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毒販劫持後獲救,汽車因此報廢人受傷,向保險公司索賠卻遭拒絕》 24小時全接觸江西網絡廣播電視台官方帳號車輛撞飛了路障之後,被邊防武警逼停了。被劫持二十二個小時之後,白潔被成功解救。三名嫌疑人被抓獲了,一名嫌疑人因為拒捕、逃跑被擊斃。白潔雖然被救出來了,可這事卻還沒完。起因還得從嫌疑人沖卡的那輛車說起,那輛車是白潔的私家車,是一輛原裝進口的越野車,是白潔的丈夫田先生,花了將近二十一萬塊錢買的。出事的時候,才剛開了三個多月,這輛新車在嫌疑人強行沖卡的時候,被撞的慘不忍睹,經過評估鑒定,修車的錢將近二十三萬。 關於這輛車,田先生是買過車輛損失險的,白潔被解救的第二天,田先生就第一時間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報了案。兩天之後,保險公司卻拒賠了。拒賠理由有兩條,第一,當時駕駛車輛的人是歹徒,並非被保險人或指定的合法駕駛人。第二,保險車輛在被盜竊盜搶期間,所發生的損失,不在保險的賠付範圍內。當時,夫妻倆心裏有很多的疑問和不滿,但是剛剛經曆過一場生死劫,白潔感覺已經很慶幸了,沒心思去討論這個問題。根據檢查結果,白潔身上的損傷,達到了輕傷二級。巨額的治療費用,讓白潔一家覺得力不從心,一個月就要將近十萬塊錢,就算夫妻倆經濟條件還不錯,長此以往也是扛不住。 他們再次想到了保險,當時除了車輛損失險之外,還有車上人員責任險。田先生再次來到了保險公司。這一次保險公司又拒賠了,理由都跟上一次一樣。這下子夫妻倆是徹底的怒了,找犯罪分子要錢不現實,保險公司又不理,當初這保險買來幹啥呢?他們決定要采取法律手段,向保險公司討個說法。由於被撞毀的越野車,是登記在田先生名下的,二零一四年十月,田先生作為原告,向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各項損失,十九萬九千三百元。在庭審現場,保險公司重述拒賠的理由,而且補充說,白潔當時受的是刀傷,是在被劫持期間歹徒劃傷的。對這一點,田先生一方認准一條,只要事故的損失,不是被保險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就應當賠償。 田先生還表示,買保險的時候,壓根就沒見過保險合同,更不知道還有這樣的免責條款,保險上的簽名,也不是他自己簽的。法院認為,保險公司在送達的保險單當中,未附有保險條款,而且簽字也不是田先生所簽。因此在免責條款這一塊,保險公司沒有盡到提示和明顯的說明義務。在保險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應該按照約定,承擔相應的理賠責任。二零一五年二月,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支付車輛損失和醫療賠償金共計十八萬四千八百元。保險公司上訴,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審開庭了。一審判決保險公司敗訴的關鍵,是因為投保單上的簽字,不是田先生本人所簽。對於這一點,保險公司提出了一個新的證據,那就是保險法的司法解釋。 按照相關的司法解釋,田先生既然已經交了保險費,那就可以視為,他認可了保險條款。對於保險公司的這種觀點,田先生是一萬個不接受。雙方各執一詞分歧較大。路上隨機采訪了二十名車主,其中十六名車主,認為碰到這種情況。保險公司就應該賠,有兩名車主態度謹慎,表示應該按照合同賠付,還有兩個人說,對這種情況不了解。而保險業人士的看法就不同了,認為不予理賠是有道理的。 昆明市中院最終嘗試,用一套新的方式來化解保險糾紛。將保險行業的調解,與司法審判相結合,由法院在訴訟前或者訴訟中,委托保險行業調解組織,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員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保險公司向田先生,支付十八萬三千八百元,並且由保險公司承擔訴訟費用及鑒定費用。 《被毒販劫持後獲救,汽車因此報廢人受傷,向保險公司索賠卻遭拒絕》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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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毒販劫持後獲救,汽車因此報廢人受傷,向保險公司索賠卻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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