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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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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新聞11:53貴州日報當代融媒體集團官方帳號
自今年8月30日出台史上最嚴“未成年人網絡遊戲防沉迷規定”以來,已經實行了近3個月,從最初“每款遊戲每日最多玩3小時”到現在的“所有遊戲每周只能玩3小時”。
除此之外,9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署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舉報平台正式上線運行。
舉報平台專項受理群眾關於遊戲企業防沉迷相關問題的舉報,包括實名認證違規舉報、時段時長違規舉報、充值付費違規舉報等,舉報線索一經核實,有關部門將對違規遊戲企業進行嚴厲查處。
未成年人防沉迷舉報平台。
相關消息一出立即引發全網熱議,網友直接將其稱之為“史上最嚴”防沉迷規定(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網絡遊戲服務)。
也有網友表示可能通過其他方式繞過“規定”,那麼現在網上租號情況如何?
網友:
立場更趨於兩級化 支持聲音占多數
記者在社交平台看到,關於防沉迷的討論,近幾個月一直沒有間斷,立場趨於兩級分化。
網友熱議未成年人防沉迷一事(部分截圖)。
網友“莫可莫莫”:想問一下,是一個遊戲限制一個小時?還是全網所有遊戲加起來能玩兒一個小時?話說我兒子手機裏至少有三四個遊戲!
網友“天道輪回”:防沉迷系統是輔助,主要還是要父母引導,不要一刀切了。
網友“穎玲”:我覺得這個政策整體上是好的,周一到周四禁遊正常,但是周五到周日的遊戲時間應該靈活一點或者適當延長點。另外,大學裏的未成年學生有點慘。
網友“這個瓜他又香又甜”:不僅僅要防沉迷,還有遊戲內氪金。就我以前玩的那款遊戲,一件衣服外觀幾百塊,一個披風888,五顏六色的頭發又是幾百塊,各種節日都要來一輪。
網友“一切都好平安喜樂”:更需要加強家庭監管,一味地把家庭責任推至社會並不科學,正確引導,有效疏導,才真正有助於青少年的成長。
網友“意大利之夏”:各大網絡平台還得防止盜用成人賬號,租用成人賬號等行為,要不然未成年人還是飲鴆止渴、沒有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支持的聲音占據大多數。不少網友也提出不僅僅要防沉迷,還有遊戲內氪金、另外還要加強家庭監管、還要防止盜、租用成人賬號等。
調查:
曾有商家向未成年提供租號服務
11月8日,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稱,在江蘇太湖的民宿裏,某網絡公司20多名員工正在“團建”。民警將這夥人全部控制。原來,該網絡公司涉嫌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非法出租遊戲賬號。自2020年以來,這一團夥通過控制500餘個實名認證遊戲賬號向未成年人出租,獲利300餘萬元。
據南京市公安局網安支隊駐建鄴區大隊民警沈澈介紹,對於遊戲玩家來說,要登錄遊戲平台,需要進行實名驗證和動態頭像驗證。這一團夥首先非法購買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照片等,通過非正規渠道收集多款遊戲的賬號,將賬號與買來的信息進行綁定,使用配套的手機和軟件制作動態頭像,由此破解了遊戲公司的“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統,再將賬號對外出租,而出租賬號的對象,大部分是未成年人。
南京破獲遊戲租號案(新聞截圖)。
隨後記者也登陸了多個電商平台,輸入“遊戲租號”“賬號出租”等關鍵字後,彈出的各種遊戲賬號一應俱全。記者發現這種租號的模式還是非常受到玩家追捧。店鋪銷量從幾百到幾千的都有;使用方面來看,主要為時租形式,價格根據段位、皮膚數量不同,幾元到十幾元不等。
電商平台的租號業務。
王者榮耀租號價格。
在店鋪宣傳頁面,有相關消費提醒: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平台規則,購買網遊類商品需年滿18周歲。平台嚴禁商家向未成年人提供相關商品,禁止未成年人購買。據文化部規定,購買網遊類商品,必須年滿18周歲。請確認您已通過實名認證,或在購買時填寫您的身份證號碼。
相關消費提醒。
“王者榮耀號咋個租?”
“看你要什麼段位的,微信還是QQ?”
“QQ的星耀、王者都可以?現在17歲馬上18歲,需要身份證明嗎?”
“根據國家規定,未成年禁止租號。”
“不能想想辦法嗎?又不差錢!”
“還是好好學習吧,小同學。”
隨後,記者佯裝未成年人進行了試探性詢問多個店鋪,得到的答複口徑一致,均是無法提供未成年服務,但商家並沒有查驗購買者信息等措施。
記者詢問租號情況。
記者了解到,實名認證的方式,目前大體分為兩種,一種是輸入姓名和身份證的實名認證,第二種是人臉識別認證。
大部分平台使用的是前者,由於方式不夠嚴格很容易被鑽空子,比如孩子知道家長的身份證號往上一填,就是成年人賬號沒有防沉迷限制,另外人臉識別首先很難做到百分之百精准,其次有商家使用配套的手機和軟件制作動態頭像,也可以破解了遊戲公司的“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統。
除此之外,網上租號還存在通過可以直接交易密匙登錄遊戲或者填寫家長身份證來購買的情況,未成年人可通過填寫家長或網絡上的身份信息等,躲過實名認證。也可以直接使用家長的網購賬號來購買。
科技公司出租“王者榮耀”遊戲賬號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騰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訴湖北兩家網絡科技公司、長沙某網絡科技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並當庭宣判。法院判決三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湖北兩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支出共計430175元,並連續十日在其網站首頁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法院審理後認為,湖北兩家網絡科技公司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規避防沉迷通知,導致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監管法規形同虛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明知遊戲賬號要求實名制的前提下,仍實施租售賬號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及商業道德,通過妨害原告經營管理的方式獲得利益,擾亂互聯網行業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兩原告和正常遊戲用戶的合法權益。長沙某網絡科技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站上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租號APP進行宣傳、推廣和遊戲賬號分發,亦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
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針對未成年人過度使用甚至沉迷網絡遊戲問題,進一步嚴格管理措施,堅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通知要求,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時間,所有網絡遊戲企業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其他時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嚴格落實網絡遊戲用戶賬號實名注冊和登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實名注冊和登錄的用戶提供遊戲服務;各級出版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有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嚴格落實的網絡遊戲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提出,要積極引導家庭、學校等社會各方面共管共治,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監護責任,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策劃 劉丹 鐘俊怡 田儒森 王奇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陳龍 馮晨陽 鐘俊怡
編輯 王浩
編審 李中迪 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