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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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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時刻
本周,央視新聞發布了一條關於#如何識別有家暴傾向的人#的微博,將“家暴”這個話題再次拉回人們視線中。
這讓我想起前幾天被頂上熱搜,那起令人十分氣憤的山東女孩方洋洋因婚後無法生育,被夫家長期虐待致死的家暴案件。
一個活生生的人竟然只因為生育問題,被全家人拳打腳踢,奪走年輕的生命!
相信很多人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內心都會感到震憤、悲痛。
但我們身邊又何止一個方洋洋,看看今年關於家暴的熱搜:
#上海殺妻焚屍案#
#藏族姑娘拉姆被前夫用汽油燒傷後去世#
#張培萌妻子被家暴#
#河南商丘一女子因不堪家暴跳樓逃生致癱瘓#
……
這些僅是曝露在網上,因“家暴”而受害的女性就已經不勝枚舉。
那麼,那些仍隱藏在黑暗之中,我們未曾看見的只會更多。
據統計,在我國,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正遭遇丈夫的毆打。
更令人痛心的是,數據顯示,每一位受害人平均要在遭受 35 次家暴後,才會選擇去報警。
而每年因家暴選擇自殺的女性有近十萬人,在被他殺的女性中,死於家暴的人數也高達40%。
如此驚人的數字,正無聲地控訴著家暴行為是多麼的嚴重,可她們大多卻悄無聲息地“死”在了暴力婚姻的這座墳墓裏。
也許在看到這樣令人痛心疾首的數據時,悲憤之餘我們會嘶喊“她們為什麼不逃啊?她們為什麼不離婚?”
在看到方洋洋的新聞時,我也有同樣的疑問,後來看到後續新聞的報道,方家人為她准備了陰婚,領了幾千元的安葬費。
我明白了,不是她們不想逃,而是很多像方洋洋一樣的女性,即便她們有機會逃,也會選擇隱忍。
因為她們所生活的環境還不夠發達,思想還未完全進步和開化。
“家醜不可外揚。”
“忍忍吧,就當為了孩子想想。”
……
每一條理由都能讓她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後原諒施暴者。
如果再有人勸和,她們就會更加隱忍。
記得小時候鄰居家一位同樣遭受家暴的嬸嬸,就是這樣。
那天晚上她被丈夫打得鼻青臉腫,逃到我家後,即便媽媽勸說她先住在我家,她還是在事隔幾個小時後,選擇了回去。
她的理由是幾個小時了丈夫的氣應該消了,如果第二天回去還會挨打,況且還有幾個孩子,只能繼續過。
只是事情並沒有如她所願,那晚回去後,等待她的仍是一頓毒打。
再有她們不選擇出逃和離婚,也是出於被迫和要挾。
去年,因模仿蒙娜麗莎、愛因斯坦而走紅的美妝博主宇芽,曾公布一段她被男友家暴的視頻,引起轟動。
視頻中,我們看到她被踩在地上毆打,然後被拖拽到電梯間的監控死角。
而這樣的經曆,在視頻被曝光之前,她已經承受了半年之久。
每次她不是不想逃,只是每一次都被男友那句“你敢說出去,我就殺你的父母,殺掉你全家。”嚇退。
同樣的經曆,韓國女星具荷拉也曾遭遇過,生前被男友毆打到子宮出血,卻因男友拿裸照及視頻的威脅,而不敢離開也不敢聲張。
正是基於以上的種種因素,才造成了無論是像宇芽這樣經濟已經自由的姑娘,還是像方洋洋一樣只能無聲呐喊的女性,都無力抵擋落在她們身上的“拳頭”。
但一味的忍讓、心軟、在乎顏面、顧忌家庭孩子,真的能讓施暴者改變,從此有所收斂嗎?
一樁樁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例告訴我們,並不能。
所有的忍讓、縱容只會令施暴者變本加厲,為所欲為,無所忌憚。
婚姻的目的是夫妻雙方的幸福,而在舉起拳頭的那一刹那,其實就已經違背了婚姻最原初的意義。
所以,為了避免更多悲劇的發生,女性更要學會愛護自己,使自己獨立強大。
在這裏也有幾點建議給到大家:
1、對於家暴女性要有更多的認知
其實,家暴不單單只是指那些肢體上所受到的損傷,我們常見的PUA(精神控制)也屬於暴力的一種。
包括語言上的冷漠、拒絕溝通,嚴重的經濟控制等,這些常被忽視、容易產生誤解的行為都屬於家暴的一種形式。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就明確指出,家庭暴力是界定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而且不僅僅是丈夫對妻子進行毆打、謾罵等行為屬於家庭暴力,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夫妻,甚至是處於戀愛關系中的情侶間如果出現《反家庭暴力法》(簡稱)中所提到的行為都屬於家暴行為。
2、如果你正在遭遇家暴,請勇敢的選擇盡早離開
很多女性承受家暴,尤其是那些為了孩子正在忍受家暴的女性,更需要勇敢。
不要以為孩子生活在單親家庭中,會對孩子造成傷害,其實充滿暴力的家庭環境對孩子的影響比單親更可怕和深遠。
也不要僥幸的以為只要忍耐,那些施暴者就會變好,或者因為施暴者的認錯就心軟原諒。
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一度成為無數人的童年陰影,就是因為安嘉和總是懷疑老婆出軌,經常對她拳打腳踢。
每次施暴後,都會在老婆面前懺悔、討好,可氣的是女主每次都原諒了他。
但原諒並沒有換來安嘉和真正的悔改,他下手反而更狠了。
這不僅僅是電視劇,更是無數遭遇家暴女性的生活縮影,對於那些家暴男來說,後悔只是一時的,而暴力只有0次和無數次。
再有,每一位女性對於那些存在暴力傾向的人也要學會辨識,他們通常會表現出極強的控制欲和特別重的猜忌心。
而且還情緒容易失控,經常無緣無故發脾氣、摔門而走,如果你的身邊有這樣的異性,那就多長個心眼吧。
3、要學會使用法律自救
很多遭受家暴的女性朋友很想脫離,卻因為受到威脅而不敢輕舉妄動。
這個時候千萬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不要以為法律不起作用,所有的無用都是因為我們的無聲。
在今年 3 月疫情期間,國內就曾有反家暴小疫苗運動,社區貼在《給鄰居的反家暴倡議書》上面寫著:“尊敬的住戶您好,請您停止實施家庭暴力,否則知情者有責任報警”。
事實證明,很多家暴者被威懾到了,家暴的事件確實減少了。
如果你真的遭到了家暴,記得要在第一時間報警,或者向居委會、家委會、婦聯等機構求助,並積極取證、做好傷勢鑒定書。
如果你感受到人生安全受到威脅,也可以到居住地法院去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旦申請,當地派出所會配合後續的執行工作,施暴者6個月期間不能出現尾隨、騷擾、跟蹤被害者的行為。
這時你的傷勢鑒定書、求助記錄將都成為你的保護傘。
4、家暴不僅是家務事,更是社會責任
方洋洋事件十分令人痛惜,其實在她遭受暴力的一年中,很多鄰居都曾目睹過,但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這是人家的家務事”而選擇了旁觀。
但如果有人能在目睹施暴者施暴的時候,伸出援手,也許悲劇就會少一些。
在國外應對家暴就有一個敲門運動,如果你聽到鄰居家有哭喊聲,你可以假裝停電、停水、或者聞到菜燒糊的味道,去敲門提醒,然後報警。
像這樣的行為,我們也可以借鑒,雖然我們不是警察,不是法官,但家庭暴力早已經不是個人行為,而是社會該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