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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世界 優質文選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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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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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職說1
教育愛好者,優質創作者
小王以不適應新的工作地點為由,
向單位申請不願意調整到新的工作地點,
單位沒有同意小王的請求直接撥回。
按單位下發的報到時間小王沒有按時報到,
還是在原廠區上班工作,
單位以不服從管理調動為由將小王辭退,
而且沒有給到一分錢的賠償金。
小王找到專業為的人員咨詢,
直接申請了勞動仲裁結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那麼勞動者能拒絕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地點嗎?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
對原勞動合同內容做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除,
而不是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原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
仍然有效變更後的內容就取得了原合同的相關內容,
新達成的變更協議條款,
與原合同中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於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
職場日常工作中如果遇到類似問題,
一是要找專業人士進行咨詢,
另一方面也要學習相關的勞動法知識,
確認自己的合法不受損失。
(我是大鵬 職場高級人力資源師,10年上市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職場類優質創作者,關注幫你解決職場中疑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