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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財富

基金不讓賣,5000家三方財富公司要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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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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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官方帳號

賣基金必須持牌

早在8月22日,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就給出了明確的信號。他在第六屆中國財富論壇上表示:

“我國有超過5000家財富管理公司,主營業務是代銷基金等金融產品,其中相當一部分存在無牌銷售保險、公募基金及設立資金池等問題,給金融穩定帶來嚴重威脅。未來要嚴格加強市場准入,

財富管理公司從事金融產品銷售業務必須向金融監管部門申請牌照。”

看到這個消息以後,廠長認識的中小三方財富機構都要炸鍋了!畢竟持有基金銷售牌照的機構行業內就只有36家,而且基本都是大公司:

諾亞、利得、浦領、泛華、宜信、恒天、高晟、新湖、大唐、海銀、钜派、富國大通、九泰、雲灣、愛建、乾道、陸浦、瑞威、洪泰、資舟、青島意才。已經出事的有民創、金誠、普信、網信、錦安、泰誠、恒宇天澤、瀚亞、諾遠。

絕大多數中小財富管理機構是沒有基金銷售牌照的,靠著賣保險、非標信托、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證券基金為生。

可以說從資管新規以來,包括經濟增長下滑導致的無風險利率隨之下降,整個財富管理行業的利潤空間不斷收緊,基本上是“操著白粉心,賺著白菜錢”。

就在財富管理機構“心慌”的時候,過了一星期不到,8月28日證監會正式“響應”範一飛的發言,發布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5大要點

廠長這邊也把基金銷售新規的重點幫大家總結一下:

1、首先明確的是基金銷售牌照不僅可以賣公募,也可以賣私募。

在辦法的第六章就有一條單獨的規定:

“基金銷售機構除開展公募基金銷售業務外,依法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參照適用本辦法第三章、第四章的規定,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2、私募股權留有口子

說到賣私募,前幾天有朋友一直和廠長說以後私募股權可能就不讓三方財富機構賣了,即便持牌也不行。

明面上呢,好像確實是這樣。從辦法的第九條指出:

“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是專業從事公募基金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從事其他業務,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但是大家要注意一下最後一句話,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2016年頒布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私募基金可以由私募管理人自行銷售(直銷),也可以找第三方機構代銷。

而代銷機構的要求是:有證監會的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中基協會員,
而且私募募集辦法規範的私募包括所有類型的私募,並未特別限制在私募證券領域。

所以廠長覺得還是留了一個口子給這些持牌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根據證監會披露的數據,截至2016年9月份,獨立基金銷售機構122家,當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36家財富管理機構。

3、尾隨傭金設置上限

由於基金公司本身銷售能力偏弱,還是比較依賴渠道,大型三方財富在銷量上更有保證,所以在傭金這塊比較強勢,之前有些基金公司向三方機構支付的尾隨傭金比例甚至可以達到60%以上。

而這次辦法也明確個人銷售不得超過基金管理費的50%,機構銷售則不超過30%,這樣也是為了讓整個市場更加健康長效。

4、禁止短期業績宣傳

之前行業一直有亂象,比如某個基金常年業績一般,結果近一兩個月因為市場趨勢業績很好,找到三方財富合作。三方財富為了賣出去產品也就給客戶看這兩個月業績,且產品額度不多了,造成這個基金公司很牛逼的假象。

為了杜絕這種不客觀的虛假宣傳和“饑餓營銷”,辦法也明確規定了禁止短期業績宣傳,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展示的任意業績區間均應當超過6個月。

5、強化基金銷售牌照的准入

前面說過大部分財富管理機構並沒有牌照,很多理財顧問也沒有專業能力去辨別基金產品。但在2016-2018年,行業野蠻生長,這些機構的理顧仍然向客戶推介高風險的股權產品,因此積聚了大量的風險。

為了更好的保護投資者,此次辦法規定禁止同一控制人控制兩家及以上獨銷機構,一參一控;
加強分支機構設立約束等。

母基金的雙贏

這幾年在整個市場都在去非標的趨勢中,只要是想誠心做下去的三方財富機構都在尋找標准產品“突圍”,前提就是先弄到公募基金銷售牌照。

持牌的這些機構就開始賣公募基金了,大家也知道公募基金是沒有後端收益分成
,三方財富也只能賺點微薄的認購費+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想靠賣公募賺錢,規模必須做的足夠大,即便是TOP財富管理機構,這也是需要過程的,目前在總體收入的占比還比較一般。

那怎麼辦呢?還是要賺錢啊,特別是上市了的有業績壓力的財富管理公司。後來大家知道了,股權FOF母基金模式開始流行。

簡單點來說就是三方機構下屬的私募基金發行一款長期限母基金,擬投幾個著名的頭部VC、PE基金來吸引客戶。

這樣的模式可以說是雙贏,首先風險比較小,一只母基金可能投5-7個子基金,而1個子基金可能投10-20個項目,這樣一算就是投資者的錢最終分散到100來個項目裏去了,客戶放心買,機構安心賣。

對整個三方機構的形象也是有不錯的提升,比如客戶買了某三方的產品,最終投到了紅杉旗下的基金,收益可以過幾年再看,但是當下心裏還是美滋滋,畢竟出去可以說是沈南鵬在幫我做投資,對三方的品牌認同度也會提高。

又因為這些都是頭部基金,他們拿到的項目也基本是市場上最好的那批,相對來說成功率不會太低。其實VC/PE的投資邏輯很簡單,本來就屬於高風險投資,10個項目裏只要有1-2個成功了就回本了。

回到三方這邊,這個模式最有用的一點就是利潤高。一個母基金期限10年,管理費每年2%,客戶買100萬產品,機構等於鎖定了20萬的收益,這還不算子基金後端收益分成。

這也是為啥大機構都在發母基金的原因,能貢獻利潤誰不愛呢?

兩極分化的股權私募

一方面,對三方機構而言,私募股權業務可以說是非標轉標期間最重要的收入支柱之一,如果真不能賣私募股權了,對自身的影響會很嚴重。

另一方面,這幾年因為受到監管趨嚴、資管新規出台、金融去杠杆發揮效力等影響,中國VC/PE市場全面回調,逐步進入資本寒冬;2020上半年,受突發疫情的影響,資本寒冬背景下的VC/PE募資市場再受重創。以下是投中研究院統計的近10年VC/PE基金情況:

別看這兩年規模急劇下降,但是頭部機構依然不差錢,一級市場屬於典型的“旱的旱死,撈的撈死”!

不然上半年高瓴和紅杉哪來那麼多“鈔能力”,恨不得把全球醫藥賽道給買斷

除去這些頭部機構,其他的都挺慘的。但也有一部分優質的黑馬VC/PE,這些基金的創始人很多都是從頭部機構自己出來單幹的,能力很強,只是不夠“出圈”。

當一家基金業績很好,能力很強但不被大家所知的情況下,那它們就得找一些渠道營銷了,三方財富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渠道。

一旦不讓三方賣股權了,這些股權基金公司就不是“難受”的問題了,是只能直接打出gg了。

所以不讓獨立基金銷售機構賣私募股權這種情況,在廠長看來幾率比較低。這兩邊都有需求,最重要的是國家一直在強調支持直接融資、鼓勵資本扶持中小企業成長。

要真的斷了這條路,豈不是“打臉”式的反向操作?

其實監管層一直以來的導向就很明確,保護投資者,排除行業亂象,不會一刀切。讓真正合規的機構繼續生存,把違法違規的“毒瘤”給徹底清除。真正實現“賣者盡責,買者自負”
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