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司令的同鄉戰士被冤枉,撿到衣物變“盜竊”,李司令下令:處死》 一日,李司令率領“粵桂邊防軍第三路軍”朝橫縣進發,借宿在寨圩鎮。第二天,鎮中一位老婆婆家被盜,丟失了衣物、財物。李司令同鄉的一位戰士撿到衣物,被冤枉是“盜賊”,李司令下令:“當眾處決!” 粵桂戰爭期間,遭遇失利的桂軍在李宗仁的帶領下,躲進了大山中。粵軍首領陳炯明派自己的弟弟,來到桂軍中,勸說李宗仁歸順。李宗仁提出:“要保留自己的軍隊,還要一職兼兩省的職務。” 陳炯明同意了,將李宗仁所部編為“粵桂邊防軍第三路軍”,由李宗仁擔任三路軍司令,要求其率部開往橫縣。陳炯明老奸巨猾,雖然同意了李宗仁的要求,但是不給三路軍調撥武器、物資補給。 “粵桂邊防軍第三路軍”戰士們穿著破衣爛衫,餓著肚子,朝著橫縣開進。當走到合浦縣寨圩鎮時,李宗仁下令:“部隊停止前進,在鎮子中借宿。”當部隊開進到鎮口時,就發現到處都是屍體,有老百姓的,還有粵軍的。 李宗仁大概明白了怎麼回事?肯定是“粵軍軍紀不嚴,進鎮劫掠百姓,被地方武裝給殲滅了”。李宗仁趕快叫來傳令兵,下令:“傳令下去,進鎮後務必要秋毫無犯,避免重蹈粵軍覆轍。” 進鎮後,三路軍睡在大路上,買老百姓東西都多給錢,沒有遇到地方武裝的襲擊。李宗仁還親自帶領巡查隊,一直巡查到深夜,才睡下了。第二天一早,鎮上一位老婆婆家被盜,抓住三路軍一位戰士,就說:“你手上的衣服就是我家的,就是你偷的我家東西。” 小戰士連忙辯解說:“婆婆,這件衣服是我在廢墟上撿的,真不是我偷的。”老婆婆和小戰士爭執起來,圍觀的百姓越來越多,驚動了李宗仁。李宗仁帶著巡查隊趕來,問清楚了情況,明白小戰士是被冤枉的。 小戰士哭著說:“李司令,我可是你的同鄉,你可要為我做主啊!”小戰士這番話,徹底把自己的後路斷了,任誰也保不住他了。老百姓聽到此話,更加群情激奮,紛紛:“必須懲處盜賊。” 李宗仁明知小戰士被冤,面對群情激憤,下令:“不管你是如何獲得衣物?都是民間非法得來的,我必須嚴懲你,以儆效尤。把他給我拖下去,當眾處決,給鄉親們一個交代。”小戰士不停喊冤,被巡查隊拖了下去,被一槍擊斃了。 這時,地方武裝聽到三路軍“偷盜”老百姓財物,已經秘密集結,想要偷襲三路軍。當聽說李宗仁槍斃“盜賊”後,認為三路軍軍紀嚴明,和粵軍不同,於是取消了進攻計劃。三路軍也得到了鎮中百姓的支持,老百姓紛紛捐錢捐物,支援三路軍。 後來,李宗仁經過調查,確認小戰士是撿到的衣物,盜賊另有其人。然而當小戰士喊出“我是李司令的同鄉”時,李宗仁為了顧及民心,就必須要處死小戰士了。因為放了小戰士,不僅老百姓認為“李宗仁是包庇同鄉”,連他的部下也可能這樣認為,就會重蹈粵軍覆轍。 對於槍殺小戰士,李宗仁還是心存愧疚的,派人找到小戰士的老家。李宗仁給了小戰士父母一大筆撫恤金,讓兩位老人可以安度晚年,算是替自己贖罪了。 《李司令的同鄉戰士被冤枉,撿到衣物變“盜竊”,李司令下令:處死》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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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司令的同鄉戰士被冤枉,撿到衣物變“盜竊”,李司令下令: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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