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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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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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智庫
優質創作者
全球變暖是目前氣候變化的主要特征,其原因是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上升導致溫室效應增強。
溫室氣體
主要包括水蒸氣(H2O)、二氧化碳(CO2)、氧化亞氮(N2O)、甲烷(CH4)、氫氟碳化合物(HFCs)、 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等,其中除水蒸氣外的其他溫室氣體與人類活動關系密切,成為當前減排的重點。
溫室效應
是指地球主要通過地表吸收來自太陽的輻射,並以長波輻射(熱輻射、紅外輻射)到宇宙。某些長波輻 射被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所吸收。這些被吸收的能量再向各個方向輻射,向上輻射的部分從大氣較冷的高層消失到 宇宙之中,向下輻射的部分使地表增溫。
人類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快速增長,導致全球氣候變暖、極端天氣頻發等一系列嚴重後果。
根據政府間氣候變化 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最近一次評估形成的《氣候變化 2014 綜合 報告》,自 1850 年以來,全球人為 CO2 排放快速增長,導致地球表面溫度趨勢性上行,過去 30 年裏,每 10 年 的地球表面溫度都依次比前一個 10 年的溫度更高。人為溫室氣體排放與全球溫升、海平面上升具有高度相關性。
1.2 溫室氣體的來源與構成
(1)關於溫室氣體
應對氣候變化,需要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其核心是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一是
CO2 是最主要的溫室氣體,在全 球和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中的占比分別超過七成和八成。二是
現有技術條件下,CO2減排難度低於其它溫室氣 體。CO2 減排目前已有相對清晰的實施路徑,如通過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替代化石能源發電,有效降低 電力行業 CO2 排放;通過氫能使用,降低鋼鐵等工業 CO2排放;通過大規模植樹造林,有效吸收 CO2。
從全球來看,二氧化碳排放占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 75%。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The Emissions Gap Report 2020》,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持續增長,其中 CO2增量最大。2019 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 59.1±5.9GtCO2e (十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化石(包括化石燃料和碳酸鹽)相關 CO2 排放約 38.0±1.9Gt,占溫室氣體排放 總量的 65%,加上土地利用變化(land-use change)帶來的排放,CO2排放占比上升至 75%左右。
從我國來看,二氧化碳排放占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 80%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二次兩年更新 報告》,2014 年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 123.01 億 tCO2e(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 CO2 排放 102.75 億噸, 占 83.5%;若考慮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LULUCF)帶來的吸收量,則 CO2 淨排放占比為 81.6%。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2014 年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是我國官方披露的最近期數據,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 數據,2019 年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在 140 億 tCO2e 左右,較 2014 上升 14%左右。因此,下表中排放量絕對 值會有所上升,但比例關系不會有明顯變化。
(2)關於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排放主要來源於兩方面,與能源相關排放占比接近 90%,工業過程排放占比略超 10%。
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二次兩年更新報告》,2014 年二氧化碳排放(不計吸收)中,能源活動占比 86.9%,工業過 程占比 12.9%。農業活動、廢棄物處理等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較小,可予以忽略。2020 年,根據清華氣候院“中 國低碳發展戰略與轉型路徑研究項目成果介紹”,二氧化碳總排放量 113.5 億噸,其中與能源相關排放 100.3 億 噸,占比 88.4%;工業過程排放 13.2 億噸,占比 11.6%。
工業生產過程的 CO2主要集中於非金屬礦物制品、金屬冶煉、化工,占比分別約 7 成、2 成、1 成。
2014 年我 國工業生產過程排放 13.3 億噸二氧化碳,其中非金屬礦物制品排放 9.15 億噸(主要為水泥),占 68.8%;金屬 冶煉排放 2.73 億噸,占 20.5%;化學工業排放 1.42 億噸,占 10.7%。
能源相關二氧化碳排放中可分為供給端和需求端來拆解其結構。供給端,煤炭、石油、天然氣排放占比分別為 77%、17%、6%。
根據 Global Carbon Project 初步測算,2020 年中國煤炭、石油、天然氣 CO2 排放量約為 72 億噸、16 億噸、6 億噸,總計 94 億噸,與清華氣候院總量數據(100.3 億噸)相近。煤油氣三者排放占比分別 為 76.6%、17.0%、6.4%。需求端,不計間接排放,電力、工業、建築、交通排放占比大致為“4-4-1-1”關系; 若計間接排放,工業、建築、交通排放占比大致為“7-2-1”關系。
根據清華氣候院《中國長期低碳發展戰略與 轉型路徑研究》綜合報告,2020 年電力、工業、建築、交通四部門 CO2排放占比分別為 40.5%、37.6%、10.0%、 9.9%;若計用電帶來的間接排放,則根據工業、建築、交通用電量占比計算,三者排放占比約 70%、20%、10%。
(3)關於工業二氧化碳排放 從全球來看,2018 年工業占全球 CO2 排放總量(不計土地利用變化帶來的 CO2 排放)的 46.8%。
UNEP 數據 顯示,2018 年化石(包括化石燃料和碳酸鹽)相關 CO2 排放約 375 億噸;IEA 數據顯示,2018 年化石燃料燃 燒產生的 CO2 排放約 335 億噸;二者差值約 40 億噸,占總排放的比重為 10.7%,參照我國工業過程 CO2 排放 占 CO2 總排放的 11%-13%,基本可認為上述差值屬於工業過程 CO2 排放。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 335 億噸 CO2 排放中,發電供熱 CO2排放 140 億噸,占比 41.7%;制造業、建設、能源生產相關 CO2排放(不計發電供熱間 接排放)77.7 億噸,占比 23.2%。根據國網能源研究院《全球能源分析與展望》數據,2018 年全球工業用電占 終端用電總量的 41.2%,因此我們判斷工業中與能源相關 CO2總排放約為 77.7+140×41.2%=135.4 億噸。工業 總體CO2排放約為 135.4+40=175.4 億噸,占全球 CO2排放總量(不計土地利用變化帶來的 CO2排放)的 46.8%。
水泥、鋼鐵、化工是工業中 CO2排放最大的三個行業,比重約為 17.2%、16.7%、12.1%(2015 年)。
基於上述 方法,測得 2015 年工業 CO2 排放約 174 億噸。根據麥肯錫《Decarbonization of industrial sectors: The next frontier》,2015 年水泥行業 CO2 排放約 30 億噸(占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排放的 80%),鋼鐵行業 CO2 排放約 29 億噸,化工行業 CO2 排放約 21 億噸(其中合成氨排放 5 億噸,乙烯排放 2 億噸),占工業總排放的 17.2%、 16.7%、12.1%。
從我國來看,鋼鐵、水泥、化工 CO2排放占 CO2 排放總量的比重約 16.2%、15.7%、7%。
2019 年,中國化石 燃料相關 CO2 排放約 98.1 億噸,連同工業過程 CO2 排放,共計 109.9 億噸(假設工業過程 CO2 排放占全部 CO2 排放的 10.7%,與 2020 年相同)。根據麥肯錫數據,2015 年全球水泥、鋼鐵、化工 CO2 排放 30 億噸、29 億 噸、21 億噸。假設單位產量 CO2排放不變,則 2019 年中國水泥 CO2 排放 17.2 億噸,占全部 CO2 排放 15.7%。
中國鋼鐵 CO2 排放 17.8 億噸,占全部 CO2 排放 16.2%。另據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測算,鋼鐵行業占全國碳排放 總量 15%左右,是制造業 31 個門類中碳排放量最大行業,與我們測算結果大致吻合。化工行業產品眾多,基於主要化工產品大致估算我國化工 CO2 排放占全球 1/3,即排放約 7 億噸,約占全國 CO2 排放的 7%(2015 年)。
分用能形式來看,除電力產生的間接排放外,全球 40%工業 CO2排放來源於燃燒供熱,
以滿足各類低溫(<100°C)、 中溫(100-500°C)、高溫(>500°C)需求。
(4)關於建築二氧化碳排放
建築全過程包括建材生產階段、建築施工階段、建築運行階段,各階段 CO2 排放占 CO2 總排放的 28%、1%、 22%。
2018 年我國建築全過程 CO2 排放總量為 49.3 億噸,占全國 CO2 排放的比重為 51.3%(此處對全國 CO2 排放或未考慮工業過程排放,導致各占比略偏大)。其中,建材生產階段 CO2 排放 27.2 億噸,占全國 CO2 排放 的比重為 28.3%;建築施工階段 CO2 排放 1 億噸,占比 1%;建築運行階段 CO2 排放 21.1 億噸,占比 21.9%。
(5)關於交通二氧化碳排放
全球交通 CO2 排放占比 24.6%,其中公路交通占比 18.2%。
根據 IEA 數據,2018 年全球化石燃料燃燒 CO2 排 放 335.1 億噸(未計工業過程排放,下述占比會略偏高),交通 CO2 排放 82.6 億噸,占比 24.6%;公路交通 CO2 排放 60.9 億噸,占比 18.2%。
中國交通 CO2 排放占比 9.6%,其中公路交通占比 7.9%。
根據 IEA 數據,2018 年中國化石燃料燃燒 CO2 排放 95.3 億噸(未計工業過程排放,下述占比會略偏高),交通 CO2排放 9.2 億噸,占比 9.6%;公路交通 CO2 排放 7.5 億噸,占比 7.9%。
2、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框架
2.1 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發展曆程
氣候變化問題自上世紀 70 年代開始得到廣泛研究,80 年代逐漸引發全球關注,經過三十餘年的發展,逐漸成為 各方政治力量角逐的舞台之一。當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框架已經建立,主要涵蓋研究支撐和公約協定兩 條主線。
(1)研究支撐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支撐機構
,由世界氣象組織(WMO)及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於 1988 年聯合建立的政府間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總結氣候變化的“現有知識”,評估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的潛在影響以及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可能對策,旨在為決策者提供有關氣候變化嚴格 而均衡的科學信息。
IPCC 大約每 6 年發布一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支撐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的制訂。
1990 年、1995 年、2001 年、 2007 年和 2014 年,IPCC 相繼五次完成了評估報告,這些報告已成為國際社會認識氣候變化問題、制訂相關應 對政策的主要科學依據。
(2)公約協定
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為基本框架,通過《京都議定書》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 約》補充條款)、《<京都議定書>多哈修正案》、《巴黎協定》對 2008-2012 年、2013-2020 年、2020 年之後三階 段減排行動作出了安排。
從目標要求來看,減排壓力逐漸加大。
《京都議定書》規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附件一所列發達國家 和轉軌經濟國家 2008-2012 年(第一承諾期)溫室氣體排放量在 1990 年的水平上平均削減至少 5.2%;《<京都 議定書>多哈修正案》規定附件一所列締約方在 2013-2020 年(第二承諾期)內將溫室氣體的全部排放量從 1990 年水平至少減少 18%;《巴黎協定》提出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上升幅度控制在 2°C 以內,並努力將溫 度上升幅度限制在 1.5°C 以內。
從執行方式來看,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轉變。
《京都議定書》和《<京都議定書>多哈修正案》在總體 減排目標下,劃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附件一所列發達國家和轉軌經濟國家各自減排量。《巴黎協定》 規定各方將以“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各方根據不同的國情,逐步增加當前的自主貢獻, 並盡可能增大力度。
2.2 巴黎協定明確全球目標
當前全球平均溫升約 1°C,根據巴黎協定要求,上升幅度須控制在 2°C 以內,並努力限制在 1.5°C 以內。
氣候 變化長期研究表明,當前人類活動估計造成了全球升溫高於工業化前水平約 1.0°C(可能區間為 0.8-1.2°C)。全 球變暖超過 2°C,大概率將對人類和生態系統造成嚴重、普遍和不可逆轉影響。若能將溫升控制在 1.5°C 以內, 將更有助於降低熱浪和暴雨等事件的風險,對於處於熱帶的發展中國家、島嶼國家及其他脆弱國家和地區來說尤 其重要。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大致會經曆“碳達峰 - 碳中和 - 溫室氣體中和”三個關鍵時點,由於遠期存在較大不確定 性,因而目前關注重點為前兩者。碳達峰
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長,達到峰值之後逐步降低(或存在峰值平 台期)。二氧化碳在溫室氣體中占比很高,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後,溫室氣體排放也將大致達峰。碳中和
多指國家、 企業、團體或個人在一定時間內直接或間接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通過植樹造林、節能減排等形式,以抵消 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簡言之,碳中和不是不排放,而是二氧化碳排放和吸收正負抵消,達到“淨零排放”。
溫室氣體中和
(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是控制二氧化碳(CO2)、氧化亞氮(N2O)、甲烷(CH4)、氫氟碳化合物 (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等各類溫室氣體排放,使其排放量等於吸收量,以徹底停 止人類活動帶來的全球變暖。
將全球溫升限制在 2°C,在大多數路徑中 CO2 排放量預估到 2030 年減少約 25%,並在 2070 年左右達到淨零; 將全球溫升限制在或有限過沖 1.5°C,2030 年全球淨人為 CO2排放量從 2010 年的水平上減少約 45%,在 2050 年左右達到淨零,此外非 CO2溫室氣體排放也需要大幅下降。
2.3 全球由多方爭論向加快減排轉變
歷史上,各國對於應對氣候變化的爭議主要集中於兩點:一是
氣候變暖是否與人類活動相關,人為溫室氣體排放 是否有上限約束;二是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如何確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1)關於排放上限
部分研究者對於全球氣候變暖的觀點存在質疑。一是
由於氣候變化極其複雜,相關研究目前仍處於逐步深入的過 程之中,研究方法論尚不完善,非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Nongovernmental Internation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NIPCC)常就此提出異議,認為氣候變暖與人類活動的關聯性有限;二是
由於 IPCC 曾經出現過報告 引用文獻不嚴謹等問題,引發信任危機,如第四次評估報告發布以後,相繼出現了“氣候門”、“冰川門”等事件。
但人類活動導致全球氣候變暖被越來越多的證據所支持,日益成為全球共識。
隨著氣候變化研究的深入,越來越 多的證據支持了人類活動與氣候變暖的關聯性,IPCC 的評估報告對此的肯定性也愈發增強。積極應對氣候變暖 已逐漸成為全球共識。
1.5°C 溫升控制目標下,全球人為 CO2 排放預算剩餘約 4200-7700 億噸。
根據 IPCC《全球升溫 1.5°C 技術摘要》,全球溫升控制在 1.5°C,使用全球平均地表氣溫(GAST)估算出在 50%概率有 580GtCO2 剩餘碳預算, 66%概率下為 420GtCO2(中等信度);利用全球平均地表溫度(GMST)得出在 50%和 66%概率下分別為 770 和 570GtCO2(中等信度)
(2)關於“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我國溫室氣體排放占全球總排放 27%,人均溫室氣體排放已超過歐盟,逐漸強調“共同的責任”,弱化“有區別 的責任”,加速減排已是大勢所趨。
2019 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不含土地利用變化帶來的溫室氣體排放) 52.4±5.2GtCO2e,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14 GtCO2e,占比 26.7%;美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6.6 GtCO2e,占 比 12.6%;歐盟 27 國和英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4.3GtCO2e,占比 8.2%。
基於 2019 年新冠疫情前各國政策情景,測算全球溫室氣體減排路徑,與 1.5°C 溫升控制,甚至 2°C 溫升控制目 標還存在較大差距。
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Emissions Gap Report 2020》報告,與國家自主貢獻(NDC)目標 情景相比,2030 年排放需要進一步下降 12-15GtCO2e(-27% ~ -23%),才能滿足 2°C 溫升控制要求;下降 29- 32GtCO2e(-57% ~ -55%),才能滿足 1.5°C 溫升控制要求。
自 2019 年底開始,歐盟、中國、日本、韓國等主要經濟體相繼提出碳中和目標,預計美國也將加快提出相關目 標,全球碳減排有望駛入快車道。
歐盟委員會於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布魯塞爾公布應對氣候變化新政“歐洲綠 色協議”,提出到 2050 年歐洲在全球範圍內率先實現“碳中和”,該長期戰略於 2020 年 3 月提交聯合國;中國 政府於 2020 年 9 月 22 日提出“雙碳目標”(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 2030 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 2060 年前實 現碳中和);基於拜登在氣候領域做出的承諾,預計美國將提出“到 2035 年,通過向可再生能源過渡實現無碳發 電;到 2050 年,實現碳中和” 。
特別地,我國提出的“雙碳目標”將成為加速全球溫室氣體減排行動的關鍵動力。一是
作為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 排放國提出“雙碳目標”,有望與歐盟(2050 年碳中和)、美國(有望提出 2050 年碳中和)一同帶動全球減排, 向 1.5°C 溫升控制目標(2050 年左右碳中和)邁進;二是
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提出“雙碳目標”目標, 將推動全球減排從爭論實質性轉向合作,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或將更多強調“共同的責任”,弱化“有區別的 責任”,競相提高減排目標。
3、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框架
3.1 總體要求
我國政府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先後四次提出相關國際承諾。對比近兩次承諾,宏觀上,
由“2030 年左右二氧化 碳排放達到峰值並爭取盡早達峰”更新為“力爭於 2030 年前達到峰值”,將提早一個五年計劃;首次提出“努力 爭取 2060 年前實現碳中和”,由於我國碳達峰到碳中和時間只有 30 年,遠小於歐盟等發達經濟體 50~70 年過渡期,因此預計碳中和目標將對碳達峰高度形成牽制;
微觀上,
針對 2030 年目標,一是將碳強度降幅由 60%- 65%提高至 65%以上,二是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由 20%左右提高至 25%左右,三是將森林蓄積量由增加 45 億立方米提高至增加 60 億立方米,四是提出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下限 12 億千瓦。
3.2 路徑選擇
東亞國家(中、日、韓)與歐美國家能源結構和經濟結構存在顯著差異,煤炭占比高、工業占比高。預計中國減 排路徑或將有別於歐洲國家,與日本相似,更加注重新能源、節能、核能、氫能、火電+CCS 等技術發展。
3.3 政策框架
目前,生態環境部牽頭編制實施“2030 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預計能源局、工信部、建設部、交通部編制 施行能源、工業、建築、交通碳排放達峰專項方案,省級政府制定各省達峰方案,形成矩陣式管理模式
。預計相 關規劃將於年內出台,行業達峰方案與各省達峰方案如何協同,將是未來政策的主要看點。
4、有序性、平衡性和多元化是減排過程中的基本遵循
碳中和難度遠高於碳達峰,深度減排挑戰眾多,有序性、平衡性和多元化尤為重要。
有序性,即是從碳達峰到碳中和將經曆較漫長過程,牽一發而動全身,應當循序漸進。
平衡性,即是要認識到溫室氣體排放既是生態環境問題,也是發展權問題,減排速度應當與經濟發展、技術發展 相契合。
全球加速減排令人欣喜,但我們必須意識到各國經濟和技術發展是減排的重要基礎,減排不能過慢,導 致路徑鎖定,也不能過快,造成經濟社會發展成本大幅提升。歷史上,美國因擔心影響經濟發展退出《京都議定 書》、歐盟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躊躇不前,均表明減排難以一蹴而就。
多元化,即是因溫室氣體排放點多面廣,需要在諸多領域應用多元化技術,形成立體式的減排體系。
溫室氣體排放涉及到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在優化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基礎上,全面推進減排技術創新與應用, 以此以較低成本實現碳中和目標。如丹麥森訥堡零碳項目中廣泛采用了零碳建築,風電、光伏發電、垃圾發電, 基於地熱、生物質、沼氣和太陽能的綠色集中供熱,熱泵,餘熱利用,電動汽車,沼氣和生物乙醇等一系列技術。
我國溫室氣體來源與減排舉措
1、減排重點和節奏
1.1 總體減排節奏
預計我國減排分為三個階段,2020-2030 年屬於峰值平台期,2030-2035 年逐步減排,2035 年之後加速減排。
基於清華氣候院對於我國不同情境下 CO2排放路徑的研究,2030 年前碳達峰目標對應於研究中所設強化政策情 景,2060 年碳中和目標位於 2°C 情景和 1.5°C 目標情景之間。當前由於能源和經濟體系慣性,難以迅速實現 2°C 和 1.5°C 情景的減排路徑。預計 2030 年前碳達峰後,再加速向 2060 年碳中和目標逼近。基於前文所述 2°C 和 1.5°C 情景分別對應於全球 2070 年、2050 年左右碳中和,則 2060 年碳中和路徑將位於 2°C 路徑和 1.5°C 路徑 之間。
政策情景:CO2排放 2030 年左右達峰,2050 年下降到約 90 億 tCO2;
強化政策情景:2030 年前達峰,2050 年下降到約 62 億 tCO2;
2°C 情景:2025 年左右達峰,2050 年下降到約 29 億 tCO2,再加上 CCS 和森林碳匯,淨排放約 20 億噸, 人均排放約 1.5t;
1.5°C 情景:2025 年前達峰,2050 年下降到約 12 億 tCO2,再加上 CCS 和森林碳匯,基本實現 CO2零排 放。
1.2 分部門減排重點和達峰節奏
2020 年我國 CO2 排放占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 82.3%,能源相關 CO2 排放占 72.7%。
據清華大學氣候院測算, 2020 年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約 137.9 億 tCO2e,考慮農林業增匯,淨排放量約 130.7 億 tCO2e。其中,CO2 排放由能源相關 CO2 排放和工業過程 CO2 排放構成,總量為 113.5 億 t,占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 82.3%;能源分部門看,我國能源相關 CO2排放主要來自工業部門和電力部門,各占約 40%,是重點減排領域,
其餘主要來 源於建築部門和交通部門,各約 10%。計及間接排放,則工業 CO2 排放將接近 70%,建築 CO2 排放約 20%, 交通 CO2 排放約 10%。
綜合國內主流機構預測來看,工業部門 CO2排放將於 2030 年前達峰,建築(居民建築、公共建築等)、交通部 門能源消費和 CO2排放目前仍持續穩定增長,預計將於 2035 年左右達峰。
1.3 分能源品種減排重點和達峰節奏
分品種看,我國化石能源排放煤炭、石油、天然氣產生的 CO2排放分別為 76.6%,17.0%,6.4%。
根據 Global Carbon Project 測算數據,2020 年我國煤炭產生的 CO2排放為 72 億噸,石油為 16 億噸,天然氣為 6 億噸。
預計煤炭、石油、天然氣消費分別於 2025 年、2030 年、2040 年左右達峰。
中國石油集團經濟技術研究院(ETRI)、國網能源研究院(SGERI)對化石能源消費達峰時間預測,煤炭消費已進入峰值平台期,預計 2025 年後開始下 降;石油消費增長趨緩,預計將在 2025-2030 年達峰;天然氣 CO2排放強度相對較低,有望持續增長至 2040 年 左右。
綜合國內主流機構預測來看,預計 2060 年碳中和時,煤炭、石油、天然氣剩餘消費量約 3 億 tce、2 億 tce、3 億 tce。
清華氣候院預測,2°C 情景下,2050 年化石能源剩餘消費量為煤炭 4.7 億 tce,石油 4 億 tce,天然氣 5.2 億 tce;1.5°C 情景下,2050 年化石能源剩餘消費量為煤炭約 2.7 億 tce,石油 1.5 億 tce,天然氣 2.8 億 tce。
2060 年碳中和情景介於 2°C 和 1.5°C 情景之間。國網能源研究院預測,深度減排情景(碳中和情景)下,2060 年煤炭、石油、天然氣剩餘消費量約 3 億 tce、1 億 tce、3 億 tce。
遠期化石能源剩餘消費量與碳捕獲與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技術息息相關。國內主流機構研 究對於 CCS 技術發展普遍預期謹慎,如果 CCS 技術具備良好經濟性,則化石能源剩餘消費量將有所增加。
展望到 2030 年,清華氣候院預計化石能源消費中,石油緩慢上漲(年均+1.1%),天然氣較快增長(年均+6.4%); 煤炭 2020-2025 年處於峰值平台期。
需要指出的是,該情景中用電量增速假設(未來十年年均+2.3%)明顯偏低,導致“十四五”煤炭消費偏低。我 們判斷,2021-2025 年煤電發電量、動力煤需求最少年均+1.4%、+1%;中性假設下,預計年均+2.1%、+1.6%。
上述強化政策情景預測 2030 年電力需求 9.45 萬億千瓦時,2020 年全社會用電量 7.51 萬億千瓦時,對應 2021- 2030 年均增速僅 2.3%,明顯偏低。預計“十四五”全社會用電量年均增速大概率在 4.5%以上,全社會用電量 2025 年就將接近 9.45 萬億千瓦時。
2、政策要求和發展規劃
(1)中央政策
目前公開的中央層面政策主要包括《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 景目標的建議》、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於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國 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政策要求的重點包括:節能優先、大力發展新能源、(以高耗能行業為重點)發展綠色制造、構建循環經濟體系、發展綠色金融、加快構建碳排放權 交易市場等。
(2)地方政策
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提出後,各省(市,自治區)積極響應,在 2020 年底中央和各省出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 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已加入相關內容,基於對所有省份的梳理,能夠看到以 下趨勢:
目標上,一是“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被反複提及,
未來政策導向或由“大力發展新能源”向“大力發展 新能源+提升能效”轉變;二是個別地區有望提前碳達峰,
北京提出“十四五”碳排放穩中有降,上海提出在 2025 年 前實現碳排放達峰,廣東、青海、西藏力爭率先達峰,海南提出“加快推進清潔能源島建設”。
舉措上,一是
減排集中於工業、建築、交通三大領域,能源總量和強度“雙控”將加強,工業方面推進傳統產業 綠色化改造、實現綠色制造,建築方面發展綠色建築、提升建築能效,交通方面發展新能源汽車、公共交通等; 二是
調整能源結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將大力發展,煤炭推進分質分級梯級利用,提升煤炭作為原料和材料使 用的比例;三是
注重循環經濟,加強資源回收與利用,減少浪費;四是
發展綠色金融;五是
加快推進碳排放權市 場化交易;六是
黑龍江、海南、雲南等生態資源較好地區將大力發展碳匯經濟;七是
推進碳捕集、封存與利用的 示範應用。
(3)行業規劃
部分高耗能行業已提出減排規劃: 建材行業:2021 年 1 月 16 日,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發出推進建築材料行業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倡議書,提出倡 議:我國建築材料行業要在 2025 年前全面實現碳達峰,水泥等行業要在 2023 年前率先實現碳達峰。
配套六方 面舉措:優化產品結構、加大清潔能源使用、加強低碳技術研發、推進水泥行業率先達峰、提升能效、做好碳交 易准備。
石化行業:2021 年 1 月 15 日,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與 12 家主要石油和化工企業、5 家化工園區聯合簽 署並共同發布《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碳達峰與碳中和宣言》,倡議並承諾六方面舉措:推進能源結構清潔低碳化, 大力提高能效,提升高端石化產品供給水平,開展 CCUS(碳捕獲、利用與封存)和碳匯項目,加強技術創新, 加強綠色投資、碳資產管理、國際合作。
鋼鐵行業:工信部、生態環境部等部委和中國鋼鐵工業協會近期多次表態:短期要求來看,
要求堅決壓縮粗鋼產 量,確保粗鋼產量 2021 年同比下降。長期舉措來看,一是
研究應用低碳工藝技術,推動非化石能源尤其是氫能 的使用;二是
引入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發展理念,促進長壽命、可循環的鋼鐵產品應用,加強廢鋼利用,實現產 品可循環;三是
加快鋼結構建築在大城市新建公共建築中的推廣應用;四是
做好參與全國碳市場的准備;五是
加 強鋼鐵行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應用示範。
(4)企業規劃
目前主要有油氣、電力(電網+發電)、鋼鐵、有色四類企業提出碳減排目標和規劃。
從應對碳達峰的准備來看,
電力企業優於油氣企業,優於鋼鐵和有色企業,主要因為風光等新能源技術已經過多 年發展,電力行業減排路徑相對清晰。
從舉措來看,油氣企業
以加快天然氣供應、加強新能源(風電、光伏、氫能)投資、加強生態治理為主;電網企 業
以適應新能源大規模接入為主;發電企業
以提高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為主;鋼鐵和有色企業
以壓縮產量、加大 非化石能源使用、加強產品循環使用為主。
3、從能源系統整體看減排框架
控制溫室氣體/CO2 排放,核心是要把握四個要點:控總量、調結構、碳市場、碳技術。
降低 CO2 淨排放,包括減少排放和加強吸收兩種方式,由於吸收量較排放量相差一個量級,因此減少排放必定 是未來工作重點。
吸收 CO2 包括兩種方式,一是生態吸收,如提高森林等碳匯,穩步推進但相較排放總量吸收 規模有限;二是人工吸收,如加大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直接空氣捕捉技術(DAC)技術研發應用,但相關仍處於研發初期,預計大規模應用將在 2030 年之後。
減少 CO2 排放,涉及供給側和需求側調整。供給側,
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非化石能源發電技術帶動電力系統 橫向擴張,壓縮化石能源消費是大勢所趨。長遠來看,大規模發展風電、光伏需要大規模儲能作為支撐,氫氣有 望成為重要儲能介質,加之氫氣作為燃料、工業原料的大量使用需求,氫氣系統有望與電力系統耦合形成主輔雙 系統,共同組成未來能源系統的核心。需求側,
工業、建築、交通等主要用能部門,通過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 構調整、物質循環利用等方式,多措並舉,實現減排。
總體來看,減排舉措可分為節能減排、調整能源結構、發展碳技術與碳市場。
(1)節能減排
工業部門:一是節能,
包括開展餘熱餘壓利用、變頻電機等通用設備改造等設備節能,以及基於物聯網和數字化 的系統節能。二是節材,以發展循環經濟為重點,
包括廢舊金屬(鋼鐵、鋁等)回收利用、塑料回收利用、生物 降解塑料等。2 月 22 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強調“大力 發展再制造產業,加強再制造產品認證與推廣應用。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促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建築部門:一是在建設過程中,
重點發展裝配式建築。裝配式建築主要能夠實現對建材的節約利用,其次在建設 過程中節能,在使用過程中增強保溫、實現節能。《裝配式高層住宅建築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研究》數據顯示,裝 配式建築全生命周期內比傳統現澆建築減少 5.86%碳排放,其中建材准備環節實現減排 14%,該環節減少碳排 放量占總減排量的比重達到 68.7%。二是在使用過程中,
加大對冷熱領域改造,包括利用保溫材料增強圍護結 構,基於熱泵提高供暖制冷效率等。建築使用過程中 CO2排放占 CO2 排放總量的 20%左右,其中一半來自於用 電導致的間接排放,剩餘一半來源於散燒煤、天然氣等,其大部分轉化為供熱供暖等最終需求,該領域成為建築 使用過程中節能減排的重點。
交通部門:
重在發展公共交通、共享交通、智慧交通,關注車聯網等投資機會。(此處將電動汽車劃分為電能替 代領域,歸屬調整能源結構板塊)
(2)調整能源結構
能源供給側:壓減化石能源,
化石能源內部將以低排放強度能源(天然氣)替代高排放強度能源(煤炭、石油), 重點關注天然氣逆勢增長機會。發展非化石能源,
風電和光伏將迎來快速發展,此外建議關注核電發展機會,基 於電量平衡測算,在十四五、十五五用電量年均增長 4.6%、4.0%條件下,新增煤電裝機 1 億千瓦,即使未來十 年年均新增 120GW 風電、光伏裝機,2030 年仍存在較大電力供需缺口,或給予核電新一輪發展機會。建議關 注水電、地熱能、生物質能發展機會。水電方面,關注雅魯藏布江下遊水電開發進程;地熱能方面,國內可關注 地熱供暖領域,全球可進一步關注地熱發電;生物質能方面,除傳統發電領域,可進一步關注生物燃料發展。
能源需求側:
順應供給側能源結構變化,需求側將以電能替代為主線
提升終端電氣化率。工業領域,
關注電制熱 方向,如提供高溫熱源的電弧爐,提供中低溫熱源的電鍋爐。
交通領域,
電動汽車成為發展重點,包括純電動汽車和氫燃料電池汽車。
傳輸配置環節:電力系統升級,
適應新能源大規模接入,電力系統將配置更多靈活性資源(電化學儲能、抽水蓄 能、火電靈活性改造等)、支撐性設備(靜態無功補償、虛擬同步機等),並加強電網數字化升級,提升調控能力。
氫能系統構建,
關注氫氣制備、傳輸、消費全環節的系統性發展機會。
(3)發展碳技術與碳市場
碳技術:
以吸碳、固碳為主線,關注森林碳匯變現機會,以及 CCS 技術突破機會。
碳市場:
碳市場需要建立在系統、准確的碳核算體系之上,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碳市場,可重點關注碳排放監測、 碳核算培訓行業機會。
詳見報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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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報告來源:未來智庫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