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100萬,出售了我的婚姻和愛情》 你好:我跟老公結婚五年,一直沒有生孩子,因為沒有房子,我倆收入不高一年加起來約十萬左右,但除掉花銷就算再節省,因為要租房平時還得給雙方父母生活費,一年下來也只能存下個三萬來塊錢,所以想要買房遙遙無期。老公去年在一次活動上結識一個中年女人(離異孩子給了前夫,有錢,她父母在當地還有點權勢),和她很投緣,慢慢聊得比較多,當她得知我們買房需要錢的時候,主動提出借給我們100萬。當時老公跟我說這個事時,他有點猶豫想依我的態度行事,我開始也不同意,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但後來看著房價蹭蹭上漲再不買可能永遠都買不起了,於是默許(也可以說是慫恿)老公把這筆錢拿來了。錢到賬後我們在一個品質樓盤選了套130多平的三房,總價182多萬,這100萬加上我們自己的十多萬積蓄,我們貸了70萬把房子買了下來。但後來她總是找我老公陪她吃飯散心,我心裏其實不爽,但又不能說什麼。然後她在我孩子入學的問題上也幫了忙,她跟老公出去遊玩後,也會讓老公給我帶些價值不菲的禮物回來,看在禮物的份上,我也忍了。但最讓我難以容忍的是,從今年7月份開始她竟然要求我老公每個星期有至少抽兩天時間在她那裏留宿,這讓我實在無法忍受!你們搞曖昧也就算了,最後還要玩事實上的夫妻,這把我置於何地?他們也太欺負人了吧?我該怎麼讓那個女人主動從老公身邊消失?(允許公開)回複:我覺得你應該重新定義一下你丈夫跟那個女人的角色定位:你老公有顏值有身材,還有一手哄女人的好功夫(不然人家也不會包養你老公),那個女人有錢有人脈有資源還有一點點權勢,更有掌控你們夫妻的能量,她是你夫妻倆的金主。當你看清楚你們之間的真實關系之後,也許就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了。開始你想得到她的錢,卻不想付出任何代價,後來得了錢又想丈夫在她面前豎起一塊散發著聖潔光芒的貞節牌坊,那請問你,她到底是圖你夫妻倆什麼呢?她吃飽沒事幹專門找人扶貧來了?可能嗎?既然打算讓丈夫出去賣,在決定做出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經自動放棄了絕對使用權,也喪失了拉下臉來質問他的資格,一邊默許男人出賣色相一邊抱怨,不帶你這樣的。想想啊,拿錢買房的時候你不表達憤怒,她買貴重禮物讓你老公轉交給你的時候不憤怒,替你孩子解決上學問題的時候你不憤怒,要你老公去定期伺寢的時候你知道憤怒、拒絕了,你這是典型的矛盾型人格。但不管怎樣,人都不能太貪,一方面想貪圖男人對自己的忠誠,一方面又想貪圖金主給的重大利好,這個世界上哪有這麼美的事兒,太貪心的人,最後往往什麼也得不到——一是會惹怒丈夫,你明明已經默許我去賣,還一天到晚吃什麼酸醋?一是會惹惱金主,你們該拿的拿了,該奉獻的卻不奉獻,我憑什麼白養著你們?當然,從長遠的角度來說,就算你不吃酸醋也不找女金主的任何麻煩,也很有可能到最後啥也得不到:借你們的巨款總是要還的吧,人家又沒有說是無償贈予給你們,既然是玩,那麼就有厭倦的時候,一旦女金主對你丈夫玩膩了,要你們立馬還錢,外加高額利息,在你們把這筆錢拿去貸款買了房子,勒緊褲腰帶吭哧吭哧還房貸的時候,請問你們拿什麼去還金主的這筆錢?還不起?不好意思,金主完全可以追著你們還。你們若不還,她也可以法院起訴你們,你們的房子轉頭就可能成為抵債的法拍房。 100萬的款子,對於你們夫妻倆一年不過十來萬的收入來說,猴年馬月才攢得足這筆錢,到時你們是不是要跳樓?所有有違常倫的不道德交易,都潛藏著巨大的風險,把家庭幸福維系在一個婚外的女金主身上,毫無保障可言,只會說幻滅就幻滅。一個人大多時候,只有這三種活法可選:要麼向生活認慫,承認自己猥瑣,需要出賣人格與自尊來維持體面的生活但是不抱怨不後悔不糾結;要麼自己努力,靠自己一步步活出向往的姿態;要麼接受現狀,有多大能力過什麼生活,活出自己的自尊和風骨。如果你既要貪圖不勞而獲得來的錢,又想要別人尊重你的家庭不逾越邊界,真不知道是哪兒來的自信?往深了說,其實你比你老公和女金主還猥瑣,你老公起碼明白拿人手軟吃人嘴短,他需要付出時間和精力去回饋金主,金主起碼知道想要玩別人的男人,她需要付出的是不菲的經濟代價,而不是白嫖。 《為了100萬,出售了我的婚姻和愛情》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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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100萬,出售了我的婚姻和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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