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向大臣下令捐餉,只募得20萬兩,李自成追贓卻獲得七千萬》 崇禎十七年初,大明王朝已到了生死存亡前夕,李自成帶領起義軍向北京打來,一路所向披靡,離北京越來越近了,形勢危急。 為籌集糧餉,從二月中旬起,崇禎皇帝就下達捐餉令,號召皇親國戚,王公貴族、文臣武將及地方縉紳富戶捐款應急,並規定“以三萬為上等”,然而竟然沒有任何人捐款達到此數,最高一筆是二萬,大多數“不過幾百幾十而已”,純屬敷衍。 崇禎皇帝一看遠遠未達到預期效果,只好又下諭每一大臣從故鄉舉出一位有能力捐款的富人,然而卻只有南直隸和浙江各舉一人,“餘省未及舉也”。 三月十日,北京城已到了生死存亡之際,崇禎帝派太監徐高到周皇後之父、國丈周奎家勸捐,先晉其爵為侯,然後開口讓他捐10萬兩銀子。 然而,周奎一聽要捐錢,就如喪考妣,並說,“老臣安得多金”,還說家裏窮得只能買發黴的米吃,一口咬定只能捐1萬兩。徐高悲憤之下質問道:“老皇親如此鄙吝,大勢去亦,廣蓄多產何益?” 多次催迫之下,周奎捐了一萬,崇禎覺得一萬實在太少,讓他再加一萬兩,周奎便進宮向女兒求援,周皇後把自己多年積攢的五千兩私房錢,交給父親,並勸父親要深明大義,為大臣們作出表率,挽救大明的江山社稷。周奎卻又從中扣了2000兩,只拿3000兩作為捐款交給崇禎。 大太監、東廠提督王之心最有錢,崇禎要他慷慨一點,王之心卻推諉說:“連年家計消乏。”勉強湊了一萬兩,曾經的狀元,當時的內閣首輔魏藻德為保住其家財,率先表示家無餘財,反對崇禎征餉。 其他的官吏更是一個個裝窮叫苦,有的在住房門上大書“此房急賣”,有的裝模作樣,把古董玉器拿到市上出售。據統計,崇禎在最後關頭所倡導的“捐銀助餉”活動,僅募得區區二十萬兩。 捐餉令響應者寥寥,崇禎只好改以實物代替現錢,讓前三門一帶富商豪門給前線供應糧草,或給士兵家屬提供口糧,以為較易實行,但是同樣被消極對待,不了了之。 三月十九日,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禎在景山歪脖樹上自縊身亡,明朝滅亡。 李自成進京後,向明朝官吏追贓,周奎獻出家財52萬兩銀子,其它珍寶折合銀子2萬兩;王之心經闖王軍隊用刑,被逼獻出現銀15萬兩,以及與此價值相當的金銀器玩;魏藻德本想為新朝效力,卻被捉進監獄,重刑之下捐了幾萬兩白銀,最後還是受刑腦漿迸裂而亡。 據統計,李自成通過追贓,從明朝勳戚、內監、百官,還有民間,總共搜刮達到7000萬兩,這與崇禎只募得20萬,形成鮮明的對比。 崇禎向大臣下達捐餉令沒有效果,不會把國庫的錢拿出來應急嗎?不是不拿,而是國庫裏也沒有錢了。趙士錦在《甲申紀事》和《北歸記》兩本書中,寫了當時國庫的庫藏情況。 趙士錦任工部營繕司員外郎一職,他在三月六日接到通知,接管國庫之一、工部所屬的節慎庫,城破前三天,三月十五日,辦理交割,城破後,他輾轉南歸,後來將這經歷寫成《甲申紀事》及《北歸記》兩篇文字。 《甲申紀事》中說:十五日,予以繕部員外郎管節慎庫。主事繆沅、工科高翔漢、禦史熊世懿同交盤。……新庫中止二千三百餘金。老庫中止貯籍沒史家資,金帶犀杯衣服之類,只千餘金;沅為予言,此項已准作鞏駙馬家公主造墳之用,待他具領狀來,即應發去。外只有錦衣衛解來加納校尉銀六百兩,寶元局易錢銀三百兩,貯書辦處,為守城之用。 《北歸記》中說:庫藏止有二千三百餘金。外有加納校尉銀六百兩、易錢銀三百兩,貯吳書辦處;同年繆君沅雲:“此項應存外,為軍興之用。”予如是言。 庫藏僅二千三百餘金,國家已一貧如洗,崇禎下達捐餉令也是迫不得已。 《崇禎向大臣下令捐餉,只募得20萬兩,李自成追贓卻獲得七千萬》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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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向大臣下令捐餉,只募得20萬兩,李自成追贓卻獲得七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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