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過和尚的朱元璋,向尼姑頒布聖旨,哪知尼姑的那些事卻越來越多》 明朝洪武六年,朱元璋下旨:“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就是說,女子不到四十歲是不能出家為尼。 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又對和尚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為僧”。這是兩條非常好玩的規定,女人要出家必須歲數大了以後,男人想出家則相反。 做過和尚的朱元璋頒布這樣兩個聖旨,顯然不是心血來潮。意思是非常清楚的,就是想要出家人好好修為,別攪和紅塵之事。但可惜的是,在明正統之後,私自剃度為尼的婦女越來越多,這就出問題了。 弘治七年,明孝宗終於下旨:令嚴懲犯奸的尼姑!因為尼姑攪亂紅塵的事越來越多。比如,一位名叫陳三浪的舉人去參加會試,結果人就憑空消失了,家人這個著急,哪去了?不會發生意外吧? 哪去了呢?在尼姑庵裏,白天他從尼寺中出來,晚上帶著酒又偷偷跑進尼寺中,天天飲酒作樂,直到最後他害怕了想要逃跑,身子卻是消瘦得讓人難以認出。 而在永樂年間,也曾經流傳一個故事。說,有一個工匠修理一座尼寺的時候,偶然在寺廟裏發現了纏棕帽,帽子上還有很精美的水晶櫻珠。工匠就把珠子拿到了市場上去賣,結果被水晶櫻珠的主人的家裏人認了出來,工匠被告發到了衙門。 官員審問,工匠如實的道出了撿到珠子的經過,才知道原來是一位少年偷偷進入了尼寺,最終死於色欲。而尼姑們無法將少年的屍體運出寺外,只能將屍體肢解埋在寺廟的牆壁下。事實一出,民間一片嘩然。 以上這兩個事情,後來被明代大文學家,馮夢龍合並成一個故事,寫入《三言二拍》中的《醒世恒言》中,篇名叫《郝大卿遺恨鴛鴦絛》,故事的主人公郝大卿,最後也活活“花下而死”,留下了一條手帕在尼姑庵裏,被他老婆發現,從而事發! 總之,在明代尼姑與民間男子之間的故事,比任何一個朝代都來得凶猛。尤其再加上許多文人墨客的推波助瀾,更是流傳甚廣。之所以在明朝會發生這種現象,其實細思起來,恐怕跟做過和尚的開國皇帝朱元璋為政剛猛,得罪的人多有關。故而當他發布了那兩道跟尼姑有關的聖旨後,等於給恨他的人,提供了一個宣泄口。 《做過和尚的朱元璋,向尼姑頒布聖旨,哪知尼姑的那些事卻越來越多》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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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和尚的朱元璋,向尼姑頒布聖旨,哪知尼姑的那些事卻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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