被原配拋棄或被小三篡位)。故而,TA只能故作瀟灑,“忽進忽出(圍城)”已經成為婚姻的常態。

也有一類人,久居圍城,心生嘩變,同床異夢,兩兩相厭,然而瞻前顧後,謀算一番後,並不打算離婚(屈從於利益最大化)。這類人,看金錢遠重於情感,寧願守著一份腐爛變質的婚姻,打著“一切為了孩子”的幌子(整日硝煙彌漫的婚姻,即便守著,對孩子何益,何益?),過著“你惡心我,我也惡心你”的生活,也決計不會走出圍城半步。他們是叫囂著想出來,卻不肯付諸行動(生怕有所損失)。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單身還是結婚,離異還是再婚,這分明是每個人自主選擇的事情,到頭來還是這山望著那山高,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裏的人想出來
。城外的人羨慕城裏的人有遮風擋雨的家庭,而城裏人羨慕城外的人有自由自在的靈魂。

怎樣選擇才能不後悔,這是人性善變的一面,怎樣選擇都會後悔。但,只要你舍得付出代價,圍城便不再是圍城,它困住的,不過是那些交不起費用的人

03

還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還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而我想說的是,愛情,讓兩人走進婚姻,婚姻埋葬了,你們對別人的愛情。如果,其中一人,因愛上了別人離家出走,那麼這段婚姻,亦埋葬了你們曾經的愛情。

稍有理智的人,都不建議女孩嫁給愛情。
聽起來很荒謬對不對?那是你一定沒有經曆過,從天堂到人間,從熱戀到平淡,從誓言到米面,從虛幻到現實的跨越,而這個跨越,實在難以以完美的姿態著陸。

富人跟你戀愛,一擲千金,但如果進入婚姻,便會要求起對方的相貌、學曆、人品和清白的家境(不要拿少數成功的機會主義者相比,照照鏡子,你有人家的相貌和情商麼?)。他也許做不到從一而終,但是對婚姻的妻子卻要求堅貞不渝。你所謂的愛情,難道沒有“排它”性?

窮人跟你戀愛,海誓山盟,但是如果進步婚姻,你們要不要考慮車子、房子、彩禮、工作(月收入),每一個因素都有可能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平台上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說是九年的情感,因為女方要求三十萬彩禮,男方便放棄了這段感情,轉而迎娶其他女孩。痛苦不已的女生涕淚交加,狀若瘋癲,令人唏噓。而我想,即便兩人不曾分手,如願以償地結婚生子,那麼以後的生活呢?你們能做到相濡以沫、不離不棄、同甘共苦、白頭偕老?很多相愛的人,沖破了重重阻力卻最終都敗給了現實和時間。

愛情啊,越是經曆磨難越是難以成活。

不要去考驗人性,因為人性根本經不起考驗。
嘲諷的是,多數而言,男人不能同甘,女人不能共苦。男人痛恨女人物質,不肯陪自己艱苦創業;而女人痛恨男人多情,一旦飛黃騰達,陪在他身邊的人極少是糟糠之妻。

我自認為當年是“嫁給愛情”,即使對方沒房沒車,也鼓起勇氣裸婚,將愛情進行到底。天真地以為這樣無私的陪伴和奉獻,會換來相濡以沫和白頭偕老。有段時間,在男人打拼事業的時候,兩人的確相濡以沫,然而,十年的青春終究“喂了狗”,男人事業起色後,以“長期分居”、“感情不和”為由,一紙訴訟將這廉價的婚姻告上了法庭。

三十四歲的我,不再年輕,卻從已婚又恢複到了“單身”。十年的光陰,讓我從嬌小玲瓏到一身橫肉;從事業單位到漂泊打工;從驕傲無知到卑怯抑鬱。

那一年我哭得厲害,想起之前自以為是的情感,懊悔不已。婚姻,果然埋葬了我的驕傲和我的愛情。

04

沒有什麼是一成不變的,愛情、婚姻亦然,越美好的東西越易變質。

沒有什麼是一成不變的,愛情、婚姻亦然,越美好的東西越易變質
。所謂婚姻,恰好可以讓這種美好的感覺消失掉。兩人日日面對的(絕大多數夫妻):是柴米油鹽,是口臭腳氣,是痔瘡脫發,是懶散粗心,是敷衍爭執,是虛榮算計,是婆媳關系,是子女教育,是房子車子,是平淡反複,是喜怒無常。

愛情可以美好一點,但是婚姻務必真實而市儈。就像,你童年的時候可以做夢,而長大了必須接受現實。戀愛的時候,你們可以肆無忌憚地享受激情,可以沒有錢,可以不會做飯,沖動而任性,而婚姻中,你們會接受對方一直沒有錢,一直不會做飯(全靠點外賣),一直不去改變?

所以,愛會消失對嗎?

那種帶來亢奮感的愛情會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更成熟、更穩重、更市儈、更算計的情感,比愛情厚重,比親情寡淡。

倘若,能成功切換角色,恭喜你成功晉級為一個好妻子。倘若,你一直沉溺愛情的美好,而對生活疏忽打理(過於幹涉對方,沒留一點隱私,占有欲太強等等),那麼,情感的小船,也會說翻就翻。

05

我說,婚姻和愛情都不能失去自我

請不要,把你的幸福完全托付給你愛或愛你的那個人,哪怕那個入了你的眼、你的心的人,整天說著“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海誓山盟、甜言蜜語
(不要錢的情話誰不會說?)。所有的人,包括親戚、朋友,都是你生命中的變數,而唯有你自己,才是那個不變的唯一

與其,哭著祈求對方不要離開,施舍一份可笑的憐憫,不如勇敢地轉身離開,開啟人生新的旅途。對背叛者,最好的反擊不是痛恨他、詛咒他,而是讓自己努力活得更加精彩,比擁有他的時候,還要精彩。

男人也好,女人也罷,總是對得不到的美好東西覬覦更多的貪念,相反,如果你過得窮困落魄,他們正好慶幸曾經甩了你
。就像文中所說,人性都是善變,怎樣選擇都會有遺憾那麼,就讓那個人去遺憾,而你,不過失去了一個不愛你和你不再愛的人,有何放不下?

因此,我說,無論何時、面對何人,都不能失去自我,我們要做愛情和婚姻的進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