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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健康曝光台丨嬰兒車一年發生兩次後翻事故 “好孩子”被指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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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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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眼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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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網北京7月9日電(記者 淩萌)因為一輛購買不足一年的嬰兒手推車,林女士(化名)最近內心很是不安。

給幾個月大的寶寶用的手推車,家長最擔心的莫過於手推車的質量安全問題。然而,這樣的問題就被林女士“趕”上了。

據林女士在社交平台上的自述,使用至今,這輛好孩子牌嬰兒車出現了兩次“後翻”事故,第二次“後翻”造成她的孩子受傷。

事故發生後,林女士對於“好孩子”品牌在售賣產品時的宣傳用語深表質疑。在商家宣稱“一個人也能輕松帶娃”的標語下,她購買了這款嬰兒車,卻讓孩子受到了傷害。林女士認為商家存在虛假宣傳。

對此,“好孩子”方面稱,產品出廠時都會進行防側翻和後翻測試,林女士反映的問題公司非常重視,曾主動聯系她希望上門檢測但被拒絕。林女士則表示,希望第三方檢測機構介入對該嬰兒車進行測評。

購買不足一年,兩次出現“後翻”事故

“單手操控、一個人帶娃也能輕松應對。”2020年的11月份,在比對了數款嬰兒手推車商品後,林女士被這樣的一條宣傳廣告吸引。再三考慮下,她在好孩子天貓官方旗艦店鋪下了單,付了1268元。

令林女士沒有想到的是,這輛好孩子牌嬰兒車購入還不滿一年,就出現了兩次“後翻”事故。

黑貓投訴平台截圖

第一次“後翻”發生在孩子3個月左右。林女士記得很清楚,那次,孩子平躺在嬰兒車內,系好了安全帶。由於林女士拉了嬰兒車的防護欄,造成了車子的後翻。所幸那時她及時舉起了嬰兒車,沒有對孩子造成傷害。“我當時認為是自己使用不當,沒有追究產品設計問題。”

第二次“後翻”發生在2021年6月24日早上。林女士發現孩子不肯在嬰兒車內躺著,便打算把孩子抱起來。踩好刹車後,她從正面准備抱起孩子,不料車子突然出現後翻,孩子頭部後仰,雙腳蹬在了前面護欄上,導致孩子後腦勺著地,傷處發紅。

據林女士講述,確認孩子沒有大礙後,她和丈夫對這款嬰兒車進行了反複測試,發現嬰兒車後面的支撐度不夠,在使用時必須要大人時刻在後面扶著車子。

林女士購買的嬰兒車產品及型號

隨後,林女士聯系了好孩子天貓官方旗艦店的客服人員。客服表示,“建議找個安全的地方,扶手找物體靠一下或者其他人扶著,寶寶重心是往後下方的,後面沒有人扶住的話,寶寶活動容易發生意外情況的。”

在林女士看來,這種使用方法很不現實。“我一個人帶寶寶,需要停好車(踩好刹車)從正面抱起或者放好寶寶。我想這也是大多數家長的使用場景”。

同時,林女士認為,根據客服的回複,可以看出這款嬰兒車產品設計的思路,重心是靠後的,事實證明這種設計在實際使用的場景中很容易造成後翻。

然而,這款嬰兒車的後翻風險是林女士在孩子摔後咨詢客服人員時才得知,“在產品使用手冊中沒有找到相關告知或者提醒的內容。”

“好孩子”被指虛假宣傳,目前商品仍在售賣

令林女士感到質疑的,是在購買這輛嬰兒車時,商家打出的宣傳標語。

“購買時,好孩子天貓官方旗艦店對這款嬰兒車的宣傳突出的就是輕便、出行方便、單手操作,一個人帶娃也能輕松應對。”林女士表示,她被商家的宣傳賣點吸引,購買該車。但孩子摔傷後,客服的給出的解釋言外之意就是不適合一個人使用,更別說單手操作。

“我認為這是虛假宣傳。”林女士表示。

某寶平台截圖

記者發現,在好孩子天貓官方旗艦店,林女士購買的這款嬰兒車仍在售賣,官方售價已升至2999元,領取優惠卷後仍需1699元,月銷售量超過700輛。在商品詳情頁面,記者看到了吸引林女士的宣傳廣告語。

記者隨即就“這款嬰兒車能否滿足一位家長帶孩子出門的需求”“安全性有無保障”“是否會出現後翻、側翻”等問題,向好孩子天貓官方旗艦店的客服進行求證。

客服回複稱,“一個人是可以操作的,店鋪的推車非常穩,配合安全帶給寶寶使用,不會出現側翻。”同時,客服表示,店鋪的商品均符合國家相關標准,生產流程嚴格監督,發貨前也有檢查,保障商品的質量。

某寶平台截圖

據媒體此前報道,對於嬰兒車出現的兩次“後翻”事故,好孩子兒童用品公司的客服人員表示已反饋給了質量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曾主動聯系林女士,希望上門檢測車子,但遭到林女士的拒絕。

林女士表示,“我不願意私自接觸‘好孩子’,除非有第三方見證檢測現場。這次事故給我和孩子都造成了傷害。”此外,林女士認為,這款嬰兒車存在安全隱患,希望第三方檢測機構介入對該嬰兒車進行測評,因此她沒有退掉這款車,打算保留證據。

記者留意到,不僅淘寶平台,在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台上,也能看到林女士購買的這款嬰兒車。

某短視頻平台截圖

天眼查顯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於1994年,是一家以兒童用品為主的國產品牌,注冊資本5150萬美元,法定代表人宋鄭還,為好孩子(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19年1月15日,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因違反大氣汙染防治管理制度,被蘇州昆山市環保局予以行政處罰。

2006年至今,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被列為被執行人的次數達到9次,被執行總金額高達110.57萬元。

據360百科,“好孩子”是全球領先的兒童用品公司及中國最大的母嬰產品分銷和零售平台,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嬰兒車供應商,產品銷往70餘個國家和地區。

相關數據顯示,“好孩子”品牌在中國市場的占有率按銷量計占27.2%,按銷售金額計占41.2%,遙遙領先於第二名的3%,連續20年位居第一。

值得關注的是,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涉及“好孩子”品牌的相關投訴數量達到58條。其中,有3條投訴內容涉及嬰兒車的質量安全問題,消費者分別反映稱購買的嬰兒車出現“車軲轆壞損、難推”“收到瑕疵、少件、問題推車”“使用半年後嬰兒車車架鋼管斷裂”等問題。

律師:建議銷售者、生產者對該款嬰兒車進行質檢

兩次“後翻”事故造成林女士的孩子受傷。在這種情況下,林女士是否可以追究商家的相關法律責任?

對此,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律師咨詢專家、上海律協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陳小兜在接受未來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該款嬰兒車確實存在“後翻”等不平衡的狀態,排除消費者操作不當的情況,很可能是嬰兒車本身存在質量問題。

陳小兜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依照本法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可以追究商家的法律責任。

“但是,消費者應該去有資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相關部門對該嬰兒車進行檢測或鑒定,從而確定該嬰兒車是否確實存在後翻平衡問題。”陳小兜提示稱。

河南泰豫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杜悅對上述觀點表示贊同。他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而對於林女士提出的商家存在虛假宣傳的質疑,杜悅認為,若林女士所述屬實,商家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

他解釋稱,虛假宣傳行為指的是在商業活動中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信息,導致消費者誤解的行為。

“在此事件中,商家的宣傳語對林女士造成誤導,讓其認為這款嬰兒車是專門為一人帶娃所設計的,正好切合林女士的需求,最終選擇購買該款嬰兒車。但林女士在一人帶娃,正常使用嬰兒車的情況下,一年內發生兩次‘後翻’,與商家的宣傳不一致,故涉嫌虛假宣傳。”杜悅認為。

“建議該款嬰兒車的銷售者、生產者對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驗,若因該款嬰兒車本身存在問題,應立即通知消費者,以防造成嚴重後果。”杜悅向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