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時間與現實時間》 文學時間不同於現實時間,具備一定的藝術表達意義。但時間和文學時間並不是毫無關聯的,而是有著必然的聯系,甚至是不可分割的聯系。 文學是對現實生活的反映,屬於意識活動的產物。也就是說,文學本身就有反映社會現實的功能,但並不一定是真實的反映,而是經過了一定的藝術加工,變成了藝術化的反映方式。按理說,現實中有什麼事物,在文學中就能找到與之對應的事物,有時候是比較真實的還原,而大多時候都是虛構。 虛構是文學的主要構思方式,即便作家聲稱對客觀事物進行了一比一的對應描寫,也不一定就是真實的。畢竟,作家也有自己的認知局限,有自己的認知偏差,很容易對一些事物產生以偏概全的描述,更何況他們還要采用虛構的手法呢?於是,現實生活的時間到了文學作品裏面,就有了不凡的意義,被大大改造了,而不是真實地記錄。即便作家進行了真實記錄,讀者也不會認為是真實的。但有的讀者卻認為虛構的時間是真實的,又是為何呢? 因為讀者已經讀進去了,進入到文學作品構建的內容和情境之中,跟著主人公或者作者思路一步一步走,不能自拔,就會認為作者虛構的文學時間是真實可靠的,其實只不過是作者為了適應人物性格發展和情節發展而虛構的時間而已。也就會說,文學時間只會相對存在,相對於作品中的人物和情節是真實的,不能弄虛作假,弄虛作假就會讓讀者看出來,並嗤之以鼻,不再欣賞了。試想,讓阿Q生活在太空,脫離地球時間了,是不是虛構得離譜?就是讓他生活在快節奏的當下,構建的文學時間加快了節奏,也就不真實了。 文學時間是作品內部的時間,只會為作品本身服務,忠於作品中的人物、情節、結構等,卻不同於現實中的時間。相對於現實中的時間來說,文學時間是虛構的,不是真實的,而相對於文學作品中的人物、環境、情節、結構等來說,文學時間就是真實的,哪怕是虛構的,也構成了作品內在的真實。 有的作品只寫了三四天內發生的事,卻能寫二三十萬字,而真實世界的時間卻不會過得那麼慢。只能說,文學作品內在的時間屬於心理時間,而不是現實時間。要是在現實時間內寫完三四天的事,要用到二三十萬字,除非寫很多同時間段裏發生的事情,還不能有重複性的文字,不能有心理描寫,那樣寫就不是文學了,也就不具備什麼文學的審美特征了。要是寫了心理狀態,甚至寫作意識流小說,就能把短短幾天內發生的事寫成幾十萬字的小說,並且不會讓人覺得厭煩。當然,也有快節奏的描寫,用了短短幾百字就描寫了幾年或幾百年發生的事,甚至一句話就能描寫上百年、上千年。就像“說書的嘴,唱戲的腿。”都是程式化的東西。說書的一開口“話說過了三百年……”人們的思緒就跟著他的語言跨越了三百年,但誰也不會提出什麼質疑,也不會有人說說書的胡說八道。唱戲的拿起馬鞭,在台上轉一圈,就能走千裏萬裏,而走路的時間也就隨著他們的表演展示出來了。要從北京走到南京,他們拿著馬鞭,在台上走一圈,就算是到了,其間要用到兩個多月的時間,也隨著他們在舞台上轉的一圈消失不見了,或者說,意味著兩個多月的走路時間過去了。那麼,為什麼不表現真實的時間呢? 因為沒必要。不論說書的還是唱戲的,亦或是寫文章的,都要刪繁就簡,對一些重點事件進行描述,而非重點的事就不說了。忽略掉一些時間段,是因為在那段時間裏,沒有作者所要重點描述的事,而不被忽略的時間,甚至被刻意放大和拉長的時間,一定有作者想要重點記述的事情。也就是說,文學時間是作者刻意選擇並加工創造的時間,而不是真實的時間。於是,作者就成了作品中人物和時間的造物主。要讓人物活動在一定的時間範圍之內,而不能超出時間而存在。雖然很多作品內部的時間是作者構思的心理時間,但並不妨礙作品內部人物的活動和發展,還會讓人覺得比較真實。要是按照現實時間來寫,文學作品就顯得虛假了,或者顯出了千篇一律的特征,讓人不忍卒讀。 文學時間是對現實時間的藝術化加工和創造,為了展示人物特征和情節發展,作者完全可以虛構一段時間,並在這段時間裏充分展示人物、情節、結構、語言風格等,讓作品具備吸引人的審美特性。 如此來看,文學時間就是作者根據現實時間創造的藝術化的時間,來源於現實生活,但高於現實生活,或者說是虛構的作品內在的真實時間,而不是純粹的虛構和純粹的真實時間。 《文學時間與現實時間》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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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時間與現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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