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認為,法家最高明的地方是看出制度比人更可靠,有何道理?》 我們知道,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拯救當時水深火熱天下和社會,希望那個時代,平民百姓可以擁有一個更好的生活,或者說,希望華夏的未來可以變得更加輝煌而美好。 也就是說,他們都是為了同一個目標在努力,但是關於如何達到這個目標,他們的分歧也相當之大,憑借的東西也各有不同。所以,諸子百家也就產生了不同的“救世”觀念和不同的學派主張。 其實他們所謂的“思想”和“道理”,究其根源,就是治理社會的一種憑借,換句話來講,就是他們認為應該靠什麼拯救天下。 道家、儒家、墨家、法家拯救世界方法不同 對此,道家認為應該依靠“道”,而這個“道”並不是我們後世所指的“道德”,也不是“君子之道”等等,而是一種天地萬物所自然運生而出的道理,這個概念比較抽象,是從天地誕生那一刻起就已經存在了。 或者說,是自然社會所有生靈的生存之道,又或者是天地萬物的運轉之道,這個大道不受任何人、任何事的約束,是一種順其自然的發展方式,順應這樣的“道”,是道家的根本觀念,也是道家核心思想“無為而治”的根基。 儒家則希望,憑借“仁愛”或者“王道”來拯救社會,所謂“仁愛”和“王道”,都是希望能夠通過“禮儀”和“道德”去約束眾人,讓人們自覺地遵守階級觀念,要求君主要愛自己的臣民,並且要從養、生、喪、死等各個方面為平民百姓謀劃,讓他們真正擁有屬於自己的生存空間。 也就是說,要從改善平民百姓的生活方式出發,改善國家的發展狀態,他們認為,只有讓平民百姓真正意義上感受到了來自領導階層的溫暖,真正讓他們從內心裏服從領導者的安排,那麼一個社會才能夠穩定發展。 用孟子的話來講,就是“五十者衣帛食肉,七十者不饑不寒,民眾養生喪死無憾”,而做到了這些還沒有稱王的人,必定是未知有也。 墨家則認為,治理社會要依靠“兼愛”,這是一種絕對意義上的平等,要求“人愛自己和愛他人一樣”,為他人謀取利益要像為自己謀取利益那般,將天下各級平民百姓,都劃分到同一個等級上,大家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能力的區別和認知的不同。 而君主或者各級領導的誕生,也是因為能力的不同,比如,就要由最為聖明的人去擔當天子,其次聖明的人擔當國君,而他們這些人,之所以能擔任領導階層,並不是因為他們比其他的百姓要高貴,而是因為他們自身的能力有區別於其他人,這就否定了周王朝以來的階級觀念。 除此之外,法家則認為要依靠“制度”,並且,他們還認為,制度比人更加可靠,認為,人其實並不能從根本上約束自身的行為,或者說,大部分人在沒有規章制度的要求之下都有僭越的可能,所以,強制性的約束和要求,可以為人的行為規劃一個底線,從而保證國家的最低發展要求。 法家認為制度比人更加可靠 易中天先生,在講述春秋戰國歷史的時候,就曾經說過,看出了制度比人更加可靠,是法家最為深刻的地方。那麼,制度到底比“無為而治”、“仁愛”和“兼愛”這些觀點高明在哪些地方呢?它又深刻在何處呢?本篇文章,我們就來重點分析一下這個問題,看一看,為什麼說法家最為深刻的地方,就是看出了制度比人更加可靠。 首先,是因為它可以保證君主的地位和權利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當中,世襲制度是傳承權利的主流,家天下的統治方式,也是被當時所有人所認同的,因此,這就需要有一種治理的方式或者理念,能夠保證世襲的君主坐穩江山,而恰恰法家的觀點就能很好地做到這一點。 法家的弟子都很清楚,在世襲制度的前提下,君主的個人資質其實是靠不住的,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家族,能夠保證他們在世襲傳承的過程中,每一任君主都是聰明伶俐、仁愛道德,也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保證,他效忠的國君能夠與堯舜一樣賢明,但是在當時的時代,一個國家或者一個社會,是絕對不可能離開君主的領導的。 這就說明,哪怕君主的個人資質不高,哪怕他們不聰明,不“仁德”,但是,治理天下也依舊需要他們,所以,必須要采取一種方式,讓治理國家不受君主個人資質的太大影響。對於這一點,法家認為,應該將君主當作普通人來看待。 而既然要將君主作為普通人,那麼,就必須要實施賞罰政策。因為一個普通人來講,他們比不上先王,也比不上聖人,甚至比不上普通的賢德之人,作為先王,必定是有豐功偉績的,而聖人也肯定有高風亮節,賢人雖然沒有這些,但也有聰明才智。 所以,如果是這些人做君主,那麼,他們往往都有崇高的威望,自然就能夠鎮得住下屬的臣民。但是,如果是一個普通人做君主,就沒有這些本錢,自然而然的,也就沒有靠得住的東西,那麼,這樣的人來治理天下靠什麼呢? 韓非認為,一靠權勢、二靠手段、三靠威逼利誘、四靠嚴刑峻法,究其根源,還是要靠體現了這一系列要素的政策法令、規章制度。所以,法家的觀念首先能夠保證當時的時代裏,各種能力水平的君主能夠安穩地坐穩江山。 這樣的觀點,將治理天下跳脫出了個人能力的層面,把國家的體制設計成了一架可以自動化運轉的機器,而君主的任務則是掌握按鈕,只要一打開開關,體系就可以自動運轉,如此一來,就算是再笨的君主也可以做得到,所以,也就避免了君主才德缺失之後對國家的影響。這是制度的第一大好處。 其次,制度也可以約束官員的行為 我們知道,君主是通過世襲來確定的,既然是世襲,那必定是出自於同一個家族,如此一來,就無法對君主的個人能力進行約束,只要他是這個家族的人,或者說只要他是嫡長子,又或者說只要他能夠取得自己父親的歡心,那麼,他就有極大的可能性成為下一任的君王,在個人能力這方面約束性並不強,所以,世襲的君主可能是個庸才。 但是,那些非實習的官員卻並不如此,能夠身居高位的官員必定有他自己獨到的地方,他可能沒有道德,但是他一定在某方面有很高的才華,那麼問題來了,一個既缺德又多才的人,他往往會成為治理天下最大的麻煩,而這樣的人,如果再遇到一個世襲的庸才君主,那麼,整個天下的情況可想而知。 而在當時的時代,在當時那種社會制度的作用之下,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因為整個天下需要的官員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萬,可是一個國家,又哪裏去找那麼多德才兼備的人呢? 所以,一定不可能所有的官員,都是有德又有才的,其實,如果所有的官員都必須德才兼備,又同時都能夠做到德才兼備的話,那麼,這個天下其實也就不需要治理了。因此,為了防止官員有德無才而影響國家發展的情況出現,那就需要將官員也當作普通人來看待。 賞罰制度更有利於約束官員 普通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心理,那就是趨利避害,這是人性的本能,因此,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高壓之下,必有良民,這是屢試不爽的,官員自然也不例外。 也就是說,通過賞罰制度來約束官員,要比單純的要求做官要德才兼備有用得多,畢竟,單純的要求並不能夠真正地約束什麼,因為要求到的卻不一定就能夠做到。 但是,有制度保證的賞罰政策就不一樣了,一個人如果做了某種好事,那麼,肯定就能得到獎賞,而且這種獎賞一定會賞的他沒齒難忘,而如果做了某種壞事,也肯定會受到懲罰,而且會罰的他魂飛魄散,這就在很大程度上約束了那些道德上是普通人的官員。 但是,如果君主的賞罰機制是隨心所欲、因人而異的,那麼,不少的官員一定會耍心眼、鑽空子、投機取巧,畢竟他們除了是道德上的普通人,也是智力上的聰明人,所以,一定要通過制度化的方式,來給他們形成威懾。 如此一來,就會讓他們認識到,只有遵紀守法、克己奉公才是對自己最為有利的方式,而久而久之,當習慣成自然,各級官員也就會下意識地遵守國家的制度和規則,君主不就可以高枕無憂,垂拱而治了嗎? 所以,通過制度來治理天下也可以很好地約束官員的行為,讓君主擁有把控臣子的能力。當然,這一套也不是對所有人都有用,比如,大隱士許由就收買不了,大俠客盜蹠也恐嚇不了。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人,他們本身就是德才兼備的,像墨子、孟子那些人,心系天下、心有大愛,自然也不需要這些條條框框來進行約束。 但是問題在於,無論是許由、盜蹠,還是孟子、墨子,這些人都是個別人,是少數人;可是治理國家、設計制度應該考慮的絕對不是少數人,而一定是大多數人。 韓非說過,政治是針對普通人,所謂“治也者,治常者也”,規則也是針對普通人的,所謂“道也者,道常者也”,並且,他認為,不針對普通人就根本沒有辦法治理國家。所以,政治家應該:用眾而舌寡,因此,要依靠適合普通人的制度,而不是個別人才有的道德,畢竟,能約束得了普通人的制度,約束起聖人來則更加自如。 由此可見,法家的制度觀念並非是萬無一失的,但是卻可以稱得上是十有八九,就像我們上面提到的那,有些人不需要約束,而有些人也約束不了,但是問題在於,如果不運用制度,造成的局面就可能是大多數人都約束不了。 所以,在設計制度的時候,法家從來都沒有指望官員或者老百姓是聖人,也並不寄希望於人人自覺,他們只著眼於平民百姓不乾壞事,或者怎麼防止平民百姓們乾壞事,對此,他們設計了一整套切實可用的制度和政策,讓人們不敢作惡,不能作惡,想做也做不了,如此就能夠很好地治理天下了。 再者,制度可以比較好地調動各大階層的積極性 在當時的社會裏,領導階層、各大貴族基本上把控整個國家的權力和資源,平民百姓的生活並得不到保證,要知道,雖然後世很多的人批判法家的政策制度,認為法家制度苛待百姓,但是,實際上在法家制度沒有實施的時候,平民的權利一樣得不到保證。 因為,權利掌握在君主手中,百姓只有被領導的義務,如此,只要君主不給予百姓利益,老百姓也沒有門路,這樣的社會依舊不是理想的,依舊是充滿苛待的,只不過法家的制度是擺在明面上的,因此被很多人不滿。 想來也是,如果當時的社會沒有這樣的苛待,儒家還需要提出什麼“仁愛”嗎?墨家還需要用什麼“兼愛”來要求別人嗎?自然不用。而既然當時的社會不缺少苛待,那就必定會產生問題,問題在於,既然利益得不到保證,那麼,平民百姓又為什麼要為國家發展出力呢?靠一腔熱血嗎? 熱血也有涼的時候,並不靠得住,所以,百姓的生產積極性、戰爭積極性都不高,畢竟費盡心思也得不到多少好處,誰還會那麼拼命呢?可是,法家的制度則就不同了,制度是一種硬性要求同時也是一種規定,它明確表示,如果百姓達到國家要求的某種程度,那麼,就會賞,決不食言! 比如商鞅的獎勵耕戰政策,農業勞作突出的,戰功卓著的,都會給予很大的獎賞,要麼是金錢,要麼是爵位,而且戰爭中如果軍功卓著卻不幸犧牲,那麼,這個獎賞的受益人就會轉移給自己的親人,如此,百姓沒了後顧之憂,付出的有了回報,有了保證,積極性也就提升了起來,國家的發展自然可以蒸蒸日上,這也是為什麼秦國可以迅速崛起的原因。 結尾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法家看出了制度比人更加可靠確實是十分高明的,它順應了當時的社會背景,不再是像儒、墨、道,那樣追逐虛無縹緲的自覺,其實,儒、墨、道、等大家的理念在當時來看都是理想化的,人要是真的可以兼愛,那麼還會出現僭越嗎?還會有諸侯不聽王命嗎? 所以,儒、墨、道家的觀念正確也有價值,但是難免有不貼合社會實際的地方。可是,法家的制度卻是十分順應當時的社會潮流,不再追逐人的至善純良,而是設計了一條能將絕大多數人包含在內的制度體系,用來讓國家發展的更加順遂。 當然,制度不是萬能的,韓非也說過,治理天下也不能單純地運用制度,還要有“術”,有“權謀”,只不過相對於“權術”、“權謀”,韓非認為制度更加根本,也更加可靠。 其實也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很多的人憑借自身的條件是不可以保證行為底線的,就是有了制度之後,還有那麼多違法亂紀的人,可想而知如果沒有制度的約束,社會會有多麼的混亂。 所以,法家的制度理念是深刻的,它跳脫出了人的層面,讓社會變得更加自主化,當然,法家的制度政策並不成熟,也不可以與現在的制度理念相提並論,但卻是後世制度發展的根基。#圖文萬粉激勵計劃# 《易中天認為,法家最高明的地方是看出制度比人更可靠,有何道理?》完,請繼續朗讀精采文章。 喜歡 小編的世界 e4to.com,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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