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來源:
扶夷江月
發布於:天津市
英國的制度是君主立憲制度。因為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不徹底,資產階級的力量沒有強大到徹底推翻封建統治的程度,只有與舊勢力妥協。1640-1688英國資產階級革命革命期間發生了王朝複辟,1688年資產階級聯合地主階級發動光榮革命,驅逐查理二世,迎接荷蘭的瑪麗和威廉為國王,次年(1689年),議會通過《權利法案》,對國王的權力進行約束。此後議會的權力越來越大,而王室基本上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所以王室得以保留。
英國王室的權利有:國王或者女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內閣的首長叫首相。
英國
革命過程中,
王室
與
資產階級
達成和解,所以英國還有王室。他們是
君主立憲制
。
歐洲
保留王室的國家有,
挪威
、
瑞典
、
丹麥
、
荷蘭
、
比利時
、
盧森堡
、
西班牙
、
安道爾
、
摩納哥
等等。王室擁有的權利:英國皇室作為凝聚
國家力量
的
象征
發揮作用,並不具備實質性
權力
。有
名譽
上的
外交權
和內
政權
,也就是
首相
批准以後,有名義的宣布權。
君主立憲制(英語:Constitutional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
人民主權
、限制君主權力、實現
事務
上的
共和主義
理想但不采
共和政體
。可分為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君主雖然是國家的
元首
,但君主的權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
時期
,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範圍也各不相同。
日本的君主立憲制比較特殊,因為真正的“君主”德川家族已經被清算,舊秩序瓦解,勢弱的資產階級拉著以天皇為代表的舊貴族重建政府,但是這個政府十分不穩定,最終被軍隊把持逐漸失控。
然而,中國2000多年封建君主制國家為什麼最後沒有形成君主立憲制的政體,我認為有以下三個原因:


中國傳統思想注定中國不會走上君主立憲制的道路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打敗了戰國七雄中最後一個國家,齊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主義集權制國家,自稱皇帝。自此,中國進入了封建主義國家。其後,陳勝,吳廣一句“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因此,縱觀中國歷史,確實挺奇葩的。不管是多麼厲害的皇帝,只要把老百姓惹急了眼,都敢把你拉下馬。歐洲千年後就出了一個拿破侖,日本,日本就就更可愛了,不管大家怎麼殺來殺去,都是拉著天皇,打著天皇的旗幟,就沒人敢動天皇,於是就有了萬世一系。
自從唐朝開科舉之後,中國的歷代的政治文化中,就缺少發自內心的等級感。對皇帝也是畏威而不懷德,威一去,位就不保。
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人和人的天然本質是非常平等的,只是因為權力區別有了高低貴賤之分,有了世俗上的不平等。
這就造成了兩個後果:一是“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不承認人和人之間天然的不平等;二是對世俗上的不平等非常推崇,一個人被跪拜,僅僅是因為他擁有王侯將相的權力,而不是因為血統等其他原因。
印度的“種姓制度”如果放在中國,你看看,分分鐘叫你亡國滅種。這就是中國人脊梁!
西方君主的權力,是通過神賦予的,也就是所謂的君權神授,所以就具有了神性;而中國的帝王,講究的是受命於天。但中國的“天”不能等同於西方的“神”或“上帝”,“天”的概念其實指的是一種秩序,能夠讓世間萬物都有序運行的規則,也就是所謂的“天道”。只要你帝王不按照“天道”的規則來運行,自然會有另一位天之驕子,來將你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