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鑑定真假|罰款550萬判10年,代購何去何從?》 優奢易拍 9月底浦東T2機場海關嚴查代購的新聞的熱度還未褪去,這兩天一條「淘寶店主因代購被罰550萬,判10年牢刑」的新聞又刷爆了主流媒體和代購圈。 事情還得從一封道歉信說起: 近日,一家名為「TSHOW進口服裝」的網店,在店鋪首頁發布了一封「失聯很久的店主道歉信」,該道歉信出自店主的丈夫,而店主游燕由於「做進口代購被判刑十年,並處罰金550萬」,已經被關進廣州女子監獄。 游燕在監獄裡手寫的道歉信,也被網友找了出來: 有不少網友質疑其真假,經查證,該事件具體經過如下: ● 2013年,被告人游燕開了名為"TSHOW進口女裝店」的淘寶店,在香港通過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採購各種服飾,其在香港所購服飾全部通過快遞郵寄、僱請「水客」偷帶及自行攜帶等方式走私進境,並通過該網店在境內銷售牟利; ● 2017年3月20日,游燕在珠海九州入境時,被九州海關緝私拘留,當場查扣手機2部、服裝28件、鞋子2雙;拘留之後,偵查人員又從游燕的住所和倉庫查扣服裝5181件、鞋子458雙、包60個、帽子10頂等,以及發票、訂貨單、銷售單證若干; ● 2017年4月27日,游燕以「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逮捕; ● 2018年2月24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游燕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五十萬元; ● 2018年7月1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經統計,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購買並走私進境的服飾金額共計人民幣1,1400,558.93元,經核定,上述服飾偷逃稅款共計人民幣3,005,187.33元。 網友質疑:「判得太重?」 走私了價值1000多萬元的服飾,逃了300多萬的稅,終審被判刑10年,罰款550萬,這個量刑結果引發了網友們的爭議,相比其他惡性犯罪,這個是不是判得太重了? 業內人士表示,根據《刑法》規定,這已經是最低的量刑,還是法院考慮到游燕認罪態度好的前提下給出的判決。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偷稅250萬以上的,就屬於「偷稅應繳稅額特別巨大」: 而游燕從香港買貨,在大陸銷售,謀取利潤的行為,不僅是逃稅,更構成了走私普通貨物罪。而走私貨物、偷稅數額特別巨大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因為「代購」被罰,游燕並非第一例。早在10年前,離職空姐李曉航就因多次攜帶從韓國免稅店購買的化妝品入境未申報而獲刑,該案也被稱為「代購走私第一案」。 代購 = 走私?不一定! 專業人士表示,「代購本身並不違法,並不必然構成走私罪。普通遊客境外購物或者幫親友購買的行為,所購買的物品符合自用的範圍,不以經營為目的,是合法的。而代購只要依法如實申報,合法繳稅,也是完全合法的。」 游燕在香港購買物品,沒有經過海關報關,並且把商品拿回大陸進行二次銷售,看起來是一個代購行為,實際上是符合了國家法律規定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構成要件,當你代購的商品沒有經過海關、沒有繳納關稅、達到一定額度了,就會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簡而言之,海淘、代購等行為是否構成走私,要看貨物過關時的所有人或者收貨人是否向海關如實申報貨物的種類、價格、用途等信息,並依法交稅或者免稅過關。 代購的興起正是因為國內外由於關稅等因素造成的差價,如果依法繳稅,加上國家正在努力縮小國內外差價,代購的價格甚至會比國內專櫃價格更高。 明年實施的《電商法》更是對代購有了更嚴格的監管,在失去了價格優勢後,代購這個行業是集體轉型,還是優勝劣汰更加良性地發展,都只能拭目以待了。 《奢侈品鑑定真假|罰款550萬判10年,代購何去何從?》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奢侈品鑑定真假|罰款550萬判10年,代購何去何從?
精確朗讀模式適合大多數瀏覽器,也相容於桌上型與行動裝置。
不過,使用Chorme瀏覽器仍存在一些問題,不建議使用Chorme瀏覽器進行精確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