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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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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作者:杜宇彤
夏朝作為華夏第一王朝,卻留下了無數謎團。雖然在河南偃師已經發現了考古學上早於商文化的二裏頭文化,但由於缺少關鍵的文字自證材料,所以未敢輕易下定論。
直到今天,依然有部分學者對夏墟的存在提出不同的觀點,有說夏朝應當在甘青一帶尋找,也有說夏朝都城應當在晉南或陝北石峁,還有的說三星堆就是夏朝遺存。
然而,無論是時間、空間還是二裏頭文化所呈現的廣域王權面貌而言,都與夏朝高度吻合,而甘肅青海至今沒有發現與夏文化有關聯的直接考古學證據。
另外,根據現有的考古學發現,山西晉南已知的納入夏文化範疇的二裏頭東下馮類型,從時間上略晚於二裏頭文化,所以晉南“夏墟”之稱的由來,更大的可能是夏亡時夏桀逃亡地或夏遺民北逃時所帶來的舊稱。
著名歷史學家徐中舒曾總結過,“地以大小為名,原有對稱之意,故地稱小,新遷稱大”,所以山西地面多有大夏、夏墟的名稱。
分子人類學家曾對二裏頭出土人骨的線粒體DNA做過比對,發現二裏頭人群和河南、山東、山西等地的漢族人群遺傳關系非常接近,印證了夏亡後時的確有大量夏遺民逃入山西,甚至更西北的地方。
至於三星堆,它的祭祀坑埋藏年代為公元前1131年—公元前1012年,也就是商朝晚期到西周初期。而三星堆文化的時間框架則是在二裏頭文化二期(即公元前1680年—公元前1610年)至西周初年。
這是因為三星堆文化早期遺存中出土了二裏頭二期典型器物—陶盉,陶盉在中原地區從新石器時代到二裏頭文化時期有著從雛形到成熟酒器的清晰發展脈絡,這一點已經得到考古驗證,而在成都平原,陶盉這類酒器卻是突然出現的,這也就決定了三星堆文化上限必然晚於二裏頭文化。
換言之,三星堆文化也不可能是夏文化,否則又該如何解釋比它時間更早,在時空和地域(崇山一帶)上與夏朝吻合度更高的二裏頭遺址呢?
從三星堆發現的夏文化的典型器物牙璋判定,三星堆文化顯然是夏遺民和巴蜀土著居民共同創造的文化,並且夏遺民掌管著宗教祭祀權,所以,在夏朝滅亡牙璋普遍衰落的大背景下,三星堆的牙璋不僅出現了銅制、金制,甚至還升格為三星堆人精神世界的祭祀重器。
不過,無論是作為夏文化本體的二裏頭文化,還是作為衍生體的三星堆文化,都有一個奇異的共同點:沒有文字。
二裏頭遺址到今天只發現了20餘種刻劃符號,且絕大多數刻在大口尊的內口沿上,而三星堆遺址則只發現了7個刻劃符號。由於刻畫符號無法連字成句,只能代表某個個體器物,甚至不具備普適性,不能成為文明載體,故學界並不認為二裏頭、三星堆發現文字。
不僅如此,另一個與夏文化有著極強關聯的草原政權—匈奴,同樣也沒有發現文字。
據《史記》記載:“匈奴,其先祖夏後氏之苗裔也,曰淳維……毋文書,以言語為約束”。《括地譜》也言:“夏桀無道,湯放之鳴條,三年而死,其子獯粥,妻桀之眾妾,避居北野,……中國謂之匈奴”。
長期以來,人們都認為“匈奴是夏朝後裔”是司馬遷一廂情願的附會,西方學者從中亞和西歐等地發現的匈奴墓葬人骨有歐羅巴人種的特征,也認為匈奴不可能是夏人後裔。
不過,一個容易被忽視的事實是,匈奴並非族名,而是一個政權名稱,它的人群結構異常複雜,在蒙古草原發現的匈奴墓葬中,人種類型均為蒙古人種(黃種人)就說明了這一點。
近年來,隨著考古發掘的不斷深入,司馬遷的記載得到了越來越多的證實。
首先
是相同器型的發現。圜形器是夏朝同宗伯國昆吾的典型器物,多出土於山西、陝北、內蒙中南部地區,與夏人北遷路線吻合。在遠到貝加爾湖,近到蒙古、內蒙出土的匈奴墓葬中,大量發現了以圓腹罐為主的陶器,且罐在隨葬品中占有顯著優勢,這與夏朝隨葬習俗高度相似(夏文化又被稱作罐文化)。
其次
,在內蒙古朱開溝遺址發現了二裏頭式建築,造型與建築方式與二裏頭九區相似,且出土有夏文化的圓腹罐;喀喇沁旗發現的石磬、赤峰夏家店下層文化墓葬出土的陶爵,都有明顯的二裏頭文化特征。
匈奴雖以遊牧為生,但在祭祀祖先時卻專門築城。蒙古國考古發現的高瓦—道布古城建有大型建築物,有柱礎,土為黑灰質,高台周圍分布許多小建築,蒙古考古學家普爾賚認為屬於廟宇性質,在建築風格上頗有二裏頭宗廟的遺風(宗廟祭祖正是中國中原王朝所特有的)。
匈奴尚黑,崇拜龍,人死後有棺有槨不封不樹,都是華夏古禮。
這些證據,雖然不能將匈奴與夏朝後裔畫等號,但卻至少說明了夏朝滅亡後,夏遺民將二裏頭文化帶入了草原,並影響了匈奴上層的精神世界。
二裏頭、三星堆、匈奴,都有著發達的青銅文化,但也無一例外的沒有文字,那麼為什麼跟夏朝有關聯的文明體,會呈現如此奇特的景象呢,難道夏文化是無文字文化嗎?
埃及的考古發現或許能幫助我們解開這個謎團。
1799年8月,拿破侖在遠征埃及時,意外在尼羅河三角洲的拉希德村挖出了一塊黑色玄武岩石碑斷片,上面刻寫著三種稀奇古怪的文字。1822年,精通拉丁文、古希臘文以及漢語的天才語言學家商博良最終破譯了石碑內容,這就是後來著名的羅塞塔石碑。
羅塞塔石碑是古埃及國王托勒密五世登基的詔書,上面分別用古埃及象形文(獻給神明)、埃及草書(平民使用)、古希臘文(統治者使用)書寫了同樣的內容。
關於羅塞塔石碑本身,我這裏就不再贅述了,但羅塞塔石碑文字內容,卻給了我們探討夏文字的一個旁證,即:夏朝會不會像古埃及一樣,也在不同群體中間分別通行不同的文字呢?
眾所周知,我國目前已知最早的成熟文字,是商朝的甲骨文,但事實上,甲骨文是祭祀文字,類似於古埃及對象形文的使用,並不屬於商朝通行文字,更非平民所能用的。
甲骨文的出土已經是晚清時候,而2000多年前的司馬遷,卻在《史記》中清楚地記錄了商王世系,經過與甲骨文比對,高度吻合。
不僅如此,傳世文獻中對於商朝事跡的記載,遠比單純祭祀祖先的甲骨卜辭豐富的多,這印證了《尚書》“
惟殷先人有冊有典
”的說法,即在殷商王朝建立之前,當時就已經有一套文字系統了。
那為什麼商朝世俗體和祭祀體不能都用甲骨文呢?其實,金文與甲骨文的差異性,就已經說明了古人在不同的用途和不同的載體上,會使用不同的文字體系。
中國世俗文字的統一,已經是秦以後的事,戰國時代各國所用世俗文字尚且不同,又何況夏商時代還存在另外一套專供祭祀所用的文字寫法?
夏商周三代,經歷了神權至上、神權與世俗權並駕齊驅,再到世俗權力至上三個發展階段。
比如著名的良渚文化、三星堆文化,就是典型的神權至上,掌管神權的群體是最高統治者,國家可以把主要財富全部用來祭祀,而不是用來給上層貴族享樂。
夏朝、商朝同樣如此,夏、商君主不僅是世俗權力的最高統治者,也是國家神權的最高掌管者。直到商朝末年時,由於祭祀占用了大量國家資源,導致商朝無法有效應對東西兩面的戰爭需要,故而紂王開始改革祭祀制度,將神權降到了世俗權力之下。周王朝建立後,則徹底變成了世俗政權,周天子的祭祀,變成了純粹的禮制。
正因為有著這樣的三個階段,所以,在極度重視祭祀的夏商時代,文字中祭祀體的重要性遠遠高於世俗體,而掌管祭祀體的正是大祭司乃至君主等少數群體,即文字只在少數群體中傳播。
但也正因如此,決定了祭祀體的載體,必然不同於下層平民所使用的陶器,商朝用的是甲骨,而夏朝使用什麼,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夏朝的祭祀習俗是“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瘞埋,……祭風曰磔”,即燒、砸和掩埋,所以,夏朝目前所能發現的只有陶器上的刻畫符號,卻沒能發現類似甲骨文一樣的成熟文字。
就連甲骨文本身的發現,也是個意外。試想,如果不是甲骨的堅硬易保存,如果不是王懿榮對中藥龍骨的偶然把玩,那麼作為商朝祭祀體的甲骨文,同樣會遭到毀滅。
事實上,在陶寺遺址中就已經發現了書寫在朱書扁壺的成熟文字,脫離了刻畫符號階段,與現代漢字一脈相承。既然夏文化的陶寺文化就有了文字,那麼作為更發達的青銅文明的夏文化,也必然存在文字,只可惜,由於獨特的祭祀文化的存在,這種早期文字未能流傳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