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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校女學生墜樓身亡,在學校內停屍多日,母親討公道卻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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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 - 大學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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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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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事發時間是在2020年10月26日,就在這一天,鄭州商學院大三女學生在宿舍樓墜樓身亡,據了解,女生是在該校進行電氣自動化專業學習C.。

就在女孩跳樓的時候,女孩兒的父親還在深圳的某一建築工地在那辛苦打工,就在灰塵和巨大的機械聲中,他也接到了來自於學校的電話,電話中負責人稱,自己的女兒墜樓身亡,當時接到電話的他一時間還沒有反應過來,要不是妻子打來電話,哭著把事情真相告訴他,他到現在也不敢相信,自己活潑的女兒竟然離世。

掛掉電話趕忙做最快的飛機趕到自己女兒所在的鄭州商學院,在那裏與家人匯合之後,就一起趕往太平見去看望,還沒有來得及見最後一面的女兒。孩子的父親從女兒同學口中了解到,就在事發當天,女兒是在班級內與自己的同班同學發生激烈爭吵,老師一開始不給予理會,隨著兩個人的爭吵聲越來越大,老師就把兩個人趕出教室,一開始女孩兒跟同班同學走出教室,兩個人都心有不服,女孩兒就回到自己宿舍,可能是一時想不開,於是坐在宿舍內墜樓身亡。

可是就在幾個小時之前,女孩兒還和自己的母親通過電話,在電話中,女孩稱,天氣冷了,准備過兩天給媽媽買一件衣服,然後快遞回去,她媽媽也說。,不用買了,現在的衣服還能穿,將就將就等她回來之後再買,並且還叮囑女孩兒在學校那,一定要好好學習,聽老師的話。對於女孩兒的死亡原因,涉事學校宣傳部部長也稱,該女孩兒生前患有抑鬱症,就在事發當天所發生的事情也並不清楚,以及女生為何要與同學爭吵也並不了解,但是現在一切都得以公安機關調查為准。

可是孩子的父親卻認為,既然孩子在學校內發生事故,就應該由學校承擔責任,再者說,就當自己的孩子與他人發生爭吵的時候,學校也沒有給予正確的處理方式,反而是將兩個人趕出教室外,這樣的做法實屬過錯。

就這樣,兩方一直都在商談,但是每一次都以失敗告終,就在11月2日上午,夫妻二人再次來到學校討要說法,學校就選擇報警處理,當地公安局也已夫妻二人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將兩人以及他們的兒子帶回當地派出所進行拘留。

就在次日。兩個男人被公安局釋放,但是死者的母親仍在公安局中,被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再次拘留五日,到現在為止,女兒的屍體得不到安放,自己的妻子又在公安局中,這也讓兩個身在異鄉的男人感到絕望。

對於此次事件,當地公安局負責人也表示,具體的辦案情節並不清楚,因為我自己不是具體辦案人員,但是很負責人的告訴大家,我們能走的程序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像這樣的案件其實不在少數,就比如在今年6月6日,中北大學軟件學院也發生了這樣一起事件,一名大二男學生因為作弊被老師沒收考卷後自殺身亡。此事件一出也引起眾多網友的熱議,現在大學生墜樓事件也在迅速吸引大家的眼球,學校到底是否應該承擔學生墜樓的責任,也成為大家所關注的一個話題。

其實我國教育部早就讀出答案,在相關條例中規定學生自殺且自傷的行為,學校並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以及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校方可以出於人道主義,補償死者家屬一定的賠償金。
一般來說,學校內出現這樣的事情,學校的做法也很容易引起網友的關注,很顯然該學校的做法就一些過激。但無論怎樣,我們也要記住,生命只有一次,萬事不可重來,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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