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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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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自1955年國家實行“統購統銷”政策以來,糧食實行按人配給。居住在城市裏的成年人,商品糧供應量為每人每月27.5斤,16歲以下按年齡供應。
當年,那些從事重體力勞動的勞動者每月不得超過45斤,幹部下鄉到老百姓家裏吃飯,每頓飯要交半斤糧票,就是0.12元。如果一個人臨時下鄉,每天要補1.5公斤。進駐農村一個月以上的,每月補45公斤。也就是說,除了27.5公斤的基本定額外,回收計劃還獲得了糧食部門17.5公斤的補貼。農民(當時叫做人民公社的成員)處理和分配口糧。
購買食用油的油票
一般來說,一個水稻產區每個勞動力的年配給是600斤糧食,根據每個生產隊的農業收入水平來確定分工。
1958年稱重制度改革前,1斤等於16兩,兩張4兩的糧票只能買半斤糧食。食用油每人每月16兩,相當於10兩制的0.25兩。大米和面粉是一斤糧食的糧票。剛挖出來的鮮紅薯和土豆是“五合一”,即5斤的糧食指數等於1斤糧食(1斤糧食折算成0.7斤大米)。
如果因公出差,就必須攜帶可在當地流通的食品券。比如湖北人到湖南出差,出發前,需要用湖北糧票兌換湖南糧票,不然帶著湖北的糧票在湖南是無法使用的。後來,湖北糧票被全國發行的糧票所取代,各省、自治區、地(市)、縣也相應地發行了糧票,許多人民公社也自行發行了流通的糧票。
宜昌的購貨券
當時除了糧票在人們生活中至關重要,還有許多其他的糧食、副食品、生活用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票也不可或缺。這裏有一些在宜昌發行和使用的不同時期、不同面額、不同版本、不同圖案的糧票、油票、肉票、奶票、購物券和布票。
買白砂糖也需要憑票
隨著經濟的逐步發展,國內物資的供應日趨豐富,這些票據到了上世紀90年代才停止使用,它們的興衰,見證了當年計劃經濟時代的國計民生,它們是宜昌乃至中國人民生活的縮影。
謹以此圖文,致我們即將消失的記憶。
圖片來源於網絡,聯系侵刪,此文只為更多的人了解宜昌歷史,關注@三峽品茶,和您一起探尋那些消失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