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出台,“閃離”成歷史,“曲線救國”真必要?
角落聆聽故事#情感我有話#
“離婚冷靜期”出台 但隨著生活壓力的增大,生活節奏的加快,越來越多年輕人進入了一個詭異的情景:晚婚、閃婚和閃離,這些都可以說顛覆了傳統戀愛模式的存在,卻逐漸走向了主流文化,感情戲越來越複雜多變,人們生活水平提升了,但人口的增長反而越漸奇怪。
正是如此大環境下,對於婚姻法官方有了一個新規定出台了,離婚需要有一個“離婚冷靜期”,意味著若想離婚,至少需要等到60天,30天的冷靜期,再到30天的審核期,對一些要離婚的人來說,這或許是“噩耗”吧?【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雖然“離婚冷靜期”不僅限協議離婚,訴訟離婚並不受此限,但依然會對人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變化,畢竟能走到離婚地步,雖然會有部分人是沖動行事,但不乏很多事深思熟慮後所做的決定,勉強在一起真的好麼?
戀愛自由、結婚自由造就快餐式婚姻如今的社會,走向婚姻的殿堂,除了愛情以外,逐漸摻雜了其他因素,比如使命、又比如金錢,雖然沒有了以前的“媒妁之言”,但也沒有了以往的“父母之命”的保護,戀愛自由、結婚自由是現代很明顯的特征。
但正是這種自由,讓人們的婚姻生活有了不一樣的走向,“閃婚”不少見,“閃離”更是日常,很多人還沒真正了解對方就匆匆結婚,然後又在無聊的柴米油鹽生活中,發現對方越來越多的毛病和缺點,難以忍受導致離婚的事件屢見不鮮,快餐式的婚姻仿佛讓生活變得詭異。離婚或是意氣用事,但也有真處不來的可能哪怕真心相愛的人,或許經曆一些事情or矛盾,感情也是會發生變化的,很多人的婚姻正常都是從愛情向親情所轉化,才能長久,一輩子戀愛的婚姻真的太少了,但如果不能轉化為細水流從的愛情,那麼等待他們的或許也是分離,“離婚”也會是他們的結局,離婚是減少怨侶的一個方式,但又不是全部的方式。
因為一些人的離婚,或許是因為意氣用事,並非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這就是此法頒布的出發點,讓離婚之人有一個緩沖期,更慎重考慮,不過有好處的同時其實也帶來了麻煩,畢竟真正處不來的人也不少,那種情況下想離婚但如果一方不同意,意味著要協議離婚的難度還是挺大,尤其是有錢人家而言,或許難度更大了?降低年輕人結婚的動力,平衡點還需找婚姻是愛情開花結果的證明,有了婚姻才能帶來“人口增長”,但人口增長不一定結婚就能有,畢竟如今生活壓力那麼大,養孩子的成本才是最主要的因素,如果只為讓人不草率結婚而出台這個政策,那我相信確實做到了,畢竟不結婚才不用考慮離婚的難度?
不過這樣的話,是不是又降低了年輕人結婚的動力了?如何才能找到一個平衡,或許還需要在政策出台後慢慢實踐,找到最合適的一個運行點,才能保證真正做到出發點的意味?
綜上,離婚冷靜期出台,或許“閃離”真的能成為歷史,但“結婚”的難度貌似又增加了,畢竟還要考慮離婚的成本?為了人口增長、減少離婚率等目的而“曲線救國”真的必要麼?我認為或許還需要完善吧,諸位覺得呢?
《離婚冷靜期出台,“閃離”成歷史,“曲線救國”真必要?》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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