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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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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歷史的創意者
唐代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一座高峰,這個年代曾經社會風氣極為開放,而且民風淳樸,曾經出現過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盛世。
今天就來談談在唐代社會風氣到底怎麼樣,從一個小處著手:唐代社會到底有沒有強奸案?
可能在人們的眼中,唐代社會風氣極為開放,整個有唐一帶社會對女性的尊重程度可謂歷代都罕見,而且當時女人確實是頂得了半邊天的,
在這樣的“女權”社會,你敢來個強奸案試試?
不說別的,中國古代唯一一位女皇帝就武則天就出現在唐代,女人能當皇帝,而且一當還幾十年,這樣的案例還有哪個朝代有?
在唐代,女人做主的例子還有很多,上至皇家,例如李世民的女兒高陽公主,被老爸安排嫁給了房玄齡的,二兒子,然後婚後生活不快樂,那就到外邊繼續尋花問柳;又如武則天的女兒太平公主,自己的婚姻就是在不斷地結婚與離婚中度過的;再如武則天自己就養了數位男寵,可見在當時的貴族圈中,對於女性的包容度已經非常高了。
這一來是因為唐代的皇室本來就是胡漢混血,在上層社會依然保留著遊牧民族的一些傳統,婦女的權力在家中非常高,不像到了宋代非常講求女人要做到三從四德;
二來在唐代,整個社會的文化非常多元,不像在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也不像在後世,程朱理學統禦這個社會風潮,人們的價值取向非常多元,也就造就了比較開放的思想。
那麼下至民間社會呢?根據史料記載,唐代民間社會結婚離婚很自由,兩人在一起生活,無論任何一方感到生活的不舒服都是可以提出離婚的,甚至在婚前,普通百姓也不十分介意男女發生關系,比如唐代才女晁采曾婚前曾“乘間歡合”,母親得知後曾感歎“才子佳人,自應有此”。思想不僅是開放,而且很前衛了。
不過社會中女性包容程度高不代表就不會有強奸案,但法律規定讓人無語。
在《唐律疏議·名例》中曾經規定:
“婦人共男子和奸者,並入內亂。若被強奸,後遂和可者,亦是。”
翻譯起來大概意思是說,女人若是被強奸,那麼必須從頭到尾反抗,不然按照通奸罪論處。這樣的法律規定實在是讓人無語,女人全程反抗該如何證明呢
不過這是很難做到的,例如,如果遇到歹徒拿出凶器威脅,那麼為了保住性命,只能暫時順從,但是在此情形下,即使告官也只能按照通奸罪,可見縱然出現強奸情況,按照當時的法律也只能判個通奸。這就掩蓋了很多案件的真實情況,也變相導致了唐代強奸罪的數量極其少。
而在唐代之後的宋代,由於程朱理學的興起,在法律規範上,對於強奸罪的定義也越來越進行了規範,而且受此思想影響,一旦婦女受到侮辱,很多人就會去尋死,從而讓官府知曉,這樣一來,宋代與唐代相比,強奸罪一下子就多出很多。
當然,作為一個封建朝代,社會對於女性還是比較尊重的,如果穿越的話,人們希望夢回大唐會不會有這層因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