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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歷史

2009年,女子吞哥哥71萬動遷款,哥哥出獄後,送妹妹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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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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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見山說史

2015年1月9日,上海徐匯區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動遷款案。

原告陳碧榮要求被告陳金娣返還自己的71萬動遷款。

法院審理認為,陳金娣完全有償還能力,卻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最終,法院宣判如下:

陳金娣犯拒不執行判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隨著一聲法槌落下,該案最終一錘定音,塵埃落地。

可對於59歲的陳碧榮來說,他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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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告陳金娣是他的妹妹,是他親手把妹妹送進監獄。

兩人的關系徹底決裂,曾經的親情蕩然無存。

陳碧榮在監獄中度過近10年的難熬時光,2011年才出獄。

在獄中時,對他照顧最多、和他走得最近的人,就是妹妹陳金娣。

而他萬萬沒想到,自己又親手把妹妹送進監獄。

(陳碧榮案庭審現場)

陳金娣傷心地說:

這種事情本可以避免,但卻真實發生了,這是現代版的農夫和蛇的故事。

她表示,自己就是善良的農夫,哥哥陳碧榮就是惡毒的蛇,她無論如何不能接受。

陳碧榮也很傷心,他如今身負罵名。

可他也是被逼無奈,有幾分奈何,他也是不願走到這步田地的。

妹妹陳金娣欺騙他在先,她侵占了屬於自己的動遷款。

兄妹各執一詞,到底誰在說謊,誰在說真話呢?

他們之間到底發生什麼事?

我們一起看看今天的故事。

兄妹情深

1956年,陳碧榮出生在上海黃埔區一個大家庭裏。

父母養育了他們兄妹7人,陳碧榮是家中的老六,陳金娣是家中老小,兩人的關系最好。

後來,陳碧榮回憶,自己和妹妹從小在一起長大,沒有分開過。

他們的兄妹之情,用一個字可以形容:“鐵!”

陳金娣小時候比較淘氣,容易闖禍,陳碧榮總是護著她,對她百般關照和寵愛。

那時的生活雖然苦,但陳家上下和睦,其樂融融。

每年春節時,一家人聚在一起吃年夜飯,那份熱鬧祥和,羨煞旁人。

但造化弄人,2002年,對46歲的陳碧榮來說,是災禍之年。

那一年,他觸犯法律,被判14年有期徒刑。

對一個普通人來說,每天按部就班的生活和工作,牢獄之災突然降臨到自己頭上時,受傷害的不僅是自己,家人也會跟著痛苦、糾結。

妻子聽到這樣的判決,二話不說,馬上和他離婚,還帶走了他們唯一的兒子。

入獄後,陳碧榮心情低落到極點。

14年暗無天日的時光,他將如何度過?

他不但失去人身自由,而且失去自己的小家庭,想著自己今後孤苦伶仃的樣子,不由黯然傷神。

(陳碧榮談和妹妹的感情)

好在他並不是一無所有,他還有父母和兄弟姐妹。

剛開始,兄弟姐妹時常來探望他,給他增添了生存下去的溫暖和勇氣。

特別是妹妹陳金娣,她來的次數最多,幾乎每月會雷打不動來探望,給他帶來衣服之類的生活用品。

他很欣慰,自己沒有白疼這個妹妹。

親情是那個時期治愈痛苦的良藥,他仿佛看到一絲希望。

他暗自發誓,一定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獄,與親人團聚。

漸漸地,其他的兄弟姐妹再也沒有探望過他,只有妹妹陳金娣依然堅持。

她按時每月探視,除了帶些生活品,還和他聊家常,逗他開心,調解他的心情。

這讓他感動之餘,心中也有些鬱悶,對其他人不來探望耿耿於懷。

可轉念一想,自己是犯了事的人,兄弟姐妹們嫌棄他,也屬正常。

加上大家都有事忙,不可能老圍著他轉。

想通後,他便不再多想,稍稍有些釋然。

福不雙至,禍不單行。

陳碧榮在一次體檢中,被查出患了糖尿病。

這讓他本來就陰晴不定的心情,雪上加霜,更感淒寒。

陳金娣得知後,看望陳碧榮的次數多起來。

根據病情需要,她每次還帶來一些進口奶粉、無糖營養品和控制糖尿病的藥物。

這些藥品和營養品價格不菲,但妹妹從來沒有抱怨過什麼。

陳碧榮看在眼裏,感動在心裏。

他知道妹妹也是有家室的人,每次這樣看自己,搭上時間不說,也會有一筆開支。

而自己卻無能為力,無以回報,他只能盤算著,出獄後再好好報答妹妹。

機會終於來了,2009年的一天,陳金娣又來探望哥哥。

看著妹妹陳金娣風塵仆仆的樣子,陳碧榮不由心疼。

他告訴妹妹,以後不用每個月都來。

陳金娣卻不贊同,隨後,她話鋒一轉,興奮地告訴哥哥一個好消息:

父親名下的老房子要動遷,按照當地的政策,他們家每個人都可以補償15萬元。

這個消息,給陳碧榮的生活注入一針強心劑。

(昔日陳碧榮的照片)

出於對妹妹的信任,他全權委托陳金娣保管自己的拆遷款,並寫下委托書。

他還告訴陳金娣:

如果你急用錢,就用吧。

我出獄後,只要給我留個兩三萬,我有個落腳的地方就行了。

陳碧榮覺得,這正是報答妹妹的最好機會。

這些年,妹妹對自己的照顧,讓他深深體會到患難見真情的珍貴。

錦上添花勝過落井下石,雪中送炭勝過錦上添花。

而妹妹陳金娣無疑是自己最需要時,那個雪中送炭的人。

可他萬萬沒想到,妹妹陳金娣的雪中送炭,卻暗藏著不可告人的陰謀。

不但蒙騙了他,而且,他們一家近11口人,都被她蒙騙了!

相差懸殊

2011年4月21日,陳碧榮因為改造積極,表現良好,被減刑四年,提前出獄。

那一天,雖然下著蒙蒙細雨,但陳碧榮的心中卻是萬裏晴空。

他狠命地呼吸外面的空氣,在細雨中一洗多年來的晦氣。

自由的感覺真好!

從此,他將開始新的生活,想想都覺得激動。

盡管他已經55歲,身體不是太好,母親已經去世。

但年過九旬的父親仍然健在,還有那個有情有義的妹妹。

想起妹妹陳金娣說過拆遷的事情,他決定找妹妹拿回他的錢,先把自己安頓好。

可當他找到妹妹時,妹妹對他避而不見,好像害怕他到來一樣。

這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以前對他關心備至的妹妹,怎麼可能不見他,難道這中間有什麼隱情?

無奈之下,陳碧榮只能先寄居在老父親家。

在父親那裏,陳碧榮看到一份《家庭會議紀要》,突然恍然大悟。

原來,會議紀要裏記錄著當年動遷時的補償分配方案。

方案裏寫明:

陳碧榮的動遷款是71萬,而非陳金娣所說的15萬。

71萬和15萬,這中間差距懸殊。

(《家庭會議紀要》)

雖說陳碧榮對錢財看得並不重,但他納悶的是,妹妹為什麼撒謊騙自己?

難道是自己搞錯了?難道是動遷政策發生變化了?

他左思右想,不斷安慰自己。

他不相信妹妹會欺騙自己,但又不得不相信《家庭會議紀要》的真實性。

前者的不相信,是基於對妹妹的信任,可他隱隱覺得不對勁,妹妹很可能騙了他。

他從父親那裏得知了來龍去脈。

2008年,因為城市規劃需要,陳碧榮家的老房子面臨拆遷。

老房子的產權是父親陳瑞林的,他們兄弟姐妹7人,因為戶口沒有遷走,也享有動遷補償權利。

老房子分上下兩層,動遷之前,家裏人按照兩層兩個戶口本分配人數。

一層的戶口上有大姐和兩個哥哥。

而二層的戶口裏有11人,包括父母,二姐一家、妹妹陳金娣一家以及陳碧榮一家。

二層面積雖然只有22.8平米,但補償款卻高達293萬。

為了保證大家的權益,家裏決定開會商討這筆錢的分配方案。

為此,父親還專門讓陳金娣去監獄問陳碧榮的想法。

當時主要有兩種分配方案:

要房要錢或者只要錢。

聽了安置房的位置,陳碧榮覺得太遠,所以選擇了只要錢。

2009年2月8日,家庭會議如期召開。

經過商討,最終形成以下分配方案:

用293萬賠償款先申購4套動遷房,剩餘的165萬進行現金補償。

其中,父母、二姐、妹妹陳金娣等人獲得房子以及不同數額的補償款。

而陳碧榮因為只要錢,因此他的補償款最高,有71萬。

家裏人一致通過這個決定,並一一簽字,最終以《家庭會議紀要》的形式予以記錄。

陳碧榮委托陳金娣全權代理此事。

2009年3月11日,動遷公司把109萬匯給陳金娣。

其中就包括陳碧榮的71萬,並且暫存在陳金娣那裏。

那為什麼陳金娣說補償款只有15萬呢?她到底是何居心?

(陳碧榮的妹妹陳金娣)

一直以來,陳碧榮對陳金娣心存感恩。

面對此情此景,他真的不敢相信妹妹會騙他。

他決定好好和妹妹談談,不能因為錢而破壞親情。

可惜他想錯了。

妹妹陳金娣為了錢,早已不管不顧,其瘋狂和醜陋,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心生不滿

當陳碧榮找到陳金娣,談及補償款為什麼相差這麼大時,陳金娣解釋:

真正屬於陳碧榮的動遷款只有25萬,根本沒有71萬。

為什麼?陳碧榮很是疑惑不解。

《家庭會議紀要》上寫得清清楚楚,就是71萬,怎麼到她這裏就變了?

結果,她給出一個令人吃驚的答案:

剩下的50萬是她的!

具體講,她名下再婚的丈夫和其子女,也有分到動遷款的份。

按照一個人25萬的標准,這50萬歸她所有。

這種說法,有點強詞奪理,只是她一廂情願的說辭。

既然這樣,為什麼當初不寫進《家庭會議紀要》,大家認可她的說法嗎?

她進一步解釋,之所以說成在陳碧榮名下,是為了掩人耳目,不得已而為之。

原來,當時戶口被分出去的大哥和大姐來鬧事。

陳金娣為了平息事態,順利通過方案,才這樣說的。

再者,多年來,她探望哥哥花掉10萬。

扣除這些費用,最多也就15萬,自己並沒有撒謊。

此時的陳碧榮心生不滿,心裏百味雜陳。

一直以來,他對妹妹幫助自己感恩戴德,總想回報她。

可當她赤裸裸提出折算這些年的探視費用時,陳碧榮心裏還是隱隱作痛。

曾經的兄妹情難道這麼靠不住,必須要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上嗎?

盡管他理解妹妹的做法,自己也不可能讓妹妹無私幫自己。

但她主動提出來,還是讓他有點接受不了。

心裏再難受,但想到妹妹這些年確實對自己照顧有加,這點也不能否認。

(陳碧榮想拿10萬元補償兒子)

陳碧榮想了想,決定不再追究了,只希望妹妹能給自己10萬就行。

他想把這10萬元補償給兒子。

這些年,因為坐牢,他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心裏愧疚。

從應得的71萬,變成妹妹口中的25萬,扣除為自己花掉的10萬,陳碧榮至少還能得到15萬。

如今,他提出10萬的要求合情合理,也算仁至義盡。

但即便這樣,陳金娣還是百般推脫。

她堅稱自己沒錢,不要說10萬,就是幾萬,她也拿不出來。

她一拖再拖,陳碧榮遲遲拿不到屬於自己的那份錢。

這讓陳碧榮心中更加不滿。

這事擱在誰身上,也會受不了。

這種心情,正如一個人快看到光明時,光明卻因為他人的阻擋,沒有如期到來一樣。

有人說,最不值得信任的往往是人性。

真的,人性有時如此經不起考驗。

為了金錢和利益,有的人可以不顧親情,不要臉面,什麼事情都能做出來。

(陳碧榮和父親)

揭穿謊言

陳碧榮沒有想到,以前那個重情重義的妹妹,竟變得如此冷酷無情,簡直判若兩人。

沒辦法,陳碧榮不想再隱瞞了,把這事告訴其他的家人,想讓他們勸勸妹妹。

結果,父親和姐姐們也大吃一驚,他們以為陳碧榮早已經拿到錢了。

陳金娣把71萬補償款的50萬據為己有,對此,所有的家人都氣憤填膺。

她所說給前夫和子女補償的事情,大家根本不知道,也絕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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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一家人,有事就要說出來,但不能藏著掖著,搞下三濫那一套。

話說開了,陳碧榮就提起,他服刑的最後幾年,除了妹妹陳金娣,大家不來探望他的事。

大家愣了,不是陳金娣說大家不能探望嗎?

姐姐們多次想去探望,但陳金娣總是制止。

她說只有監護人才能見到陳碧榮,而她是監護人。

其他人去了,也見不到陳碧榮本人,去了也是白去。

這樣一來,姐姐們就打消了探望的念頭。

加上陳金娣有時一個月去兩三次,大家對她挺放心,就不再糾結。

可惜苦了陳碧榮,他只和陳金娣一人接觸,對於家裏的事情了解不多,難免會出錯。

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陳金娣在家庭會議上,只考慮自己的利益,而對陳碧榮的利益置之不顧。

由於她的隱瞞,陳碧榮無從了解重要信息,造成如此糟糕的局面。

(陳金娣阻止家人探望陳碧榮)

不僅如此,陳金娣聲稱,自己為陳碧榮花掉10萬,這也是她有意編造的。

其實,那些錢都是父母和其他兄妹一起湊的。

而陳金娣臉不紅、心不跳,說成自己一個人在承擔,讓大家面面相覷,不知說什麼好。

她還告訴家人,要為陳碧榮減刑,多次討要活動費。

老父親聽說能給兒子減刑,非常高興,大力支持,就盼著兒子早日出獄。

如果不是把事情說開,老父親和家人還蒙在鼓裏,以為是真的花錢買到了減刑。

陳碧榮這才明白,妹妹陳金娣撒了彌天大謊,騙過所有的家人。

再精美的謊言,總有被揭穿的一天。

得知真相的陳碧榮,久久說不出一句話。

妹妹發生讓人費解的變化,他感到特別悲哀。

老父親既覺得對不起小兒子,又對小女兒痛恨不已,他悲憤地說:“她真是欺心太重。”

妹妹為了金錢,完全不顧親情和曾經的承諾。

而陳碧榮不能,他覺得還是有事好商量,他想再跟妹妹長談一次,和平解決問題。

陳碧榮和妹妹見面交談,陳金娣找不出任何借口,但就是不還錢。

她還說:“哥,你給我一個機會,這輩子我好不容易有這麼多錢,你放過我吧。”

陳碧榮只得忍著悲痛,告訴妹妹:“從此你走東,我走西。”

兩人徹底分道揚鑣。

陳碧榮決定,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此事。

(陳金娣懇請陳碧榮放過她)

對簿公堂

一般情況下,親人之間如果對簿公堂,打起官司,最為難的就是其他家庭成員。

手心手背都是肉,偏向哪一方,都可能傷害到另一方。

而這一次,當陳碧榮決定打官司時,家人們一邊倒地選擇支持他。

2012年3月,陳碧榮把妹妹陳金娣告上法庭。

這次,他要求妹妹全額返還自己71萬的動遷款。

而陳金娣聲淚俱下,堅稱陳碧榮的動遷款只有25萬。

多年來,她探望陳碧榮花掉8萬,現在只能支付他17萬,這是最高限額。

2012年9月,上海徐匯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陳金娣歸還陳碧榮71萬動遷款。

官司打贏了,陳碧榮松了口氣,心中的石頭終於落地了。

誰知,一波剛平,一波又起。

此時,陳金娣突然失蹤了!她想用這種方式逃避賠償。

隨後,法院准備強制執行。

可在查證時,卻發現陳金娣名下,只有每月2500元的養老金。

其他一無所有,令人大吃一驚!

陳碧榮大惑不解。

按說妹妹有錢有房,她結婚時,在永嘉路有一套小產權房。

動遷時,又分得一大一小兩套房,還有109萬動遷款。

如今,怎麼會無財產可執行?

況且,為了防止她轉移財產,他還特地提請了財產保全申請。

原來,陳金娣把小產權房和小的動遷房過戶到了兒子名下。

她名下的動遷房,她賣掉得到85萬房款,全部提現後注銷了這個賬戶。

而那筆109萬的動遷款,則更是無從查起,不知所蹤。

整整兩年時間,陳金娣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無影無蹤。

(陳碧榮談到對簿公堂很傷感)

期間,陳碧榮的父親得了膀胱癌,病重時,想見小女兒陳金娣。

陳碧榮決定暫時放下官司,希望妹妹能來看望父親。

讓人失望的是,陳金娣沒有來看過一次父親。

2014年下半年,上海徐匯區法院和G安聯合執法,全力搜捕陳金娣。

10月17日,陳金娣從浙江返回上海時,被逮捕歸案。

徐匯區檢察院對她提起公訴,這才出現開頭審判陳金娣的一幕。

費盡心思,東躲西藏,一心想著把哥哥的錢據為己有。

最終,自己挖的坑,成了埋葬自己的墳墓。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時時認為自己的利益至高無上,最終玩火者自焚,逃到天邊也難逃法網。

小結

在陳金娣看來,自己坐一年牢後,債務就會消失。

對愛錢如命的人來說,這是很劃算的。

愛錢不要臉,權當做宣傳。

這樣的諷刺,不知陳金娣們能否體會到?

陳金娣的外甥說,以前,他和小姨走得很近,感情很深。

但自從發生這件事後,他感到很痛心。

其實,痛心的何止他一人,陳家上上下下,都和陳金娣的關系出現裂痕。

眾叛親離,孤家寡人,擁有再多錢又有何意義?

因為動遷款糾紛,不少家庭鬧得不可開交,把人性的各種惡演繹得淋漓盡致。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有時最親近的人,才最具傷害性。

當親情不再、人性盡惡時,最後的解決之道,往往是走法律途徑,這也是最無奈、最悲哀的選擇。

(外甥眼中的陳金娣)

在法治化進程日益加速的今天,“執行難”這個老大難問題正日益被突破。

“失信被執行人信用執行系統”越來越完善,對老賴們的打擊和限制越來越多。

法律的嚴懲,生活的限制,讓更多老賴幡然悔悟,開始履行法院的判決。

法律是枷鎖,緊緊纏繞在人的心上,日夜拷問人的良知。

而感情是鑰匙,最終走出心魔,還是要靠這把鑰匙,這是打開心結的最好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