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員工離職被公司強收4200元工裝費?職場不公,堅決維權》 逐月空間優質創作者一、類似的職場不公平現象,在職場中並不鮮見3月17日,廣州一公司原員工蔡先生在離職時,被要求支付4200元工裝費,且未出具收費證明。此事一度沖上熱搜榜,引發網友熱議。不少網友對涉事公司的工裝價格和收費規定表示質疑。有律師解讀認為:著工裝企業受益,不該員工承擔成本。職場上,類似廣州這家公司霸王條款式的不公平現象,在職場上比較常見。比如:我曾經打工的一家私企。車間生產需要天天用到、人人用到的簽字筆、記號筆、墨水、訂書釘、曲別針等等,這些必需的辦公用品,老板直接要求每一個員工分攤費用,車間收錢集中購買。雖然分攤到每個員工頭上的錢不多,但是,極不公平,有辱員工的人格尊嚴。員工為了保住工作,也只有乖乖掏錢,敢怒不敢言。在職場上,特別是在一些私企,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公司裏,制定一些不平等、不合理的規定,侵害、侵占員工利益的土政策、土規定,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如:加班沒有加班費、工作時間無限延長、節假日無休、員工入職需交一個月工資為押金、隨意拖欠克扣員工工資、強迫員工簽訂不公平合同、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逼迫員工辭職不給予經濟補償,等等,不一而足。面對這些明顯的不公平現象,員工為了工作,只有被迫接受,只有無奈選擇,只有違心同意。這種職場不公平現象,慢慢地也助長了一些公司老板欺壓員工的囂張氣焰,使有的公司老板忘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有的沒有了最起碼的道德廉恥之心。 二、在職場上,員工始終處於弱勢被動的地位在職場上,特別是在一些私企,由於勞動力市場的供需不平衡,由於員工找工作難,找到比較理想的工作更難。因此,員工始終處於弱勢被動的地位。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在一家公司裏,就沒有發言權,就沒有建議權,更不可能得到公司老板的平等相待。始終是處於絕對服從、順從、逆來順受的狀態。員工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有一份工作,為了有一份工資收入,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很多時候,只有忍氣吞聲、忍辱含垢、委曲求全。在職場上,私企老板始終處於強勢主導地位。因為,公司是老板的私有財產,對於公司內部的一切,擁有絕對的話語權,擁有至高無上的主宰權。有社會責任、有道德修養、有良心的私企老板,就會愛護員工、關心員工、尊重員工、平等相待。與員工之間的關系,是融洽和諧的。而一些缺乏社會責任、個人素質不高、不按遊戲規則辦事的私企老板,對於員工的管理,就會采取強制性的、不公平的、比較苛刻的、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只想著怎麼利用員工、怎麼控制員工、怎麼壓榨員工。從來都不為員工著想,從來不站在員工的角度考慮問題。與員工之間的關系,是對立的、水火不容的關系。 三、改變員工在職場上的不公平待遇,需多方努力廣州一公司員工蔡先生離職時,被要求支付4200元工裝費一事,只是職場上員工遭遇不公平對待的一個縮影。對於這件事,就有網友質疑,這是什麼牌子的工裝,都趕上入門級的奢侈品了!也有網友表示,自己也曾遇到類似的霸王條款,離職的時候被巧立名目各種收費。還有一位網友吐槽,自己離職時,也被迫支付了1000元的工裝費。對於類似的、各種各樣的職場不公,怎樣才能逐步扭轉和改進呢?對於員工個人來說,要提高和增強法律意識,牢固樹立法治觀念。當遇到類似不公正、不平等的事情時,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堅決、堅持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面對公司的強迫、脅迫和欺負,不能軟弱,不能退讓,不能讓這類不良公司占你的便宜。正如一位被迫辭職的網友所說的那樣:當公司用不正當手段逼迫員工辭職時,自己沒有時間、沒有精力維權,就全權委托律師辦理,通過訴訟拿到經濟補償後,主動拿出50%作為律師費給律師,也不讓公司老板占便宜。對於監管部門來說,在平時對企業加強監管、加強教育、加強指導的同時,當遇到員工投訴、申訴時,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主動作為,為員工作主,為員工伸張正義。對於企業來說,既要合規守法經營,又要公平公正對待員工;既要嚴格管理,也要對員工人性化關懷;既要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也要公平合理地對待員工,達到雙贏的良好結果。#職場達人說# 《如何看待一員工離職被公司強收4200元工裝費?職場不公,堅決維權》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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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一員工離職被公司強收4200元工裝費?職場不公,堅決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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