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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代婚姻?且看唐朝小年輕的自由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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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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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好比一道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 古代婚姻?

只能說,凡事總會有例外。

1

唐朝大曆年間,江南吳郡江蘇蘇州市有個晁姓人家,書香門第。男主人常年在外地做官,妻子不想遠離故土,於是帶著女兒居住在老家。

女兒名叫晁采,天資聰穎,乖巧可愛,被父母視為掌上明珠。家族的書香底蘊,父母的殷切教導,晁采很早就精通了詩詞歌賦,琴棋書畫。

顏值一流,氣質優雅,才華橫溢,家境殷實,活脫脫一位唐朝版的白富美。

放眼江南,晁采就是男人們的夢中情人,可礙於嚴格的家教,晁采很少拋頭露面,江南的男人只能在夢裏想象晁采的絕代風采,然後暗自傷神。

唯一的例外,就是隔壁的少年文茂。

兩家是鄰居,孩子們又年齡相仿,從小便結伴玩耍。這也印證了一句話:近水樓台先得月,向陽花木易為春。

十幾歲,正是男女情竇初開的時光。

他們慢慢發現,兩人之間,繞床弄竹馬的童趣開始消減,另外一種情愫卻在瘋狂的發酵,那就是朝思暮想想要探索對方,期待見到對方

很快,雙方家長就察覺到了他們之間欲說還休,若即若離的狀態。

長輩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為了避嫌,他們斷絕了孩子們的來往。

那段時間,書信成了他們互訴衷腸的唯一方式。

甜蜜的愛情,從來不會誕生於同居。

在地理隔絕下,仰慕、思念、眷戀的情愫,統統濃縮為深沉的文字,狠狠的撞擊著對方的心房。

晁采寫道:

晚來扶病鏡台前,無力梳頭任髻偏。

消瘦渾如江上柳,東風日日起還眠。

文茂回道:

旭日瞳瞳破曉霞,遙知妝罷下芳階。

那能化作桐花鳳,一嗅佳人白玉釵。

他們知道,有一種東西,他們在共同捍衛著。

古代傳統,孩子的婚姻應該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是基本遊戲規則。自由戀愛,私定終身絕對是對家長權威的一種沖擊。

到最後,基本都是父母捍衛自己的權威,放棄兒女婚姻的自由。

所謂兩情相悅,只能淪為兩代人鬥爭的犧牲品。

站在晁采母親的立場,女兒違背了基本遊戲規則,應該給予鎮壓和懲罰。

不過,晁采的母親最終選擇了妥協,她同意了兩人的婚事,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緣。

2

在現代人看來,每個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愛情,因為這是基本的自由。

可就是為了這個自由,我們的祖先足足抗爭了上千年,最終才得以解放。

沒有經曆過抗爭,可能不會對失去自由的那種絕望感同身受。

許多人喜歡唐朝,因為它的包容開放,對人性的尊重。也有人鄙視唐朝,因為只要說到男女關系,大家想到的第一個詞就是“髒唐臭漢”。

髒,自然有髒的道理,因為唐朝有婚外情,婚前性行為,各種亂倫。這些行為嚴重偏離了古代主流價值觀的軌道。

問題是,許多評論都是站在今人的立場,拿古代傳統標准,去約束另一個我們從未去過的年代。

這種感覺,就像是一個偷偷看戲的小偷,用君子標准去評價被抓現行的同行,然後給同行扔了許多臭瓜爛菜,將他踩在腳底下。

可換個視角來看:與現代對比,唐朝的髒絕對是一股清流了。

《唐律疏議·戶婚》規定:諸卑幼在外,尊長後為定婚,而卑幼自娶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從尊長,違者杖一百。

意思就是,如果子女已經自行成婚,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子女沒有合適的對象,又不願意遵奉長輩的安排,就要接受一百杖刑。

換言之,在遊戲規則之內,唐朝統治者給予了老百姓更多的選擇,而且願意用法律去保護他們的選擇,這是唐朝最令人著迷的地方。

按照唐朝律法,如今沒有對象,還不願意接受相親的孩子,就該被政府胖揍原諒我情不自禁的笑了

3

在講究傳統的年代,法律開了一扇大門,是否敢走出去擁抱自由、愛情,首先要考驗追逐者的勇氣,其次要有開明的父母。

唐朝有個宰相叫李林甫,歷史評價就是佞臣、奸臣,可他對女兒卻是百般疼愛。

李林甫有五個女兒,每逢在家裏接待貴族子弟,李林甫就會讓她們隔著紗窗,挑選自己的意中人。女兒看上了誰,李林甫就會幫著撮合。

這件事,確實刷新了我對李林甫的認知。

元和年間,青年才俊盧儲到長安參加科舉考試,期間向戶部尚書李翱投卷,李翱因為有事外出,將他的作品放在了書桌上。

李翱回家的時候,十五歲的女兒剛好看到了盧儲的作品,於是心生愛慕,對侍女說道:這個人必定會中狀頭狀元

李翱明白女兒的心意,趕緊派人去向盧儲提親。

天降豔福,盧儲不知所措,婉言謝絕了,直到一個月後,他才重新答應。

第二年,盧儲果然高中狀元。

在洞房花燭夜,他寫了一首《催裝詩》:昔年將去玉京遊,第一仙人許狀頭。今日幸為秦晉會,早教鸞鳳下妝樓。

4

自由戀愛是好事,前提是遇到良人,而非渣男。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八個字,在世俗眼裏可能是陋習,可它卻意味著家族的支持,法律的保護。

簡而言之,女兒在夫家受了氣,娘家可以理直氣壯的給你撐腰。請注意,是理直氣壯。

如果是自由婚姻,為愛情私奔呢?

《北夢鎖言》記載,台州盤敘村有個叫蕭惟香的女子,才華橫溢,相貌出眾,上門提親者絡繹不絕,她卻很少看得上眼。

後來,蕭惟香遇到了進士王玄宴,覺得他就是自己的白馬王子,竟然不顧家人的反對,和王玄宴私奔到異地。

蕭惟香覺得自己付出了一腔真情,王玄宴卻覺得她不顧廉恥。玩膩之後,王玄宴露出了渣男面目,果斷拋棄了蕭惟香。

自由戀愛,世俗可以理解,婚前性行為,世俗也可以包容。問題是,被渣男玩膩,沒撈到名分,還被始亂終棄,這就有點玩大了。

蕭惟香沒臉回家,又無處安身,只好自暴自棄做了妓女,最終在異地他鄉孤獨終老。

沒有人願意客死他鄉,蕭惟香的悲劇在於,她為了追求所謂的愛情,放棄了原本保護她的法律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