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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感情

怎樣才算嫁得好?愛情和婚姻,沒那麼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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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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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愛情

01

什麼叫嫁得好

所謂“嫁得很好”,以現代人對於愛情和婚姻的期待,我願意將其定義為:18㎝+180㎝+180㎡(來自半佛老師的精確總結,謝謝他),這三項物質數據,再加上建立在諸多文學類作品培養出來的美麗環境中的美好精神共鳴。這種狀態下的婚姻結成,並且持續一生,應該符合諸多女性的完美標准。

首先說“愛情”,這個詞並非是什麼自古就有,這個概念的誕生絕對不會超過200年,這是一個近代社會的產物,就像很多的“傳統文化”一樣。據傳言,“愛情”這一概念的起源,很有可能來自於歐洲貴族圈,他們以此為亂來的理由。貴族的東西,一般都會被平民階層爭相模仿,至今歐洲的人們還是認為最為純潔的愛情存在於他們的文化中,並以此自矜。
如果想知道“愛情”這個神奇的文化產物到底給歐洲帶來了怎樣的變化,那麼請參閱以下摘自鄭也夫先生《神似祖先》178頁的一段引述:

約翰斯頓說:“關於血統的全球性研究提示,大約10%的男人並不是他們‘親生孩子’的真正生物學父親。諸如DNA指紋鑒別這樣的先進技術證實,大約15%的父親不是真正的父親。”(約翰斯頓,1999:145)瓦爾說:“希望醫院的血液和DNA鑒定暗示,有1/5的孩子都不是他們出生記錄上的父親親生的。”(瓦爾,2000:72)

鑒於西方中心論的影響,我認為第一位研究者所謂的全球性研究,也不過是在他們本國隨便找了一個樣本群體然後就代表全世界的,這種事情他們一直在幹,而且極其臭不要臉。總之,愛情給歐洲帶去了很多“神奇寶貝”。為什麼會這樣?

02

不要覺得文化可以徹底戰勝本能

愛情是一種文化現象。

先來拆解一下文學中美妙的“一見鐘情”。個人觀點,這根本就是兩個相互看上了對方身子的人,在大腦美化過自己想法之後產生的感受。

如果女性真的不會見色起意,那“性選擇理論”就應該被推翻。如果“性選擇理論”仍然成立,那麼女生就一定也是好色的。你問為什麼加一個也?問這句話的人腦回路很清奇啊。你是不是被困擾達爾文的那只美麗的雄孔雀的尾巴打過?

所謂的愛情,其生物學基礎不過就是一種多巴胺的作用,建立在“好色”這個前提之下。別總用下半身思考,就算彼此都有了沖動你以為就能叮叮當當造小人了?雌性還會考驗雄性的撫育後代的能力。說人話,就是你得有錢或者能賺錢。以上的選擇標准都是用堿基對寫在你DNA上的,別說什麼“我不可能這麼膚淺,我怎麼可能又貪財又好色呢”,你是生物學意義上的人不?純粹建立在這種生物學基礎上的愛情是存在移情別戀的基礎的:只要別人給他的刺激產生了多巴胺,那麼“新歡躺上床,舊愛扔過牆”基本上來說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有可能發生,哪怕第三者乃至第N者比原配醜。理由?在嚴酷的生存壓力之下,生得多才是保證自己的後代能活下的最好的選擇,其他的還用我繼續解釋嗎?

03

婚姻維系的是社會關系

婚姻意味著什麼?

為什麼現實生活裏不會出現以上簡單生物推演中的出軌現象?因為婚姻。

孔夫子對《詩經》怎麼評價來著?“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你現在去看看《詩經》,裏面那種大膽的愛情讓你向往對不對?這是孔夫子不知道刪掉了多少內容的結果。婚姻制度的建立是有一個歷史過程的,最開始人們那種狀態放到現在就是犯法知道嗎?犯刑法!

所以,婚姻保證的到底是什麼?肯定不是愛情。很長一段時間都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嘖嘖嘖,歡迎聯系上下文進行想象。

婚姻維系的是一種社會關系。它通過宣告主權與保護關系唯一性來完成自己的工作。因此,一個可以維持到婚姻關系當中的一方掛掉的社會關系,必須要有堅實的基礎。上文已經證明,就算你美若天仙也不能夠保證對方不出軌,那麼社會約束力以及他對你的其他需求才是真正的關鍵。

要命的問題在於,社會約束力已經越來越低了。因為對出軌的容忍率升高了?不不不,我說的是,離婚率上升得很快。不要總想著超越規則,你得明白,很多時候人們更喜歡合理的利用規則,而不是乖乖遵守規則。

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進行,以往的社會結構被打破,原本處在傳統的親族故舊關系中的人們被扔進了充滿著陌生人的海洋。在以理性化為“意識形態”的社會當中,只有兩個人最終的人生目標指向是幾乎相近乃至於相同的,才可能成為彼此陪伴走到終點的同路人。當然,這種可能性還建立在兩個人采取的達到目的的手段都被彼此認同的基礎上。說明白點?三觀相近或者相同。

舉一個小例子來幫助說明三觀的問題:你們對這個世界的感覺是什麼樣的?你們認為人生的追求該是什麼?你們在衡量這個世界的諸多人事物的時候的價值尺度是怎樣的?

不要拿我這三句話去套,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地去靈活運用“三觀”,拒絕教條主義。祝你幸福。

是不是有人開杠:長輩們的婚姻就沒這麼多亂七八糟的,人家怎麼就也過一輩子呀?

以下為我的猜測:

第一,道德束縛傳統道德確實對女性很不友好。同時,光棍漢也是一個帶有貶義的稱呼。這種道德誕生的環境,我個人臆想認為,沒有婚姻這種形式結合兩個人,那麼這兩個人都很難完成傳宗接代的任務。不論是社會道德還是生產力水平都不允許。

第二,結婚早。這也就意味著,在婚姻中的兩個人極有可能還沒能夠形成穩定的三觀以及最終的人生目標。硬綁在一起之後,因為面臨相同的生產生活環境,導致雙方的三觀相近,目的相同。

最後,因為個人對婚戀方面的研究很有限,所以,以上觀點同樣僅供參考,適用於那種想要一輩子結一次婚也不想離婚的那種人。對於自由的天使們,我只能祝你們玩得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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