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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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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成歷史
研究中國本土的兵工產業,一個繞不開的部門就是1928年11月11日在南京楊將軍巷成立的兵工署。兵工署的成立是國民政府陸軍武器裝備建設史上的一件大事,從此中國本土的兵工生產有了專門統籌規劃的部門。
在國民政府公布的《軍政部兵工署組織條例》中也體現了這一點。
值得一提的是軍政部兵工署下屬的兵工研究委員會,都是由軍隊和兵工生產的專家構成,有利於集思廣益,提高兵工生產的專業化和武器裝備的制式化水平。
在兵工署的領導和參與下,國民政府積極推動中國本土的軍事工業發展,希望由此提高中國自身的武器裝備生產能力。
武器裝備的生產和建設離不開統一的制式標准,所謂的制式產品就是指按照一定的標准規則生產和裝配的產品,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對產品不得有任何改變。
如此才能便於生產部門、後勤部門和修理維護部門進行生產、引進、配發、補給、維修等一系列工作。武器裝備的制式化是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中國軍隊在近代以來的很長時間內並沒有實現這一點。
中國軍隊從晚清至民國,其陸軍步兵武器裝備的來源就是國內生產和外國輸入兩種,國內兵工廠生產的武器裝備,由於軍工技術落後,每家兵工廠的生產加工方式也不同,難以實現武器裝備的制式化。
例如國內不同的兵工廠生產的同一型號的步槍,雖然可以使用口徑一致的槍彈,但是其零部件尺寸差別較大,拆散後無法互相通用,性能也各有優劣。
從國外采購的武器裝備更是五花八門,當時中國軍隊裝備的輕、重機槍就有法國的哈奇開斯M1909輕機槍、FM-24/29輕機槍(主要為滇軍部隊)、德國的MG08馬克沁重機槍、捷克的ZB26式輕機槍和中國本土兵工廠仿制的五種之多氣由於這些槍械的口徑、使用的槍彈、作戰性能和可靠性都大不相同,與武器裝備制式化的目標南轅北轍,給軍隊的後勤補給和平時訓練造成了很大麻煩,作戰時也難以發揮出應有的威力。
因此,軍政部兵工署首先致力解決的問題就是武器裝備的制式化,主要采取的方法如下:
第一,強乾弱枝,削減地方在武器裝備生產方面的權限。
當時,中國本土的兵工廠雖然數量不少,但是這些兵工廠分屬不同的地方實力派。國民政府成立初期,其真正能完全控制的僅有上海兵工廠。
《軍政部兵工署條例》明確規定全國的兵工廠均由軍政部兵工署統一管理,地方政府不得乾預。雖然國民政府對於地方實力派缺乏控制力,各地不可能嚴格按照《軍政部兵工署條例》來執行,但是有了成文規定總比沒有限制更好,這也加強了兵工生產方面的中央集權。
通過種種努力,在抗日戰爭爆發前,國民政府對全國兵工廠產能的掌控力有了加強,此時兵工署直接掌握的兵工廠增加到了6個。
各地的兵工廠經過兵工署的統一規劃和管理之後,減少了重複生產,產品的質量也有了一定改觀。
第二,優化結構,改組與武器裝備制式化有關的部門。
兵工署成立不久的1933年,新上任的署長俞大維對其進行了改組。兵工署下設本部、資源司(後撤銷,其大部分職能由資源委員會代替)、行政司、技術司和各種專門委員會,其委員由署長聘請或指派。
技術司的任務之一就是推進武器裝備的制式化,他們通過對外國軍火進行研究,結合中國國情和軍隊的需求,選出了較為適合中國軍隊使用的武器裝備。
如此一來,與武器裝備建設相關的問題有了專人和專門負責研究推進,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於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同時,改組之後的兵工署也將中央與地方的權責清晰劃分,把一些適合在地方進行的工作職責進行了下放,反之則收歸中央,使得這一時期的兵工署工作更加貼近武器裝備建設的現實情況。
第三,集思廣益,兵工署廣泛征求軍工部門、作戰部隊和專業研宄人員的意見,以研討武器裝備制式化的最優型號和種類。
兵工署在解決中國武器裝備制式化問題上采取的主要方法,就是“拿來主義”一一考察當時軍事強國的武器裝備,然後從中篩選出適合中國軍隊使用的具體型號。
事實上,一個國家的武器裝備制式化過程遠比兵工署預想的要複雜得多,參考外國的武器裝備制式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的制式化問題。
例如當時歐美國家使用的槍械口徑,大多為8毫米、7.92毫米和7.62毫米三種,屬於全威力步槍彈,殺傷力大。但是對體格較弱的中國士兵而言,這幾種口徑的槍械後坐力過大,不利於精准射擊和連續射擊。
相比之下,日軍所使用的6.5毫米槍彈,是當時各國裝備的口徑最小的步槍彈之一,優點是後坐力小,精度優良,中近距離擊中目標後彈頭很快失穩,造成嚴重傷害。
所以武器裝備的制式化需要從本國的實際情況出發,不能盲目照搬照抄外國的武器裝備。
此外,國民政府也在武器裝備產量的開源節流和培養軍工專業人才這兩方面進行了一系列努力,還出版了大量關於武器裝備和軍事技術的書籍。根據我的檢索結果來看,抗戰爆發後,中國關於武器裝備生產和使用的書籍報刊出版數量猛增,有數百部或大或小的新作問世。
國民政府在提高武器裝備生產水平方面的努力獲得了一定成果。但是,軍工生產涉及到許多工業門類,重工業不像輕工業那樣投入與回報立竿見影,是一項需要長期建設方可見效的工程。
所以南京國民政府在成立初期的幾年時間裏進行的一系列舉措,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兵工署於1929年進行的第一次武器裝備制式化嘗試,最終只停留在紙面上,這是因為其在品種繁多的外國武器裝備中挑選出的型號,有的過於先進,中國本土的兵工廠無法仿制,有的則是因為價格太貴而無法大量進口,所以並沒有真正得到實行。
到了1930年,中國軍隊的武器裝備制式化依然沒有多少推進。以步兵部隊中最為常見的步槍為例,且不論型號或新或舊,單是其主要口徑就有德國的七九(7.92毫米)和日本的六五(6.5毫米)兩種,子彈互不通用。
中國自從清末以來,步槍就以仿制外國為主,沒有認真考慮到中國的實際國情,因此7.92毫米的德國口徑殺傷力大,但是後坐力也大;6.5毫米的日本口徑後坐力雖小,但是子彈的停止能力和殺傷力有所不足。
這也證明了武器裝備制式化需要從具體國情出發的重要性。
中國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席卷世界的小口徑步槍潮流中,通過對蘇聯和美國發展經驗的參考,立足自身國情,最終決定中國九五式突擊步槍的口徑為5.8毫米,因為5.8X42毫米槍彈比起北約的5.56X45毫米和蘇聯的5.45X39毫米這兩種子彈具有更好的貫穿力,這就是一個很好的武器裝備制式化範例。
中國本土現代化兵工廠的建設進度也遠遠落後於計劃規定的時間節點。具體武器裝備的改良方面,成果只有仿制法國同類產品定型的二十式八二迫擊炮(即口徑為82毫米的迫擊炮)這一項而已氣至於彈藥和武器裝備的戰備儲存計劃,雖然為即將到來的抗戰囤積了一部分武器裝備和彈藥,但是相關部門的制度化一直沒有實現。
屬於應急儲備而不是常態化的儲備。出版的軍事學和武器裝備學的相關書籍,雖然數量眾多,但根據我在相關平台的深入檢索和閱讀,其內容有很多都是雷同的,也局限於武器裝備的概述、性能和使用要點上,僅要求士兵學會基本的操作和保養而已,沒有深層次的分析和研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