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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電商蜜源APP承認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曾被質疑涉嫌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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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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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報道

▲《增粉話術及背後的邏輯思維》文章中陌生人板塊的部分內容

當每個注冊用戶會擁有自己的上級,也能通過邀請別人發展下級,該過程不斷重複,從而不斷產生新的注冊用戶。

蜜源能在短時間內快速收割千萬忠實用戶,並創下驚人的GMV,離不開上述拉新裂變模式的推廣。

基於飛速發展態勢,蜜源在三周年之際提出升級計劃,6月28日,蜜源對外發布了“效能革新”戰略,並定下未來三年服務1億人、創造1000億GMV,打造世界級社交電商內容導購平台的戰略目標。

成為運營專員“拿無限”傭金

據了解,蜜源app將用戶分為vip和運營專員。普通用戶只要注冊即可成為vip。

12月7日,時代數據登錄蜜源app,在其首頁的“賺錢計劃”欄目中了解到,vip所享的權益包括邀請好友(好友下單可享8.74%獎勵),自購賺傭(自購/分享下單賺傭100%)等,而如果vip升級運營專員,可獲得權益即可升級。

升級後的權益包括購物獎勵(下單返現提升近1.5倍),推薦好友(分享下單最多返5倍),“培養獎勵(享直屬團隊獎勵的25%)”、“團隊獎勵(享整個團隊20%獎勵)”、“管理獎勵(享間接團隊獎勵的8.47%)”

不過,普通用戶想要升級為運營專員需要滿足一定條件。該平台信息顯示,升級途徑一共有三種,都對直接有效邀請粉絲數量以及個人今日結算預估返利金額提出了具體要求。

而運營專員和vip用戶的收益更關鍵的差異在於傭金上。時代數據以消費者身份聯系上多名已經有上百名“粉絲”的運營專員,運營專員表示普通用戶只能拿到直接邀請粉絲的返利,而“你升運營就可以拿無限”,不僅自己購買商品可獲得傭金,下級購買商品可以獲得傭金,下級的下級購買商品自己也可獲得傭金。

“大神級別的都是別人給她賺錢啦”其中一位運營專員對時代數據稱,“我又不愛勉強別人注冊這個,我自己愛買就分享一起買”,當時代數據詢問到每個月收益能達到多少時,該運營專員表示“一個月3—4千吧,雙十一1萬。”

而在該運營專員向時代數據分享了一個學習如何使用蜜源的視頻,視頻中,有一個運營專員當天的預估收入達到272.29元,而本月預估收入達到1.3萬元。

而正是層級返傭模式,讓蜜源陷入了傳銷爭議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就有媒體報道稱,社交電商蜜源APP進入部分高校,發展在校大學生“拉人頭”賺錢,對此,有高校老師稱,校內已有不少學生沉迷於此、達到“走火入魔”的地步,開始曠課去專心“拉人頭”。時代數據注意到,7月29日,在微博上更有用戶曬出聊天記錄,其聲稱表妹被拉進蜜源群,群主以鼓勵大學生創業的名義大肆號召學生拉人頭,編造創富神話。

就上述問題,時代數據聯系蜜源(廣州)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其公共事務部人士否認了蜜源在校園地推活動。

多家社交電商平台涉嫌傳銷犯罪

隨著互聯網流量紅利逐漸消失、線上獲客成本的不斷攀升,不少平台將去中心化、准入門檻低的社交化推廣作為收割流量的法寶。

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社交電商市場規模達20605.8億元,同比增長63.2%;消費者人數達5.12億。目前,社交電商已經成為僅次於自營電商、平台電商的“第三極”。不過,在社交電商發展過程中,“涉傳銷”問題也成為懸在行業從業者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社交電商中存在著商品推薦多級返利、以社群方式運作計酬等問題,這些問題與《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的拉人頭、團隊計酬、多級返利極為相似。

反傳銷專家李旭在接受媒體記者的采訪時表示傳銷行為有三個主要特征:第一,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即交錢加入後,可獲得計提報酬和發展下線的“資格”;第二,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即拉人加入,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第三,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或者返利。只要具備“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三點,就可以認定涉嫌傳銷。

時代數據梳理發現,2017年,“雲集微店”因以“交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的行為開展運營,涉嫌傳銷,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958.4萬元。2019年3月,社交電商平台“花生日記”因設置會員層級最多達51級,累計收取傭金超過4.5億元等涉嫌傳銷(直銷)違法行為,被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累計罰沒7456萬元。今年以來,從社交電商“斑馬會員”相關公司涉嫌傳銷被法院凍結3000萬元的消息引起關注,到粉象生活因資金提現限額問題一度被傳出因會員制度問題被凍結資金3800萬元,再到淘小鋪運營方廣州三帥六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關公司等因涉嫌傳銷被凍結4400多萬元,已有多家社交電商涉嫌構成傳銷違法行為,而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

那同樣通過社交化模式進行推廣的社交電商蜜源是否存在涉嫌傳銷的風險?蜜源公共事務部人士給予否認,其表示,蜜源平台不存在向用戶收取“入門費”情況,絕大多數的用戶的目的以自購省錢為主,而並不是以賺錢發展下線為目的。而平台區分運營專員和普通會員的目的是在於分辨誰是以自購為主的用戶,誰是以自身來進行推廣的用戶。對於蜜源來說,一方面運營專員實際地在幫蜜源推廣產品,另一方面運營專員直接面對消費者,有一個答疑的過程,等同於成為蜜源的客服,因此公司願意拿出一部分利潤來獎勵這些用戶。

並且,上述公共事務部人士表示,雖然老用戶可以通過推薦新用戶購買下單而獲得返利,且新老用戶所屬同一個運營團隊,但新用戶和老用戶之間並不是“塔式”的層級關系,而是平級。

而針對蜜源這一運營模式和其他受罰的社交電商的運營模式十分相似這一問題上,上述人士表示蜜源並不想評論同行,也並不了解他們的內在邏輯,不好評論。但他本人作為一個從業者,認為有一個需要指出的事實是被處罰的企業大都做了一個共同的行為,入門費或者入門禮包。

不過,多位不願具名的法律人士在接受時代數據采訪時表示,並不認同蜜源的運營模式與其他違規的社交電商模式的本質區別僅在是否收取入門費這一問題上。“此前花生日記受處罰,根據公開的決定書,涉嫌傳銷的事實主要是集中在兩塊,一塊是收取入門費,一塊就是這種層級返利得團隊計酬。”律師指出,在蜜源的業務邏輯中,最具傳銷風險的是其層級返利模式。

上述法律人士告訴時代數據,“傳銷中的拉人頭,是指通過無限制的拉新用戶,並且將用戶組成金字塔的層級結構,層級之間根據繳納的入門費或者業績傭金進行返利。蜜源這種模式,存在這種嫌疑,其運營商有直接邀請和間接邀請的用戶,通過推薦他人購買商品獲得相關的返點,間接推薦本身意味著沒有直接推薦關系,卻依然能夠從他人的推薦獎勵中獲得返點,與傳銷中的層級性返利很像。”

在入門費這一問題上,上述法律人士指出,傳銷本身分為兩種,一種是違法違規的,一種是涉嫌犯罪的,像這一種以淘寶的商品購買業績作為返利依據或傭金計算依據,沒有收取相關入門費的模式,應該定義為並不涉嫌犯罪的團隊計酬式傳銷,也就是違規式傳銷。

不過,上述法律人士也表示,並不是所有層級返利模式都涉嫌傳銷,在一些理財產品銷售團隊中也是金字塔結構,也有層級性返利。這兩者的根本區別有兩點,第一,傳銷的模式是無限制的層級返利,對准入者沒有任何實質限制,整個金字塔模式結構是無限制擴張的,而一些理財產品銷售團隊中的結構往往是固定的銷售團隊,雖然也有人員的加入和離職,但整個結構是基本固定的。第二個區別是傳銷中的層級性返利,利潤來自下線成員的業績或者入門費,正常返利中的利潤,往往是平台或者商家的補貼或者讓利。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信息是,據天眼查顯示,蜜源(廣州)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5月23日,實繳資本為100萬元,該公司黃順清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從股東結構來看,廣州智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廣州不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持股49%。

時代數據注意到,公司成立至今,蜜源進行過6次股東變更,其中作為歷史股東與歷史法人代表的郝占領兩進兩出,並且與此前運營模式被認定傳銷的花生日記股東郝占領同名同姓。

▲蜜源登工信部通報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12月21日,工信部網站發布關於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2020年第七批),根據工信部近期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手機應用軟件進行檢查顯示,督促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工信部在通報中顯示,此次監測發現,APP未經用戶同意,私自收集設備MAC地址信息;將用戶個人信息發送給第三方SDK的問題較多。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通報的存在問題的app中,蜜源因為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被列入批評名單。

對此,蜜源方面承認確實存在違規的問題。“蜜源在收到工信部的通知,排查後發現存在用戶明確授權前讀取了用戶MAC地址的場景。其場景為用戶授權前,點擊隱私協議界面,第三方SDK讀取。”上述蜜源公關部人士對時代數據表示,現在公司成立專項項目組進行整改,通過和工信部檢測機構溝通明確問題和方案,近期更改此項場景的缺失並上線。

文章來源:時代財經 編輯: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