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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兒童

嬰兒感知覺的發展和自我意識的形成都會經歷哪些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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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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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微育兒

嬰兒總是喜歡擺弄各種物體,而在擺弄過程中,他們也逐漸認識了物體的粗糙、光滑、軟、硬、彈性等屬性,同時也發展了觸摸能力。二歲左右的嬰兒,對於能看見但觸摸不到的對象表示十會驚奇,這表明觸覺在嬰兒認識事物過程中起重要作用(在整個學前期,兒童主要依靠觸覺或觸覺與視覺、聽覺等其他感知覺的協同活動來認識周圍事物。一般說來,年齡越小,觸覺在認知活動中的作用越大)。

育兒心理專家普列斯曼指出,嬰兒和小班幼兒對物體的視覺映象是建立在觸動覺的基礎上的,通過視覺和觸動覺感知到的物體屬性,這個過程中兒童逐漸能夠只憑視知覺就能認識物體的形狀、大小、面積、遠近等屬性。

嬰兒視覺的發展

嬰兒視覺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視覺敏度不斷提高和顏色視覺開始發展兩個方面。所謂視覺敏度是指兒童分辨細小物體或遠距離物體的細微部分的能力,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視力。

一般認為,兒童越小,視力越好,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視力主要是靠水晶體的變化來調節的,年齡很小的兒童,晶狀體不能變形,因而投射到視網膜上的形象是比較模糊的。日本學者今村榮一指出,兒童一歲時視力為0.2~0.4,二歲時視力為0.5~0.6,三歲時有67%的兒童視力達到1.0。我國的相關研究材料也表明:一至二歲兒童視力為0.5~0.6,三歲時視力可達1.0,四至五歲後視力趨於穩定。

由此可見,隨著年齡的增長,嬰兒的視力不斷提高。進入嬰兒期後,兒童開始能夠正確地辨別各種基本顏色,如:紅、黃、藍、綠,但是對一些混合色,如:紫色、橙色等還不能很好地辨別。在兒童學習辨別各種顏色的時候,言語、詞起著重大的作用。

兒童借助於“這是紅色的”、“那是綠色的”等言語指示就能更好地識別各種不同的顏色。聽覺在言語聽覺方面,嬰兒辨別簡單語音的能力已有很大的發展,能更好地辨別音強、音調等,但對於難以區分的語音。

如:漢語拼音的聲母z和zh、s和sh、c和ch等還不易辨別。知覺的發展在成滅的教育影響下,兒童不斷地掌握事物的名稱,通過這些名稱就能把某一事物的各種屬性固定下來,從而發展了兒童的知覺。

譬如:“兔子”一詞就包括了“長耳朵”、“紅眼睛”、“四只腳”和“有毛的”等特征。嬰兒二至三歲時,複雜的知覺即方位知覺和時間知覺開始出現。

從方位知覺來看,這時嬰兒能夠辨別上下方向,知道桌子上、桌子下、床上、床底下等上下方位,並且能夠區分兩個放在不同距離的物體的遠近。從時間知覺來看,這時嬰兒已知道“現在”和“等一會兒”,“馬上”和“很久”等的區別。

雖然這時在嬰兒的言語中常常出現“今天”、“昨天”和“明天”等詞,但往往不能正確使用。例如:嬰兒有時說:“昨天我要去公園裏玩”、“明天我吃過了糖”等等。注意的發展在嬰兒期,兒童的無意注意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有意注意開始萌芽。

隨著活動能力的增強,生活範圍的擴大,嬰兒開始對周圍很多事物感興趣,特別是對鮮豔、活動的東西和環境中忽然出現或消失的東西反應敏感。

嬰兒對有興趣的事物,一歲半時只能集中注意5~8分鐘,一歲零九個月時能集中注意8~10分鐘,二歲時能集中注意10~12分鐘。

在嬰兒末期,隨著言語的發展,兒童在成人的要求下逐漸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兒童必須使自己的注意服從於所要完成的任務,於是便出現了有意注意的萌芽。

在教育上,記憶的發展嬰兒的記憶,主要是以無意記憶為主,有意記憶剛剛萌芽。嬰兒無意記憶的發展明顯地表現在保持時間的加長。乳兒再認的保持時間只有幾天或十幾天,到三歲時,嬰兒再認的保持時間已長達幾十天或幾個月。隨著時間的增長,嬰兒記憶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在他們腦海中留存的時間也越長。

與此同時,嬰兒記憶的對象也逐漸增多二歲以後,在表象形成的基礎上,兒童的再現能力開始發展起來。這時,嬰兒在媽媽上班走後一段時間,會忽然想起媽媽,哭著找媽媽。一般說來,二歲的時候,嬰兒只能再現幾天以內感知過的事物,接近三歲時,嬰兒可以再現幾個星期前感知過的事物。三歲前兒童的記憶一般不能永久保持。四歲後樹突結構發生精細變化,對長時記憶有促進作用。想象的發生發展想象是人腦對原有表象進行加工改造而建立新形象的心理過程。表象是指曾經作用於人的事物在人腦中留下的映象。例如:我們可以根據別人口頭或文字的描述,對頭腦中已有的表象進行加工政造,從而形成我們從未到過的北極、月球等的形象。

然而,想象的形象無論多麼新奇,就構成材料來說,總是來源於客觀現實。所以說,想象同其他心理過程一樣,也是人腦對客觀現實的反映。想象按有無目的性,可以分為無意想象和有意想象;按有無創造性,可以分為再造想象和創造想象。乳兒沒有想象。一至二歲的兒童,只有想象的萌芽。嚴格地說,還談不上是想象,只不過是記憶材料(記憶表象)在新情景下的一種生動再現而已。

但是,就整個嬰兒期來說,想象主要是再造想象,想象的水平還很低,表現為想象的內容簡單貧乏,想象的進行缺乏自覺的目的。

兒童想象的發生發展除與經驗的積累和言語的發展密切相關外,還受大腦皮質的成熟的制約。這種概括還是低級的,一般只限於事物的外表屬性,而不是本質屬性。在嬰兒期,兒童典型的思維方式是直覺行動思維。所謂直覺行動思維是指在對具體事物直接感知和在自身行動中進行的思維。

例如:如果兒童身旁有娃娃,他就拿起來做喂娃娃的遊戲,娃娃一旦被拿走,遊戲活動也就停止了;當兒童騎在竹竿上的時候,就會想到騎馬的活動,一旦竹竿丟掉了,騎馬的事也就隨之煙消雲散。

觀察表明,當皮球滾到床底下去的時候,兒童就會立即爬到床下去撿球,如果成人提醒他:“你想想該怎麼辦?”他就會回答說:“不是要想,而是要把它拿出來。”畫畫也是如此。

這個年齡的兒童不能預先想好畫什麼,而是拿起筆就畫,畫出來像什麼就說是什麼。以上這些種種表現,都是兒童直覺行動思維的具體體現。嬰兒期直覺行動思維的產生,是直接和兒童以詞為中介的概括能力的形成相聯系的。什瓦奇金研究了嬰兒時期概括能力的產生和發展,發現嬰兒的概括能力是隨著時間而增長的。

意志行動具有三個特點:第一,以隨意動作為基礎;第二、有明確的目的;第三,與克服困難相聯系。新生兒是沒有意志的。

在乳兒期,開始只有一些不隨意動作,以後逐漸產生一些隨意動作,即學會了的動作,如擺弄玩具、直立行走等。但在所處的生活環境中以及父母的教導下,如何開始擁有自己的意志行動。這就使乳兒逐漸形成了對自己動作初步掌握的能力,從而為意志的產生准備了最初的條件。進入嬰兒期以後,由於言語的迅速發展,兒童的隨意動作就達到了一個新的階段。最初是由成人的言語來調節兒童的行動,如:用“寶寶真能幹”等來強化某些行動,或用“不許……”等來禁止某些行動。以後,兒童逐步能自己用言語來調節自己的行動,這就使兒童的行動帶上了最初的目的性。

當兒童開始能在自己的言語的調節下有意地行動或抑制某些行動的時候,就表現出了意志的萌芽。二至三歲的兒童,已有可能為了較近的目的而有意地抑制或延緩自己的行為。例如兒童可以坐好等待分配食物,並且大聲說:“不要動,不要動。”接近三歲時,兒童表現出強烈的獨立行動的願望,要求“我自己來!”,而不願接受成人的幫助,這便是自我意識的形成。

成熟的自我意識

所謂自我意識就是作為主體的我對於自己以及自己與周圍事物的關系,尤其是人我關系的認識。而對於人我關系的認知包括很多方面,成熟的自我意識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能意識到自己的身體、身體特征和生理狀況;能認識並體驗到內心進行的心理活動;能認識並感受到自己在社會和集體中的地位與作用。個體認識自我,需要經歷一個比認識外界事物更為複雜,更為長久的過程。在乳兒期,兒童還沒有自我意識,他們玩弄自己的腳,扯自己的耳朵,吮吸自己的手指,等等。隨意動作的發展是自我意識產生的條件,只有兒童無意識地做出這些隨意動作之後,才會慢慢地產生自我意識。

兒童一歲時,開始能把自己的動作和動作的對象區分開來,以後進一步能把自己這個主體和自己的動作區分開來。

例如:兒童從中認識了自己跟事物的關系,認識了自己的存在和自己的力量,這就使他產生一種自豪感,這就是自我意識的最初表現。產生自豪感之後,更能鼓勵他去做更多的動作和去學習。

初步的道德行為和道德判斷兒童的道德行為和道德判斷反映了兒童對待客觀現實,特別是對人和對己的態度和行為方式,這是兒童性格的一個側面的表現。乳兒還不可能有意識地做出什麼道德行為,也不可能有什麼道德判斷。一歲以後,在兒童與兒童之間,可以看到一些良好的相互關系,如:共同玩某種玩具,有玩具能分給小朋友,看到小朋友跌倒時能進行安慰。

這可算是人與人的社會關系的一種初級的表現,也可算是道德行為的最初的形態。兒童的道德行為是在與成人進行交往的過程中形成的。當兒童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良好的行為時,成人就表現出愉快的表情,並且用“好”等詞給予陽性的強化;當兒童做出不良的行為時,成人就表現出不愉快的表情,並且用“不好”等詞給予陰性的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