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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老師保持良好關系成教育“新重點”,家、校關系或已成歷史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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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 c113小編  
   

  

京譽教育一對一輔導

如果做一個調查“你想不想讓家校關系回到20年前”,估計相當一部分老師與家長都會做出肯定的回答。
因為目前大多數家長與老師之間是相互看著不順眼,關系相處得非常別扭的,一旦出現問題家長與老師之間也開始了互相甩鍋。

“你的孩子在我這兒上學,你就得一切都聽我的,我怎麼安排怎麼是。”

“孩子是家長的,家長不管誰管?”

“我花錢讓孩子去學校讀書,教育就是老師的事,我要是會輔導還送去學校幹什麼?”

凡此種種,大家都覺得責任是別人的,出事了就全都是別人的錯。

無論是前段時間引起大家廣泛討論的家長群問題也好,還是目前被各大媒體報道的金老師補課傷人問題也罷,這其實都反映了一個問題,就是家長、老師、學校之間的問題已經到了白熱化階段,我們必須有所思考了!

從微觀上來看,老師與家長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從宏觀角度來講,家長與老師是鍥約關系,也是相互信任的關系。

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送到老師手上,就構成了一種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是對等的,雙方都有必須履行的義務。

家長的義務:

1. 履行義務,繳納契約確定的各種費用。

2. 准時送孩子上學,准時接孩子回家。

教師的義務:

1. 確保孩子在校期間的身心安全。

2. 在學生智力和行為正常的情況下,確保孩子完成規定的學業內容。

既然雙方的義務已經明確,我們可以在此基礎上再來看待這兩個問題:
輔導或督促孩子完成作業,是不是家長的義務?

許多人認為,輔導或督促孩子完成作業,是家長的義務。因為這些作業不是在學校,主要在家庭完成,所以家庭要負責任。此外,這是你的孩子,你不負責任,指望誰?家庭教育比學校教育更重要。

但從契約的角度講,輔導或督促孩子完成作業,並不是家長的義務。並不是作業在家完成,就是家長的義務。作業雖然在家完成,但卻是對於在學校學習的知識的鞏固和複習,是學校學習向家庭的延伸。本質上,仍然是學校教育教學的一個組成部分。

那麼是不是就是說,家長就完全沒有責任去管?並不是!這裏面有一個主要和次要的關系在,老師要求家長輔導或督促作業,這本質上是一種“請求”而不是要求。要求是必須完全的是責任歸屬,請求則是在信任基礎上的一種彼此承諾,不承擔責任。違背了它,會導致信譽受損,但不必支付實際的代價。

例如,為了更好地發展學生的學業,我請求家長們在孩子放學後監督孩子完成作業。這是一種請求。但是家長完全可以說,我不承諾,因為可能上的是晚班,可能缺乏輔導能力,可能還要照顧老人,可能我只是想要擁有自己的生活,等等。

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指責家長不負責任。相反,家長如果跟老師達成了默契,那麼,這本身是一種對老師工作的支持。當然,這個支持的受益者也是家長,否則就不太可能達成一致。

在這其中,老師需要承擔起自己作為老師的責任,當孩子進入學校,就是老師與學校的責任。我們有義務教好孩子,因為這是我們的職責,我們也因此領取相應的回報。

教育好每一個學生是老師的義務,在獲取回報的同時也贏得了尊嚴。家長在家裏幫助輔導孩子完成作業,就是在幫老師與學校提升教學效果。不能說,這是你的孩子,你所做的一切就是應該的,甚至變成了家長的義務。

但可惜的是,線性教育制度下,老師與家長要達到這種認識,還很難。這需要有極高的職業精神和職業意識。那麼再來思考第二個問題:如果孩子考了倒數第一是不是老師的問題?

當然不是老師的責任。因為老師無論如何努力,倒數第一名總是存在的。重要的不是孩子是不是倒數第一,而是有沒有達到契約規定的學業標准。

標准是什麼?

是除了極個別共同認可的例外,正常兒童,在經過學校教育後,應該達到合格水平。如果沒有達到合格水平,就是教育的失敗,就像工廠生產的產品一樣,不應該出廠。

所以,在高中,有兩類考試,一類叫會考,這是水平測試,是合格率的測試,一類叫高考,這是選拔性考試。家長更在乎後者,而教育主管部門,應該更在乎前者。能不能考上清華北大,是孩子的事;能不能合格地高中畢業,是學校的事。

這就是說,學生沒有完成學業標准,這是老師的問題。可能是因為教師自身專業水平的限制,可能是因為對學生關注不夠。

舉個例子:
病人被送到了醫院,繳納了醫療費手術費,但是病沒治好,甚至病人死了。你怎麼理解?這時候就要判斷了。

一種情況是,這病本身是不治之症,是無法治好的,這不是醫生的責任。一種情況是,這病本身能治好,但是因為醫院和醫生的緣故,或延誤治療,或采取了錯誤的方案。

而醫生的問題又分為兩種,能力問題和責任問題,如果是前者,會降低醫生或醫院的信譽度,如果是後者,可能就構成醫療事故,就要被追究責任。

我們可能能力有限,但我們首先要意識到,讓所有智力發育正常的孩子學業水平達到合格等級,這是學校與老師對家長的義務。
家長與老師應該如何化解為宜

每件沖突事件的發生都是由原因的,我們不妨回想以下,家校關系中的種種問題大多數都是由誤解導致的,但是事情一旦發生是沒有人願意傾聽對方的,因為每個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和感受中,但凡可以坐下來真誠地溝通,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比如:一位家長覺得老師對自家孩子排擠,但是這可能只是家長的自我感覺,或者只是孩子的感覺。站在老師的角度,有各種可能:

1.孩子犯錯誤了,例如經常上課搗亂,老師對他進行必要的懲罰;

2.老師因為注意力的原因,忽略了孩子;

3.老師因為專業不成熟,表達出了對某些孩子的喜愛,而你家孩子不在其中。

由此,很多家長變得情緒化,並且,在情緒的指引下,形成了一系列難以控制的反應:

1.有的家長很生氣,但是怕得罪老師,不願意表達出來,伺機尋找把柄。

2.有的家長,不願意對老師表達,但會對其他家長說,這造成了更廣泛的層面的誤解。

3.有的家長,會公開地或私下地質問老師,有時候誤會消除了或增加了沖突。

4.有的家長,會直接向上級部門反映。

京譽君覺得,生活中面臨的一切問題,都既是危機,又是契機。你可以讓它變成壞事,也可以讓它變成好事。有以上情緒的家長不妨試試京譽君的辦法,相信你會收獲不一樣的家、校關系:

1、如果不是特別大的事或是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相信老師和學校,信任他們的動機,相信事情一定有你不知道的一面,哪怕最後證明老、師或學校錯了,他們也不是有意的。

2、事情發生時盡量小一切顧慮向各方面了解信息,避免由於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誤解,然後在與老師溝通的過程中,盡量心平氣和的還原事實,個別家長因為擔心得罪老師,放在心裏不說出來,這種情況容易造成冤枉老師。

3、澄清事實以後,再尋求解決方案。可能是一場誤會,皆大歡喜。可能哪一方犯了錯誤,改正過來就可以了。可能雙方都有問題,心平氣和地分配責任。

4、重建關系。問題解決以後,與老師推心置腹,達成諒解。這樣,關系反而加深了。

老師與家長的關系很微妙,因為中間隔了一個學生,也是因為學生才讓兩個完全陌生的人,熟悉起來,但熟悉難免需要一個過程,也是由於並不直接接觸導致了問題頻頻發生,各位家長不妨試試京譽君的辦法,這樣可以能夠最大限度地贏得老師的尊重。

一味地忍耐既生氣又不解決問題,在存在誤解時任何一種過激行為都使各方受害,說到底大家的目的都是為了孩子。您是如何看待家庭與學校之間的關系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