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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老年

社會高齡化的同時,終身教育是否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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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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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課綱標准要培養出「終身學習」的學生,可見「終身學習」已是全民所需,當然也是國家最重要的政策之一。然而政府各部門對於「終身學習」的觀念與投資,顯然還需要大大加強。

以行政院所公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為例,第一期表示要「因應少子化建設」而設立社區公托,第二期則繼續加碼預算,然而卻不見編列「因應終身學習建設」的任何經費。難道社區公托有場地及設施設備需求,終身學習就沒有這些需求嗎?

面對高齡社會,政府雖投入龐大的長照經費,各部門也設置如社區大學、長青學苑、樂齡中心、關懷據點等,以因應未來高齡者可能須延長退休年齡、學習第二專長再投入職場以及健康老化的需求,但政府所投入的資源相對還是非常有限。究其原因,乃在於其所需要的場地經常難求,更遑論擁有符合成人學習需求的設施與設備,以至於大大限縮了終身學習的規模與發展。

面對這個問題,各政府部門似乎束手無策,不但任憑目前終身學習機構的大多數學員將就不適合的環境,也無力大量擴充終身學習機構。

空有法令,卻沒有積極作為

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專要文件〉第24條214項(52頁)提到:「至於終身學習之通用設計方面,全國約70%社區大學以學校作為社區大學學員上課之地點,普遍已符合無障礙設施環境。」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出,政府對於終身學習環境的觀念,依然局限在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習需求,以及認為「只要有地方上課就好」的心態。如果這樣的心態與觀念不改變,實在很難期待未來有什麼更好的改變。

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專要文件〉中,特別舉出「社區大學」為例,至少具備兩層意義:一、社區大學確實是目前我國最龐大的終身學習機構,目前每年約有45萬人口在社區上課;二、社區大學因法制化程度較高,而普遍可以在政府眼中覺得「環境設備不錯」的中小學辦學。然而社大真的有這麼好命嗎?

107年6月13日由總統公告的《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第7條,乃是針對社大所需場地、設施及設備的專門條文,立法同時也給了個附帶決議:「要求地方政府與老舊校舍整建時,要將社大需要的空間量體考量進去。」然而實施2年下來,各地社區依然常發生場地使用問題。

而今年6月18日監察院針對社區大學公告的「109教調0026」號報告第四大項,乃針對社大場地及人才專章報告,最後的綜整意見就提出:「社大發展之基礎,應包括適足之空間及人才,惟目前社大多數『寄人籬下』,租借中小學校園空間,教學時段與內容受到限制,更因學校空間本屬有限,無法常年穩定出租提供社大,影響社大校務穩定發展;鑒於少子化現象,不少中小學校舍已遭廢置,允許予以盤點、活化使用。」

「終身學習」不應被視為二等公民的學習

實情是,社大雖然在一般學校辦學,但除了學校為擔心對學生造成干擾而不允許白天開課外,更常因學校個別老師的態度而使能使用的教室受到影響,或者因學校不定期調整空間,使得社大也只好不定期搬家。

白天不能開課,已經限制了很大部分的終身學習需求,至於教室空間的問題,則讓終身學習不能安穩。在這種狀況下,社大不敢開口要求符合成人學習所需的設施與設備,但在社大學習的數十萬成年人卻得長期忍受「學無定所」,以及局促在學生課桌椅下的學習環境,對他們真是情何以堪?

檢察院報告中特別提到「鑒於少子化現象,不少中小學校舍已遭廢置,允許予以盤點、活化使用。」沒錯,今年上半年新生兒數僅有79,760人,全年新生兒總數恐跌破16萬,有可能打破2010年(出生嬰兒166,886人)的最低紀錄;也因為這個現象,使得政府為鼓勵生育而藉由「前瞻基礎建設」設立社區公托,以降低年輕人生育負擔。但另一方面,成年人的終身學習不但沒有因為學校少子化而獲得更多學習場地,更沒有人想到要提供給這些努力為國家工作的公民適合的設施與設備。

國發會預估,2020年初,我國還有72%的工作人口;但到了2060年時,全台工作人口將僅剩下50%,當中,還有約1/4的人口,年齡是介於55至64歲之間的中高齡者,可見終身學習的需求與其急迫性。

換句話說,終身學習不應該只是休閑式的活動,我們需要更多人透過終身學習進行第二專長的培養,也需要更多人藉由終身學習培養公民意識,共同維護社會與社區的發展。如果忽略了這些重要工作,高齡社會將會是非常嚴重的國安問題。因此,政府實應該投入資源解決終身學習所需的場地、設施與設備,讓終身學習能邁入現代化的腳步,而這也才是一個具備前瞻視野的政府應有的施政作為。所以,前瞻基礎建設應該要納入「因應終身學習需求」的場地及設施設備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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