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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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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林夕亭
情感領域創作者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每個人都有“被重視”的渴望,從這種需求的角度來說,人都是自私的。但現實告訴我們,人不能只有自私,尤其是與人相處的時候,建立特殊關系的時候,則需要管理好自己的自私,這樣才更容易實現自己的渴望。
戴爾·卡耐基說,幾千年來,哲學家們一直都在不斷研究人際關系中的規則,最後,一個極其重要的規則受到了世人的重視:你希望別人怎樣待你,你也需要怎樣待人。
用孔子的話來說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卡耐基對孔子的話進行了演變,更容易理解:
己之不欲,先施於人。
話雖如此,但很多人受內心自私的影響,使得他們總希望別人用上面的准則對待自己,認為別人應該明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或“己之所欲先施於人”,而不對自己提要求。這樣一來就出現一個問題:如果別人也是這樣想的呢?
就像卡耐基在《人性的弱點》裏說的:“
你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同,希望體現自身價值所在,希望被重視,不想聽虛偽的奉承,其實,你所期盼的這些,是所有人都希望得到的。”
這就要求我們聰明一點,靈活一點,不要等待別人主動,先要自己主動,做那個“技高一籌者”,結合感情之事來說就是:
想讓別人愛你,方法其實只有一個,想要別人怎樣愛你,你先要怎樣愛人。
這種方法指的不是不顧自己的感受盲目愛別人,而是有的放矢,需要先明白以下兩個關鍵問題。
你自己想讓別人怎樣愛你?
這個問題其實是最容易想明白的問題,然而卻又是時常被人忽略的問題。雖然每個人都有被重視被愛的渴望,但就像我們前文中提到的,他們能想到的只是“希望有人來愛我”,卻不去想“我需要什麼樣的愛人”,以及“我想要別人怎麼愛我”。
感情隨心,你自己心裏沒有答案,你所定義的愛就會欠妥。就像papi醬在電影《明天會好的》中的內心獨白:“
我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但我知道自己不想要什麼。”這樣其實不好,我們不能一直停留在狀態中,要尋求答案。
人生的答案或許不太好明確,但“想讓別人怎樣愛你”,這個問題的答案不難解答,最便捷的方式有兩個:
一是自己平時是怎樣愛自己的,如果別人給你的愛還沒有你給自己的愛多,肯定就不是愛;二是參考下別人的愛情,通過分析別人期待的愛以及得到的愛,不難認清自己想要怎樣的愛。
明確了這個問題之後,你去選擇愛情或婚姻,就可以在相處的過程中判斷出對方能否給到你想要的愛,這樣可以直接篩選掉不符合要求的人。
別人想讓別人怎樣愛他?
我們都知道,
一段感情是兩個人的事,但我們往往只是知道這個事實,卻不去深入思考。有的人雖然明確了上面那個問題,但卻因為沒有弄清楚對方想要什麼樣的愛,以至於愛了不該愛的人。
比如朋友芳芳的婚姻,就敗在這種問題上。她想要男人對她好,想要男人在乎她的感受,想讓男人的條件不太差,對方都符合她的條件,而她卻覺得這樣就夠了,覺得男人愛女人天經地義,沒有想過男人也需要愛,她不僅把男人的愛當成理所當然,而且還覺得自己條件好,讓婆婆住自己名下的房子,已經是仁至義盡了,剩下的只需要對方無條件對她好就行。
我們不難看出,
她從始至終只在乎自己想要什麼,沒有在乎過對方想要什麼,對方給了她想要的愛,而她卻沒有回饋對方想要的愛,甚至沒有做到想對方愛她一樣愛他。雖然她也有付出,但她給的只是“我想給你的”以及“我覺得你需要”,並沒有想過對方是否真的需要,以及除此之外還需要什麼。
男人在這樣的感情中心有不滿,情有可原,但芳芳不這麼認為,她僅僅因為男人對她提了要求,訴說了自己想要什麼,她就覺得是在索取,從而就認定對方不愛她了,非要離婚,鬧到後來一拍兩散。
她因為生氣,因為想跟前夫劃清界限,剛離婚就把住在她房子裏的婆婆強行趕走了,結果她和前夫又鬧了一次矛盾,被前夫問及“我媽又沒得罪你,憑什麼把她趕走,跟她說明情況,禮貌一點讓她離開不好嗎”時,她理直氣壯回答:就憑她已經不是我婆婆了,你們一家沒一個好人。
單從他們再次鬧矛盾的細節就可以看出,她前夫很需要被尊重,然而芳芳從來沒有理會過,綜合來說,他們兩個在選擇婚姻時都犯了錯。芳芳的錯誤在於沒有認清對方想要什麼樣的愛,她前夫的錯誤在於沒有認清自己想要什麼樣的愛,這樣會導致雙方都無法長久被愛。
這種問題其實很好避免,只需要在明確“我想要別人怎樣愛我”之後,進一步明確“別人想讓別人怎樣愛他”就行。
你想知道別人想讓別人怎樣愛他,可以通過你對他的了解進行判斷,也可以直接通過溝通得出答案,溝通是最便捷的方法,當雙方都明確表達自己的需求之後,都明確表達自己對另一半的期待之後,一切都會很明朗,如果合適就在一起,不合適就好聚好散,既不會對彼此心生怨念,同時還能轉身去愛應該愛的人,這樣才是對待愛情該有的態度。
#情感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