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這位汽車教練竟親自醉駕,你這是自砸飯碗!|一線微觀》 法制視界陝西法制網第一資訊官方帳號一個有點兒意思的交警“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相信這句話大家都耳熟能詳對於有教練資格的人來說更是爛熟於心可下面這位“教練員”竟開著教練車醉駕2021年5月9日5時許,東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到警情,稱在西銅公路佳興賓館路段發生一起教練車追尾摩托車的交通事故,民警出警後立即到現場進行勘察,並在東山縣醫院查獲肇事司機張某喜,經鑒定,教練車駕駛員張某喜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29.64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經查,教練車駕駛員張某喜系東山某駕校教練,5月9日淩晨於醉酒狀態駕駛閩EC862學號小型轎車,沿562縣道由西向東行駛,途經肇事路段,追尾碰撞其前方同向行駛的林某駕駛的陝H9063F號正三輪載貨摩托車,造成張某喜、林某不同程度受傷及兩車車損的交通事故。 法律鏈接: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張某喜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且教練車屬於營運車輛,司機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十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以後就算取得駕照,也不能再駕駛營運機動車,終身禁止從事駕駛教練行業。 酒駕、醉駕引發的事故無一不是“血”的教訓當你放下酒杯拿起車鑰匙的一刻結局就已經注定平安出行始於心拒絕酒駕踐於行不要讓一次酒駕改變你的生活牛分享牛在看作者/來源:漳州交警 聲明:版權歸原創所有,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漳州這位汽車教練竟親自醉駕,你這是自砸飯碗!|一線微觀》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漳州這位汽車教練竟親自醉駕,你這是自砸飯碗!|一線微觀
精確朗讀模式適合大多數瀏覽器,也相容於桌上型與行動裝置。
不過,使用Chorme瀏覽器仍存在一些問題,不建議使用Chorme瀏覽器進行精確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