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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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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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斌說事
青島鑫之眾傳媒官方帳號,優質創作者
沈師傅表示,自己這款汽車一共花了10萬多塊錢,才開了一年多,肯定不是自燃起火,沈師傅稱自己當天晚上在家睡覺的時候被鄰居叫了起來,鄰居說自己的汽車著火了,於是自己一家人和鄰居共同把火撲滅了。
沈師傅感覺汽車著火有很大的問題,撥打報警電話,經民警現場調查,發現在沈師傅汽車的後輪位置有幾段沒有完全燒毀的蠟燭,在蠟燭旁邊還有不少稻草等其他易燃物,對此民警初步認定這應該是人為縱火燒車。
接下來民警就對沈師傅家附近的監控畫面進行核實,在監控畫面中發現有一名男子非常的可疑,事發當天有一名可疑人員靠近過沈師傅的汽車,另外沈師傅汽車周圍的公共監控還有被人挪動的跡象,民警認為這應該是熟人作案,經過調查分析,民警認為沈師傅的鄰居馬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將沈師傅的鄰居馬某傳喚至派出所,經審訊,馬某對自己放火燒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馬某坦白,自己之所以選擇點燃鄰居的汽車,就是因為當天和家人發生了爭吵,心情不是很好,看到鄰居買新車自己有些眼紅,一時之間就將鄰居的車給點燃了。
對於馬某的行為,有人認為作為馬某一名成年人,僅僅是因為鄰居買了一輛新車,有些眼紅就把鄰居的車給點燃,這種行為非常不可取,這種行為也是涉嫌故意損害他人財物的,要被刑事居留,另外眼紅也沒什麼用,還不如自己努力工作,好好賺錢買一輛汽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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