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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文明

縱觀刑罰的歷史,見證人類從野蠻走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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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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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墨談

說到古代的刑罰,很多人腦海中浮現的就是斬首、腰斬、淩遲這些詞。具體中國古代的刑罰包含哪些內容,它有著怎樣的發展變遷歷史,中國政法大學的教授羅翔老師在新書《刑罰的歷史》一一呈現給了我們。

中國的刑罰發展經曆了三個歷史
,貫穿了兩種發展趨勢。

第一個階段是奴隸制舊五刑從形成到衰亡階段。

舊五刑為墨、劓、刖、宮、大辟,以肉刑為主。元前167年,漢文帝下詔書廢除肉刑,舊五刑制度逐漸走向滅亡。

第二個階段是封建制新五刑從形成到衰亡階段。

隋朝開皇律正式確立了笞、杖、徒、流、死這五種新的體系。伴隨著封建制度,從興盛走向衰敗。唐代以後面臨更多的內憂外患,中央集權為了強化,重刑主義開始抬頭,一些嚴酷的行殺手段也開始出現,比如淩遲刑罰的廣泛應用。

第三階段是近代新五刑的發展成熟階段。

1911年清政府頒布了《大清新刑律》,正式廢除封建五刑制度,確立刑罰體系。主刑有罰金刑、拘役刑、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從刑有褫奪公權和沒收。

1997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5類,附加刑罰、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剝奪財產4類。

舊五刑

據史料記載,舊五刑在夏朝就初具雛形,到了商代才開始通行。商人以嚴刑峻法治國,那麼,商代的刑罰殘酷到了什麼程度呢?

法家韓非子曾說:“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如今社會,亂丟垃圾、隨地吐痰最嚴重就是被罰款,而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在公共場合亂丟垃圾,是要被砍手的。

舊五刑主要以肉刑為主,非常野蠻和殘酷。

①墨刑: 墨刑又稱黥面、黔面。它是指在人身體上(主要是臉上)刺字,然後塗上墨汁等顏料、待墨汁浸入血肉,皮膚變色,傷口愈合之後所刺之字也就成為水久的恥辱記號,
所謂“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室之。言刻額為瘡,以墨室瘡孔,令變色也”。

秦末漢初的著名將領英布臉上就有“黥”,當時很多人都嘲笑英布臉上的刻字,英布卻笑著說:“在我黥面之後,有人看了我面相,說我有王相。”其他人聽了以後更加大笑不已,給他起了個外號叫“黥布”。

其實,在漢文帝廢肉刑之後,在很長一段歷史時期中墨刑實際上並沒有真正被廢除,而成為國家刑罰制度之外的一種私刑,根據封建統治者的需要和喜怒可以隨意使用。比如唐朝女皇帝武則天重用的女官上官婉兒,也曾作為罪奴被施加黥面之刑。以宋朝為背景的古典小說《水滸傳》中,也有很多“綠林好漢”曾經被施墨刑。

到了五代後晉天福年間之後,墨刑又正式成為封建國家刑罰制度中的一種附加刑,直至清末被廢除,才真正退出了歷史舞台。

②劓刑:指的就是割掉鼻子。
劓刑從氏族時期延續下來,到奴隸制時期,依然被廣泛使用。夏、商時期,被判處劓刑者多達數千人,到了周朝,更是把劓刑列為“五大正刑”之一。在《周禮·秋官·司刑》中還有專門記載:“劓,截其鼻也!”

鼻子被割掉雖然並不會危及人的性命,但其對人形象的損害是很大的,同時對人的人格尊嚴也是很大的摧殘。劓刑的目的並不僅僅在於對犯罪行為的懲罰,更重要的是一種羞辱之刑,伴犯罪者一生。

春秋、戰國以至初漢,劓刑是一種很普通的刑罰,被割掉鼻子的人說不清有多少。商鞅變法時,有一次公子虔違犯禁令,公孫鞅就將他處以劓刑。劓刑有時與其他刑罰結合使用,如《秦簡·法律答問》載:“不盈五人,盜過六百六十錢,黥劓以為城旦”。

③刖刑:所謂刖刑,即斷其足。
它是舊五刑中重於劓刑而輕於宮刑的一種肉刑。這種刑罰在春秋戰國時期非常常見,失去腳的人太多,以至於鞋子的價格大幅度下跌。有一個典故“屨賤踴貴”反映的就是這個問題。

《左傳·昭公三年》記載:“國之諸市,屨賤踴貴,民人痛疾。”意思是指被砍腳的人很多,致使鞋子價賤而踴價貴。也從側面反映出,當時封建統治者刑罰之濫,統治者昏庸腐敗。

④宮刑:宮者,男子割勢,婦人幽閉。它是閹割男子生殖器、破壞女子生殖機能的一種肉刑,
是舊五刑中僅次於死刑的一種重刑。宮刑又稱蠶室、腐刑、陰刑。宮刑對受害者來說,不但肉體痛苦,而且心靈受辱,從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結實。

司馬遷在遭受宮刑之後悲痛欲絕,他在《報任安書》中寫道:“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發、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肢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
!”可見宮刑對於人心理的摧殘有多嚴重。

⑤大辟:是指用諸多匪夷所思的方法至人斃命,
比如腰斬、車裂、淩遲等,是隋朝以前死刑的通稱。

其中最讓人毛骨悚然的是淩遲。淩遲又叫剮刑,即千刀萬剮,據說要割3357刀,最後一刀才能致命。也有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等不同的說法。《水滸傳》中為潘金蓮和西門慶拉皮條,害死武大郎的王婆,最後就是被判的剮刑。歷史上遭受剮刑的人有明朝大太監劉瑾,明末最後的護國長城袁崇煥,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等人。

莫言的小說《檀香刑》裏,趙甲對錢雄飛行刑那一段,詳細地描寫了淩遲的手法:“他將手腕一抖,小刀子銀光閃爍,那片紮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彈丸,嗖地飛起,飛到很高處,然後下落,如一粒沉重的鳥屎,啪唧一聲,落在了一個黑臉士兵的頭上。”

這些死法千千萬,一個比一個殘忍,一個比一個令人難以想象。

新五刑

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作為統治者也意識到過去的刑罰過於慘無人道,經過時代的變遷,慢慢發展成更加文明一點的新五刑。

①笞刑。所謂笞刑,就是用荊條或其它之物抽打犯人之身體,
至於所打的部分,以及所使用的刑具,執行的數量,在不同歷史時期,也在不斷改變。

②杖刑。相比杖刑,前者荊條抽打身體之笞刑就顯得格外輕了。因為笞刑對犯人的身體最多造成之傷皆為皮肉之傷,假以時日都能康複。但是杖刑則要嚴重得多,杖刑之刑具一般都是竹板或較粗的大荊條。
一般擊打犯人之部位,多為臀部和脊背,即杖脊、杖臀。

在宋代之前,杖臀還是隔著衣服,元明之後,杖臀去衣,不僅對肉體造成傷害,更是對罪犯的羞辱。尤其是在乎禮義廉恥之官員,被當眾撥開衣服打屁股,可是丟人之極的事,比皮肉之疼更疼。在不同朝代,杖刑之刑具的大小尺寸也是不斷變化的。

③徒刑。《疏議》有載:“徒者,奴也,蓋奴辱之。”徒刑是要根據罪行判定時間的長短,在某一段時間內被剝奪自由,且要帶著枷鎖或鐐銬進行服役勞動。
西周時期,徒刑的期限為1、2、3年,其它歷史時期略有變動。

④流刑。《尚書·堯典》載曰:“流宥五刑”。流刑在很早就被作為五大正刑之一,可以說歷史悠久。流刑可以說是徒刑的升級版。流刑,是指把犯人流放到某一地進行戍邊或勞役。但是一般而言,流放之地,多為蠻荒或比較偏遠之地。
有的犯人常常沒有走到流放之地,就死在了半道。

各朝代對流放的距離也略有不同,比如流二千裏、流三千裏等。在某種程度上而言,杖刑之後,再流三千裏,基本上就等於是執行了死刑,活下來的幾率也很低了。

⑤死刑。隋唐以來,法定的死刑斬、絞為正刑,斬者身首異處。明清時期,內外死罪人犯根據罪情輕重又可分為立決和監候兩類:立決人犯,督撫審錄無冤,法司覆勘定議,奏聞候有回報部文到達,即日處決;監候人犯,不立即執行,應臨時監押,待至秋審或朝審時,再按具體情況分別處理。除謀反大逆“決不待時”以外,一般死刑犯實行“秋冬行刑”制度,即一般死刑犯須在秋天霜降以後,冬至以前執行。

人類法律的發展歷史,也是人類文明發展的縮影。

縱觀刑罰的歷史,其實也是見證了人類從野蠻走向文明。

從奴隸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現代五刑,中國法律的發展曆程漫長而艱難,折射出人類從野蠻到文明的嬗變,也讓法治背景下的自由價值顯得尤為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