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盆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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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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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廣州一位街坊
因為對自家的盆栽疏於管理,
導致鄰居的房屋漏水,
最終還鬧上了法庭。
本期“搜法”帶大家了解一宗
因為盆栽令鄰居不和的案件。
“搜”法|喜歡盆栽的注意了!植物長“歪”小心被告,趕緊看看你家的……
原告與被告是上下樓之間的鄰居關系,被告住在三樓,他在三樓的陽台用大的塑料盆種了一棵榕樹,榕樹在生長的過程中其根部鑽透了樓板,侵入了二樓房屋的臥室牆體,導致二樓房屋受損。
原告就此與被告多次協商,但雙方沒有達成和解,眼看受損的程度越來越嚴重,原告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被告鏟除三樓陽台的植物,賠償原告修複牆體的費用。
被告的行為
會受到哪些法律的約束和規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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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該法第十五條規定,侵權責任包括:消除影響,恢複原狀,賠償損失等承擔責任的方式。
法院依照上述規定,
認為被告在三樓的陽台種植植物,
沒有進行合理的照料,
導致植物過度生長,
從而損害了原告二樓的房屋,
構成侵權行為。
怎樣養花既安全又美觀?
城市樓宇結構不適合植物的任意生長,
在自家陽台種植植物應當進行合理照料,
避免植物的過度生長。
小糾紛要早化解,
及時溝通,相互體諒,
才是鄰裏之道。
來源:廣東南方衛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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