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員工做副業,被領導發現,說停止副業,否則要開除他,合理嗎》 研究者,優質創作者有的人說,開除,必須開除。開除的原因不是因為他搞副業,而是因為蠢,搞副業卻讓公司的領導發現了。有的管理者說,你做不做副業不是我關注的重點,我關注的是你的工作績效是否優秀?公司給你的發展空間是否足夠?給你的待遇是否與你的價值貢獻匹配?如果員工業績不好,能力也一般,在公司混資曆的還搞副業,我會開除他。 但是,如果員工業績優秀,我會反省我的管理工作是否出了哪些問題,沒有給優秀員工更多的工作挑戰與機會,而使他有時間和精力去搞副業。有人說,我會了解這位員工做副業的原因和目的,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甚至他的副業如果與公司業務有關聯,他如果確實很優秀,我會考慮與他換一種合作的方式,比如讓他成為公司的合夥人,以便為公司做出更大的價值貢獻。 有人說,領導要開除這位員工是因為他的工作績效沒有達到目標,或者因為個人做副業的行為損害到公司利益或形象,而不是因為副業。如果在工作時間做副業,那麼是管理問題。做副業是在工作之餘的,那麼它損失的是自己的休閑時間和與家人的陪伴時間。比如,不少辦公室有車族下班後順便開起了順風車,當起滴滴司機。全民擺地攤時代,職場辦公室文員,下班後批發些物品去擺地攤賺錢等等。 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如果長期在一個領域做副業,那麼那才是他真正的主業,目前公司的工作才是副業。今年,因為疫情,官方也鼓勵員工可以與原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情況下,自己尋找兼職工作,多一份收入。我國勞動合同法並不排斥員工與企業建立雙重勞動關系或多重勞動關系,除非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否則以此理由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企業會面臨敗訴的風險。 也有人說,這個沒有絕對答案;從職業道德操守來說,上班時間不應該做副業,不能耽誤自己的工作;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界定邊界,區分職業類型,不能一概而論!總之,員工做副業,公司是否進行處理,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做副業是否影響公司的利益,如果是員工額外的精力或者技能去做副業多一份收入,且沒有影響公司利益,也沒有影響本職工作,其實不必加以幹涉! 親愛的職場朋友們,你是如何看待員工正常工作之餘做點副業,領導發現後說對工作不用心,讓員工停止副業,不然就開除員工這件事情呢?歡迎分享你的看法哦!我是百家號第二職業,持續分享第二職業之道,提升職場競爭力!本文為原創內容,轉載請注明!關注我的大量粉絲還沒有養成閱讀後點贊的習慣,歡迎在文末點贊,評論和轉發朋友圈,以示鼓勵支持! 《職場員工做副業,被領導發現,說停止副業,否則要開除他,合理嗎》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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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員工做副業,被領導發現,說停止副業,否則要開除他,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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