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悔不當初: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乾_患者_死亡_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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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39健康網

發布於:廣東省

面對無藥可治,每天痛不欲生的親人,如果可以選,你會看著她繼續受罪還是幫她安樂死,結束痛苦?

每每談及這個話題,雙方都爭執不下,而且討論肯定繞不開陝西漢中安樂死一案。

01、求生不得,一心求死

1986年當時還是院裏傳染病醫院院長助理兼肝炎科主任的蒲醫生就接收了這個即將改變他一生的患者。

肝癌晚期的夏素文,已經被病魔折磨的不成樣子,不僅大小便失禁,呼吸困難,癌痛發作時,即使半夜睡著也會痛醒,每天都能看到她用頭撞牆,試圖以此了結所有的痛苦。

由於當時醫療水平不足,加上患者已經出現肝硬變腹水,幾乎藥石無醫,蒲醫生只能勸誡家屬做好心理准備。

但病魔似乎並不打算馬上下死手,生命的最後階段,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每次她清醒的時候也是她最痛苦的時候,除了痛苦的哀嚎,就是哀求兒子王明成讓她去死,“我不想活了,反正也沒救了,讓我去死把。”

一開始王明成只當是老人說胡話,但每天看著母親在病床受罪,他也很痛苦,似乎除了讓母親痛快的解脫也沒有別的方法了。

於是他糾結良久後終於下定決心,找到當時的蒲醫生,希望可以幫助母親無痛死亡。

當時聽到這個訴求的蒲醫生也很震驚,雖然國外有相關安樂死案例,但在國內還沒有任何先例,這也超出了他作為醫生的職責。

02、家屬跪求醫生,反手告他故意殺人

蒲醫生反複推脫,但患者和家屬似乎不打算放棄,每次一見面,王明成就恨不得跪地哀求,次數多了,醫生也產生了惻隱之心,加上患者日益惡化的病情,他最終還是同意了執行安樂死的方案。

當時因為國內沒有相關用藥執行標准,蒲醫生也是趕鴨子上架,通過查閱國外醫療文獻,最終確定了注射“複方冬眠靈”的安樂死方法,由於對用藥劑量的不確定,連續多次給藥才讓夏素文在昏睡中死去。

而她的離世也成為我國首例被執行“安樂死”的病人。

但誰也沒想到,在患者死去後,事情卻沒有隨之塵埃落定,患者的女兒以醫療事故起訴醫院和主治醫生,並要求賠償。

03、到底是殺人還是救人

當時立案後,便引起軒然大波,由於是國內沒有相關判例,法院對於案情的定性也產生了分歧,安樂死到底是救人還是“殺人”?

當時涉案的王明成和蒲醫生都被羈押,取保候審,在長達492天的強制關押後,終於等來一審判決。

由於蒲醫生只是在被動要求下,幫助垂死別人解脫,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其次無法確認死者為冬眠靈作用還是病情惡化致死,在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下,本案最終認定醫生無罪釋放。

但事後蒲醫生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影響,並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痛心後悔,表示即使給100萬,也堅決不乾這事。

一、安樂死,究竟是什麼?

安樂死其實是舶來詞,原意為快樂死亡或有尊嚴的死亡。一般認為是在充分證據下,患者已經瀕臨死亡,無藥可醫的情況下,為解除患者痛苦,在有相關資質醫生審批下,執行的快速死亡措施。

在很多人認知裏,安樂死可以無痛死亡,只要打上一針,患者就會在無意識中死亡,雖然表面看確實如此,但這個過程卻沒有我們看的這麼簡單,研究發現安樂死的患者在接受給藥後,身體細胞會觸發自救措施。

《神經科學醫學期刊》就有過這麼一篇研究,指出人在死亡時,大腦細胞會經歷“臨終放電”,只是這種劇烈的不適無法被人察覺而已。

二、為什麼在多數國家,安樂死合法化難推進?

目前,全球範圍內對於安樂死,絕大部分國家還是持保守態度,甚至認為安樂死屬於違法行為。僅瑞士、芬蘭、美國的部分州立法承認醫助自殺,對於主動安樂死行為,也只有荷蘭、比利時、西班牙、盧森堡等國家可以合法進行。

安樂死合法化的難推進,主要離不開兩方面的考量:

一是立法層面,政府無法量化患者的痛苦程度,以及是否理智確認,沒有受家庭、醫生或社會的潛在脅迫可能;

二來安樂死的施行可能會出現滑坡效應,後續可能導致人們輕易的放棄生命,導致社會對生命的敬畏感有所降低。

小編 首例 安樂死 執行 中國 醫生 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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