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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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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稅務
一、年度中間首次入職人員
-小明-
身份:職場新人
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
政策規定:
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扣除從年初開始計算的累計減除費用(5000元/月)。
舉個例子:
大學生小明2020年7月畢業後進入某公司工作,公司發放7月份工資、計算當期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時,可減除費用35000元(7個月×5000元/月)。
~提示~
身份如何判定?
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沒有取得過工資、薪金所得或者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居民個人。在入職新單位前取得過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不包括在內。
注意:
如果納稅人僅是在新入職前偶然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則不受影響,仍然可適用該公告規定。
舉第二個例子:
納稅人安安2020年1月到8月份一直未找到工作,沒有取得過工資、薪金所得,僅有過一筆5000元的稿酬所得且按照單次收入適用20%的預扣率預扣預繳了稅款,9月初找到新工作並開始領薪,那麼新入職單位在為安安計算並預扣9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以扣除自年初開始計算的累計減除費用45000元(9個月×5000元/月)。
二、全日制學曆教育的實習學生
-小紅-
身份:實習學生
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全日制學曆教育學生
政策規定:
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曆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並預扣預繳稅款。具體計算公式為: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在本單位開始實習月份起至本月的實習月份數計算。
上述公式中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與工薪所得的預扣稅率、速算扣除數一致。
舉個例子:
學生小紅7月份在某公司實習取得勞務報酬3000元。扣繳單位在為其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采取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如采用該方法,那麼小紅7月份勞務報酬扣除5000元減除費用後則無需預繳稅款,比預扣預繳方法完善調整前少預繳(3000-800)*20%=440元。如小紅年內再無其他綜合所得,也就無需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具體如何辦理?~
納稅人向扣繳單位提供資料
符合公告規定的條件的納稅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申明並如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者承諾書,相關佐證資料及承諾書的原件或複印件,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需留存備查。
1、新入職的畢業大學生:可以向單位出示畢業證
或者派遣證
等佐證資料;
2、實習生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可以向單位出示學生證
等佐證資料;
3、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如確實沒有其他佐證資料的,可以提供承諾書
。
扣繳單位辦理申報:
一、采集信息:
首先扣繳單位應在個稅扣繳客戶端—人員信息采集中登記相應的人員信息:
1.年度首次入職填寫:自然人扣繳客戶端——人員信息采集表中新增“入職年度就業情形”欄目。“任職受雇從業日期”選擇2020年7月1日及以後的日期,“入職年度就業情形”欄可下拉選擇“新入職學生”或“其他當年首次就業”。
(點擊查看大圖)
2、實習學生填寫:在自然人扣繳客戶端——人員信息采集表中,“任職受雇從業類型”增加了“實習學生”類目。
(點擊查看大圖)
二、辦理預扣預繳申報
1.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
扣繳單位按照“正常工薪所得”填報收入及減除項目。稅款計算環節時,系統將自動按照1月至當前月份的累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2.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全日制學曆教育學生
(點擊查看大圖)
扣繳單位按照“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其他連續勞務
)”填報收入及減除項目。稅款計算環節時,系統將自動按照任職月份數(入職時間到當前月份數)×5000元/月,計算累計減除費用,並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並預扣預繳稅款。
實施時間:
2020年7月1日之前就業或者實習的納稅人,如存在多預繳個人所得稅的,仍可在次年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申請退稅。
上述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政策鏈接: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2.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的解讀。
本期制作團隊
監制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發|
珠稅融媒
稿件來源|
中國稅務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