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了“996”和“007”的發明人們 用企業文化綁架員工的路已封》 應旺傳媒專家,科技領域愛好者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超時加班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就涉及到上班族熱議的“996”問題,並明確提出“996”和“007”都嚴重違反法律規定。 案例是這樣的,張某2020年6月入職某快遞公司,約定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8000元,工作時間按公司規章制度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工作時間為早9時至晚9時,每周工作6天。2個月後,張某以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上限為由拒絕超時加班安排,而後某快遞公司以張某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張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那“996”“007”工作制度是什麼意思呢?996的工作制度是每天上午九點上班,晚上九點下班,一周工作六天。而007則是每天零點上班零點下班,一周工作七天,代表著中國企業盛行的加班文化。pic.rmb.bdstatic.com/bjh/news/6ee45fb14175f0f3c0d0472f025a2db7.gif" width="500" class="index-module_normal_Bq4DA">那麼《勞動法》對於加班是如何規定的呢?我們先來看《勞動法》第四章工作休息時間的條款: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顯而易見的是,“996”每天12小時,每周6天,依照每個月四周的工作時間來進行計算,多出來的96小時已遠遠超出國家規定的36小時,007更加是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那麼為什麼還存在那麼多違法的“996、007”現象?這裏咱們談談2019年“996”的三波風潮。2019年1月17日,有贊公司在公司年會上宣布,將實行“996”工作制度。雖然“996”制度在互聯網行業已經潛行多年,但是像有贊公司這樣公開提出並且強制規定的是首例。之後由於大佬馬雲的推崇以及劉強東“8116+8”(工作6天,早上8點到晚上11點,周日再工作8小時)的追捧,996一度被推上了風口浪尖。從網絡上一邊倒的輿論來看,很多從業者其實內心並不希望有996的機會,他們希望在事業和家庭之間做一個平衡。但現實是:網上發泄完之後,瘋狂加班的這些公司依然被求職者追捧,管理職能部門也依然對996進行默許。 《別了“996”和“007”的發明人們 用企業文化綁架員工的路已封》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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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了“996”和“007”的發明人們 用企業文化綁架員工的路已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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