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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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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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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成”網紅“
對於辛巴的質疑,開始於2019年的那場婚禮。當時,作為快手網紅的辛巴在北京奧體中心舉辦婚禮,42位明星到場開演唱會助陣,據說光請明星的花費就高達5000萬元。如此高調的婚禮現場引發媒體和網友關注,王海也第一次知道了辛有志(辛巴)這個人。
“憑直覺一看就有問題。”辛巴婚禮第三天,王海發了條微博:“有沒有受害者?我們來關注一下這個網紅?”
接著,就有消費者開始爆料,“說在他那兒買的牙膏、馬油肥皂、月餅、乳膠枕都是假的,能有十幾個商品存在欺詐行為。”
去年11月,王海在微博上曝光辛巴團隊直播間銷售的燕窩實為糖水,並曬出檢測報告。鐵證之下,辛巴只得“認栽”,發布公開信承擔退一賠三責任,退賠總金額超過6000萬元。
此後,廣州市場監管部門公布“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結果,辛巴涉事直播公司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燕窩銷售方融昱公司則被罰款20萬元。
快手宣布對辛巴個人賬號封停60天。數據統計顯示,至2月21日18時解封,辛巴被封號的兩個月裏掉粉將近200萬。
不僅對辛巴“不依不饒”,王海還向其他“頂流”帶貨主播直播間發起了密集攻擊。他揭發羅永浩“交個朋友”直播間賣的80塊錢的皮爾卡丹羊毛衫是假貨。後者發布道歉聲明並退一賠三,而王海則跟進提醒消費者,退一賠三的法定起步價是500元。
王海曾經多次公開表示,打假直播間沒有難度。在他眼裏,那都是一些低級的騙術,網紅帶貨假貨多,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從個人層面來說,一個人不可能樣樣都行;而就商業常識來說,一個品牌需要維護自己的價格體系,在分銷時不可能讓某一個經銷商有特別低的價格。
至於為何要把打假矛頭指向網紅直播間,王海表示並非刻意為之,完全是對事不對人。因為粉絲投訴量多,團隊研究以後發現,直播間帶貨對於消費者權益侵害比較廣泛和嚴重,一是帶貨主播的身份定性不明確,二是短視頻平台責任缺失。
只要對外工作,王海都會佩戴墨鏡
調查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達到9610億元,同比大幅增長121.5%。預計2021年直播電商整體規模將接近12012億元。面對萬億市場,短視頻平台紛紛布局電商,抖音、快手等頭部平台不僅相繼開通內置商城,進而也陸續涉足支付領域。在與淘寶、京東等傳統電商大佬的爭奪中,自帶流量的帶貨主播與短視頻平台之間關系微妙,觸發假冒偽劣商品銷售、消費者權益保護、交易平台責任承擔等諸多問題也就不可避免。這一幕,與幾年前電子商務法出台時的電商平台亂象如出一轍。
“我們希望通過具體案例,推動短視頻平台承擔電子商務法的法定義務,記錄、保存平台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不少於三年,並對帶貨網紅身份明確定性為經營者,這樣消費者買貨出現問題可以讓他們承擔經營者的法律責任,而非僅僅是連帶責任。”職業打假生涯已經步入第26個年頭的王海,顯然深諳“吹哨人”的職責。
隨著辛巴團隊被監管部門處罰,快手也更新了平台的舉報規則,推出了貫穿2021年全年的有獎舉報活動。
“當然是選擇性打假”
隨著快手賬號解封,辛巴不斷出入旗下主播的直播間釋放回歸信號。而眼看距離辛巴道歉賠償聲明發布已經過去近四個月,有網友催促王海“加強實際行動起訴”。
“北京、深圳、昆明有律師團隊在辦,核實證據資料,但數量太多可能進展比較慢。”王海說,目前僅登記維權的消費者就有一萬多人,除直播間消費者外,還有很多其他類型的維權者,他們需要一一甄別篩查。
打假頭部網紅主播,除了網友的心急,還有從未止息的質疑。在一些王海曝光主播涉假的微博下面,最常見的“反調”便是質疑其選擇性打假。
例如,一位網友說:“這個脫毛儀,薇婭、雪梨、李佳琦等等許多大網紅都賣過,作者只@其中一位,有失公允。這點上還是應該嚴謹些,不然整得好像收了誰的錢一樣。”
“當然是選擇性打假。”一如不回避代理索賠的可能收益,王海的回應沒有遲疑。“不選擇打不過來,每個網紅基本上都在涉假。”說完這句話,他稍作停頓,“這麼說可能有點影響消費者信心了。”隨後,他對前面的表述進行了更為嚴謹的“更正”——“或者說,大牌網紅都有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工作中的王海
面對互動性更強的移動互聯網,王海有著自己的堅持。“打誰不打誰,前提是消費者提供的線索。然後我們會選擇甄別,危害性大、欺騙性強的優先去打,因為社會危害更大。”王海說,對於那些網友質疑沒有提到的主播,只能說明他和團隊沒有掌握到線索,或者暫時還沒有受騙消費者找到他們,並不代表其他。
“不光要打假貨,還要打假人設。”這是王海和他的團隊在網紅打假案件中的另一個堅持。
在曝光羅永浩直播間所售一款漱口水涉嫌假冒進口產品後,羅永浩曬出網友逛英國超市拍攝到的同款漱口水視頻,自證清白,並發文“估計碰瓷犯會繼續碰,請在英國的朋友們去超市、賣場的時候,隨手拍視頻發給我們”。
王海則回應道:“嚴謹認真的羅老師還沒拍到英國工廠生產照片啊?”
相較跟頭部帶貨大網紅的“拉鋸戰”,王海和團隊的打假觸角也會伸向涉嫌違法犯罪的小網紅。
阿龍是王海公司的一名法務,2月12日大年初一,他開始接手處理一起網紅詐騙的當事人投訴。“200萬粉絲的快手小網紅,自稱警察,騙取粉絲信任,然後以戀愛為名騙了一百多萬元。”
3月4日,這件事有了初步進展,涉事主播快手賬號被封,警方也已經介入。
不過,在阿龍看來,即便是小網紅,而且已經提前掌握了涉事主播的相關違法材料,事情的舉報處理過程也並不順利,在向快手舉報的最初階段,平台“態度曖昧”,並沒有實際措施,直到他們通過手中的各種打假賬號曝光後,平台才迫於輿論壓力有所動作。
02
打假生涯
26年來,關於王海的各種新聞報道幾乎貫穿整個時間軸,大概比時下任何一個網紅的人設記錄周期都要更久。與此同時,王海打假究竟是伸張正義,還是唯利是圖,也一直飽受爭議與質疑。
工作中的王海
22歲首次“以身試法”
這一切,還得從兩副索尼耳機說起。
1995年,王海從青島出發去北京,親戚要考中戲,他負責“陪考”。當時22歲的王海已經就業,給自家經營的樹脂產品工廠幫忙,主要是業務推廣銷售,同時他還在自學法律。
“陪考”的空當閑來無事,王海決定“以身試法”,測試的正是此前一年剛剛頒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根據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中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對消費者損失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即損一賠二。商家如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雙倍索賠。
於是他跑了趟商場,逛了一圈後覺得櫃台裏的索尼耳機看起來比較粗糙,不太像真的,便花170元買了兩副。
當年《消法》從起草到出台,被稱作“懲罰性賠償”的第四十九條引起的爭議最大。反對意見認為,《消法》作為民事法律只應規定賠償,不應搞懲罰,否則給一方以可乘之機,有失公正的原則。
立法過程中尚且爭議不斷,具體實施的難度可想而知。果然,王海光是在鑒定上的花費就已經超過了耳機的價值,好在鑒定結果證明確實是假貨。
或許出於銷售從業背景形成的商業思維,王海轉身又去商場“補貨”10副耳機,然後拿著前往工商、消協等部門投訴。
等了將近一個月,工商部門告訴他,索賠屬於民事糾紛,工商局無權幹涉,只能進行調解。商場的意見則是只退賠先買的兩副耳機,後10副屬於“知假買假”,而且他們也不是故意賣假,所以只退不賠。
一圈跑下來,王海發現,打假維權不僅成本高,而且賠償難落實。雖然法律給予了消費者懲罰性索賠的權利,想要實際執行,仍然缺少可操作性。
親戚沒有通過考試,返程時間已到,索賠尚無結果,王海無奈之下只得回到青島,不過他並沒有放棄。
1995年9月1日,北京出台了《消法》實施辦法,對《消法》第四十九條中所指的“欺詐行為”進行了較為詳細、明確的說明,還明確規定,只要商家售假,就要先行對消費者進行賠償,不能隨意推卸責任。
王海很興奮,同年10月再次趕赴北京,成功獲得雙倍賠償。雖然前後耗時8個月才拿到賠償,但他顯然捕捉到了其中的市場機會。
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剛剛從計劃經濟進入市場經濟,隨著市場放開,諸多商品質量問題隨之出現。據當時的國家技術監督局統計,1993年到1995年,全國查獲假冒偽劣商品總計標值104億元,查處制假售假案件37萬餘起,專家估計這個數字尚不及假貨實際存在量的二十分之一。
1996年,王海在北京成立大海商務顧問公司,組織起律師團隊,把打假、打擊商業欺詐行為作為自己今後的事業。
賺錢還是索賠
對於王海把打假當職業的行為,社會各界從一開始便呈現出比較兩極化的評價。
經濟學家吳敬璉在送給他的書上題寫字“市場清道夫”,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稱他為“中國消費者的保護者”。而在大多數國人的傳統觀念中,靠打假獲利,似乎並不符合一個打假者應有的正義形象。
就像1996年3月16日,王海應邀參加的第一期《實話實說》節目中,現場一位年輕的女觀眾追問:“你打假是為了個人利益還是社會利益?你為社會做了什麼了?你只是擾亂了社會秩序。”
王海則反問她:“是做賊的擾亂了秩序,還是抓賊的擾亂了秩序?”
即便時至今日,隨著時代進步和觀念的更新,類似於“完美受害人”的道德綁架已經在很多人心中解綁,但是王海仍然會感歎,大眾對他最大的誤解,就是“動機”的問題。
把職業打假當生意來做,在王海看來不是問題。有媒體報道他年入千萬元,王海說幾年前就千萬了,但實際沒那麼多,還要減去成本,企業要維持運轉,員工也要發工資。
如今,王海的打假團隊遍布全國多地。北京、深圳注冊成立了打假公司,南京、天津也有公司,從事打假維權事業的衍生業務,包括物業管理等。
王海在去西安的臥鋪列車上,此行是處理業主維權
主要的賺錢方式還是索賠。
對於職業打假的收費方式,王海曾在微博“明碼標價”,對於曝光產品“不想自己麻煩的,可以委托律師或者請我們幫忙維權,我們收費為賠償款的50%”。
接連對頭部主播直播間所售商品開啟“打假模式”,除了收獲流量,對於如果代理消費者索賠可能的獲益,他也並不回避。“以辛巴、羅永浩為例,理論上可以獲利1000萬元以上,但實際上最後還得看消費者掌握證據的情況,以及羅永浩、辛巴的賠付能力。”
公司既幫消費者維權、打假,也幫企業打假,打假獲得的賠償五五分成。不過對於消費者的委托,他們大都采取風險代理的方式,拿到賠償才收費,拿不到就算白幹。
如果有機會,王海不排除會參與直播帶貨,“因為根據我們的觀察,從選品、把關、價值判斷、風控,很明顯我們的經驗要比很多網紅好很多”。
不過,王海始終強調,自己無論從事什麼新行業,都會堅守打假初心,力求通過商業手段解決社會問題。“懲罰性賠償制度立法的初衷就是利益驅動,讓消費者賺錢是手段,打假是目的。法律是一個價格,約束作惡的價格。”
王海說,最近正在籌備打假公開課,會通過線上社交平台給大家普及打假維權知識,“我得告訴大家中國的懲罰性賠償是怎麼回事,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懲罰性賠償制度,更多人站出來‘吹哨’,叫停經營者的不法行為。”
03
多重身份
被形容為“職業打假第一人”的王海,如今成了“斜杠青年”。除了職業打假人,他還身兼四家公司的負責人、法律博主、公益項目理事等多重身份。只要稍作梳理便會發現,這些身份無一不與打假維權相關。
“辛巴事件”後,面對蜂擁而至的媒體約訪,王海都親曆親為,不厭其煩地回答各種問題,對於一些尖銳問題都始終平靜回應,但也始終圍繞著“打假”二字。王海會不斷把自己打假的初衷與理念通過長文、視頻等自媒體的方式向外輸出。這位昔日向制假者叫喊著“我早晚把你全家都給抓進去”的“打假英雄”,如今更像是一位“布道者”。
失控的焦慮
打假二十多年,對遭遇的各種人身攻擊和威脅謾罵,王海早已“免疫”,“真要敢來還是好事,直接扭送派出所。”
遇事法辦,成為他的生存法則。
曝光直播間售假後,王海通過律師訴訟的方式,對陣150名疑似網絡水軍的“霸淩”人員,材料已經遞交給了法院。
不過,王海也有焦慮的時候。最出名的一次莫過於“津成事件”。
2000年,接線人舉報,王海著手調查天津津成電線造假事件。期間,錄音相繼被抖了出來:王海喊話津成100萬“私了”。
隨後,一邊倒的輿論質疑聲鋪天蓋地。同年“3·15”期間,時任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助理武高漢說:“從我個人來講,從中國消費者協會來講,都更喜歡4年前的王海,不喜歡今天的王海。因為4年前的王海是以自己的身份來參與打假,而今天的王海是以經營者的身份來參與打假,盡管他也在為打擊偽劣商品做著貢獻,但我已經不關心他了。”
初出茅廬沒幾年的王海,打假事業一直順風順水,此前,他的大海商務顧問有限公司剛剛入選了《新周刊》新銳企業排行榜。面對突如其來的”滑鐵盧”,王海急於澄清,反而再生枝節。接連而至的一場“南寧風波”,讓當時只有27歲的他徹底崩潰。
2000年9月,王海稱從有關人士口中獲取了津成私了的證據,許是覺得終於可以出口惡氣了,他一興奮就變成了工作狂,恨不得把所有事情都趕著幹完,幾夜沒睡覺,又連軸轉去南寧出差。等到了當地後,發現身上沒有足夠的現金,他跟酒店門童借10塊錢付出租車費,門童說沒有錢。在耗費一個半小時口舌也沒借到錢境況下,精神極度疲憊的王海徹底爆發,一怒之下砸了酒店的桌子,去到派出所後又砸了派出所的門。最後被朋友送進精神病院,狼狽收場。
事後,王海出面接受采訪,澄清自己神智清醒沒有得病,只是因為此前的“津成事件”被冤枉了,造成壓力太大,情緒失控。同年9月24日,王海從南寧給媒體發了一份書面解釋,稱今後不再從事“以怨報怨式”的個人購假索賠活動。
失控的“後遺症”,延續至今。在王海打假辛巴、羅永浩的博文底下,“敲詐勒索”“碰瓷敲竹杠”的評價不時出現,似乎成了王海揮之不去的職業汙點。
20年過去了,“津成事件”對王海究竟意味著什麼,又帶來了哪些影響和改變?王海平淡地回應一句“沒什麼影響”,但轉而又略顯情緒化地表示,當年自己是被“以訛傳訛,造謠汙蔑。”當年的真相是,“已經起訴到法院了,雙方自願進行庭外和解,他賣假電線一年賺那麼多錢,賠償5萬合理還是100萬合理?最終如果雙方達不成和解,法院判決即可,不存在不合法的行為。”
有限的正義
其實,2000年後的王海,轉變是顯而易見的。他有意斷開了此前與媒體的“緊鏈接”,淡出公眾視野。在朋友們眼中,變得“低調、謙虛”,並且開始主動“充電”——他參加北京大學法律本科的函授課程,後來又參與維權與反欺詐方向的研究。
隨著打假頭部主播事件發酵,王海重新回歸熱搜,有人說這是他多年沉寂後的回歸。王海卻說,自己從未離開。只不過,2000年後他重新規劃了自己的“打假版圖”,把相當一部分精力花在了社區自治和物業維權領域。“關注角度不一樣了,不僅僅關注個案,而是希望通過個案來推動法治進步。”
在西安業主維權的小區查看違建
對於這些年推動的成果,他津津樂道,“比如2003年我們就提出建議,給消費者維權設定‘起步價’——500元。”2004年,王海聯合法律界人士向全國人大寄送了有關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建議案。
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施行,其中不僅將懲罰性賠償的倍數由“退一賠一”改為“退一賠三”,還對賠償的最低數額進行了確定。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今年全國兩會前,他同樣跟代表委員進行了交流建言,托他們把自己對於短視頻平台和帶貨網紅的建議案帶到會上。雖然從建議到立法,過程可能是漫長的,但王海覺得,這是他最有成就感的事情。
美國領導學大師約翰·麥斯威爾有句名言:Sometimes You Win,Sometimes You Learn。在人生的戰場上,有時是勝利,有時是成長。
經曆過各種風波和質疑,王海也會反思,當時年輕氣盛什麼事情都是盡量追求完美,有些完美主義。這麼多年實踐下來,他開始追求內心的平和,“現在更多是保有質疑精神,追求有限正義”。
改行“割韭菜”?
時代不同了,說自己不再完美主義的王海也有新困惑。
跟“獨自扛起6億債務”勵志人設羅永浩的打假交鋒,頗具戲劇感。王海拿出揭發證據之前,老羅的交個朋友直播間主動公布檢測結果,承認80塊錢的羊毛衫是假貨,承諾給用戶240元的賠償款,羅永浩親自向網友宣讀道歉信。繼直播帶貨初期直播間頻繁“翻車”後,老羅的人設似乎再一次在涉假這一更為嚴重的問題上發揮了神奇作用,粉絲評價他“好有擔當啊”,更有甚者喊話“多上點殘次產品,手裏有閑錢想理一下財”。
雖然王海繼續曝光了漱口水、口紅等問題商品,但評論區的節奏似乎更多轉向了羅永浩。
與此同時,第三方調研機構聯合發布的2021年1月《直播帶貨TOP50榜單》上,羅永浩交個朋友直播間的月度總成交金額達到6.1億元,躋身全網帶貨三甲。
從打假人的視角,羅永浩是王海眼中“智商比較高的騙子”,社會危害性更大、欺騙性更強。他也不能理解,還債6個億的事情,為何反倒成了正面典型。在王海的價值觀中,“看事情要直擊本質,別被邊邊角角蒙騙了”。
這些年,一個經常被人問到的問題就是:如果不做打假,你會做什麼?有時王海會略顯諷刺地懟一句:割韭菜。他會在粉絲私信裏自動回複一篇長文,標題就是《我是不是應該改行割韭菜了?》
這多少有點發泄的意味。因為20多年的打假經曆,他發現無論傳銷、原始股、龐氏騙局,還是各種保健品、收藏品騙局,都能經久不衰,大發其財。
2002年的一次臥底打假行動,讓他記憶深刻。那年夏天,他派一個助手到隱藏在紫竹院橋西北某高檔公寓裏一個賣假背背佳的窩點臥底。
紫竹院橋周圍有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央民族大學等一眾高校,騙子的套路是利用大學生勤工儉學,沿街以市場調查的名義,專門瞄准有孫輩的老年人群體。大學生並不知道是假貨,做事盡心盡力;大學生身份無可置疑,被推銷的老人們也很容易信任。就這樣,騙子坐收漁利。
假背背佳是從天意市場18元進的,每賣一個50元,騙子給大學生提成10元,就算按照平均一個大學生一天推銷出20個算,拋去公寓房租,騙子一個月淨賺50萬問題不大。在2002年,這幾乎相當於深圳一位企業董事長的平均年薪。
臥底的助手一天賣了50個,他跟王海建議:老板,我們也搞一個吧,這個太掙錢了。王海當即拒絕,“這個和我們的價值觀不一樣,我們打假的怎麼能去賣假呢!”而助手在案件結束後便辭職了。
“打假”和“假打”
“很多人分不清打假跟假打。”除了對於騙子層出不窮的無奈,行業內部亂象以及監管執行層面的變化,也讓王海常常感到遺憾歎息。
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釋,明確“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在當時被視為“知假買假”受到了保護,職業打假人拿到了“尚方寶劍”。
隨後的兩三年間,各路人馬蜂擁進入職業打假市場,判決結果也往往令他們滿意。
很快,風向變了。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90號建議的答複意見中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對“職業打假”行為采取分類對待、逐步遏制的態度。根據《答複意見》的表述,“可以考慮在除購買食品、藥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此後,關於職業打假人的風向標就發生了變化,職業打假人被判敗訴案件屢見不鮮。更為糟糕的是,職業打假這潭水被利欲熏心者越攪越渾。有人通過各種渠道購買假貨或瑕疵商品,而後敲詐勒索商家,甚至以“反不正當競爭、反假冒偽劣侵權”為幌子,招募“打假學員”,教授造假技巧,把原本的正規商品變成所謂“假貨”,進而構建違法犯罪網絡,進行敲詐勒索。
此前,半島全媒體記者從裁判文書網14338篇涉及“職業打假人”文書中,根據裁判日期選取了2019年至2021年間100份裁判文書,梳理各地法院針對“職業打假人”的判決結果發現,其中32份支持“職業打假人”的賠償請求,66份駁回了“職業打假人”的訴訟請求,還有2份裁判文書中,涉案“職業打假人”因敲詐勒索被判刑。
由職業打假人發起的食品類訴訟維權案件,青島執業律師方佳近一年來就辦理了將近20起,訴求集中在《食品安全法》退一賠十的懲罰性賠償。但是從她實際經手情況來看,在大部分訴訟案件中,打假人的證據以及法律適用方面經不起推敲。
比如,一位職業打假人通過網購方式購買了她委托人的海參,針對海參中的鋁這項檢測指標,依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檢測後提起訴訟。“實際上我委托人所售的海參檢測出的是天然食品中的本底鋁,並非加工過程中的外源性添加,化學形態和毒性都不同,更不存在超標問題。”方佳說,根據衛生部監督局關於幹海參產品鋁含量標准問題的複函,並不適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最終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方佳覺得,真正的職業打假沒有問題,可以對產品質量的提升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但是以牟利為目的的職業打假則可能出現偏差,在浪費司法資源的同時,加重企業經營負擔。
在王海看來,職業打假行業更需要打假。“社會上確實存在很多假打行為,就我們掌握的情況,假打人員百倍於真正的職業打假人,一個QQ群可能就有數百人。傳授犯罪方法,索賠三兩百塊,容易擴散,甚至有未成年人牽扯其中。”他覺得,由於大多數假打行為構不成刑事立案,監管部門的處罰和震懾力度仍然相對太弱。
對於自己的團隊,王海很自信。“真正的職業打假,監管部門沒有理由反對,比如2012年,我們向工商局舉報耐克氣墊虛假宣傳,並且提供了確實證據,最後罰了企業487萬,還給了我們獎金。”
無論如何,職業打假合法地位尚無定論的當下,這個行業的發展注定充滿崎嶇。王海也會時不時“吐個槽”,面對標簽瑕疵不影響食品安全的抗辯,他會反問:如果你連一個標簽都做不好,我們有什麼理由相信你這個企業能管好商品質量?
但是,王海從未想過“離場”。他堅信,職業打假人就像紅綠燈上面的電子監控,會讓制假售假行為被懲罰變得不可避免。某種問題商品或欺詐行為一旦被職業打假人盯上,唯一的出路就是“下架”。這也是他的理想。
04
追隨者
職業打假人是一份好職業嗎?阿龍猶豫半晌,無法給出是或否的絕對答案。但說到老板王海,他的欽佩和敬重溢於言表。1992年出生的他,四年前加入王海打假團隊,入職方式是毛遂自薦,就是奔著王海去的。
念大學時的法律專業背景,讓阿龍很早就在學習過程中了解到了王海和他的各類職業打假維權報道。不過,彼時阿龍的職業規劃中,並沒有職業打假人這個選項。直到2016年,跟朋友聚會時的一個偶發事件,改變了他的想法。
聚會時,朋友發現剛剛從附近超市購買的兩瓶飲料已經過期兩個多月了,於是去找店家維權。“當時的想法是給我們換兩瓶就行了”,沒想到商家非但不同意,還質疑真實性。朋友無功而返,法律專業背景的阿龍卻不想認栽。隔天便去店裏“暗訪”,發現過期飲料後,又買了幾瓶。隨後,拿著飲料和小票去工商局投訴。調解過程中,商家只同意退貨,直到阿龍亮出法律條文後,對方發現他“懂法”,只得賠償。
“如果不懂法是不是就只能吃啞巴虧,而這些商家還是有恃無恐?”阿龍放棄了家裏給他找的穩定工作,去了上海,在方泰蘋果配件店裏以每副85元的價格購買了12副假蘋果耳機,並且依法索賠成功。隨後,他前往北京找到王海求職,“當時就是想通過買耳機索賠的方式向王海致敬”。憑借法律基礎和實踐能力,他順利進入公司,成為一名法務。
入職四年多,阿龍已經獨立帶領團隊辦案,目前手上在辦的案子有20多個,假貨、傳銷、投資詐騙、網紅詐騙、業主維權等各類型都有涉及。他每天穿梭於線上和線下的各種場景中,忙著對接維權人了解情況,去工廠調查取證,潛入傳銷組織臥底,到相關部門提交打假材料,去法庭跟起訴的不法者對簿公堂……最近正在西安出差的他脊柱炎複發,因為並沒有時間去看病,只能先吃藥壓一壓。
去年,阿龍在靠近北京的河北轄區買了房子,還沒去住過。一年365天,他有300多天都在各地出差,即便回到北京公司,也是習慣性地住酒店,既方便又省時間。
說回對於職業的評價,阿龍覺得任何工作都一樣,想要回報就要有相應的付出。在他眼中,王海睿智、不拘小節、法律知識和法理都很專業。最讓他佩服的是,打假初心從未改變。
05
對話王海
我最近正在籌備公開課,會在微博、頭條、抖音、快手給大家普及打假維權知識。打假公開課,我得告訴大家中國的懲罰性賠償是怎麼回事,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懲罰性賠償制度,更多人站出來“吹哨”,叫停經營者的不法行為。
出差中的王海
●為何把打假矛頭指向直播間?
王海
:並不是專門打假直播間,是根據消費者反映的問題,發現直播間問題對於消費者權益侵害比較廣泛和嚴重,主要是兩個問題,一個是視頻平台沒有按照電子商務法規定保存三年交易記錄、帶貨視頻;另一個大的問題就是很多監管部門沒有把帶貨網紅的身份性質表述清楚。實際上帶貨網紅不是廣告代言人,是一個現場推銷行為,是一個銷售者的角色,就是一個經營者。
打辛巴之前我們一直也在做(直播間打假),那時候消費者關注少。我們是對事不對人。
●打假直播間讓你受到更多關注,後續會考慮帶貨嗎?
王海
:有這個考慮,目前還沒有具體計劃。如果是從一開始就想炒紅的話呢,當時就會有同步的規劃了,目前還沒有很明確的。當然也不排除這個可能性,因為根據我們的觀察,從選品、從幫消費者把關這個角度,無論價值判斷、風險控制,很明顯我們的經驗要比很多網紅好很多,更有優勢,所以也不排除我們也有可能去帶貨。這個也在我們的考慮範圍,計劃之中。
賺不賺錢是其次,當然肯定也要賺錢,不賺錢沒法維持一個基本的運轉。我們是通過商業手段解決社會問題的角度來做,促進直播帶貨回歸商業本質,經營者與消費者做到知情同意、公平交易,促進良性競爭,而不是說僅僅價格競爭。
●你曾經說“索賠是手段,打假是目的”,如何理解?
王海
:我們的出發點、初衷是非盈利的,這不是說不賺錢,而是希望通過打假促進消費者福利的提高,而不是賺快錢。如果說只是簡單賺點錢,悶聲發大財的人太多了,無論你是做網紅、保健品各個行業,如果是純商業行為的話,甚至海爾海信這些大公司,什麼賺錢做什麼就是了。我們是希望促進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福利的提高,我們這麼多年做的事情,本質上都是非盈利的。所以我們即便做直播帶貨,也是從非盈利的角度切入。
我們賺錢當然是賺錢的,賺錢歸賺錢,本質上是非盈利項目,按照非盈利的原則在做事。
●職業打假是一門好生意嗎?
王海
:公司打假當然是賺錢的。好多年前營收就已經千萬了,但是這個不重要,因為收入可能沒多少。從生意的角度來說,可以作為一個好生意,沒問題,營業收入也是不斷提高的。但是跟純粹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因為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圍繞著消費者權益來做事,而不是什麼賺錢做什麼。
●網上有一些評論質疑你們選擇性打假,如何回應這些質疑?
王海
:我們當然是選擇性打假。肯定要選擇嘛,不選擇打不過來,每個網紅基本上都在涉假,不可能都打嘛,大網紅小網紅,肯定你打不過來的嘛,這麼說可能有點影響消費者信心了,或者說,大牌網紅都有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是薇婭還是李佳琦,實際上是沒所謂的,有具體律師在跟進,後續是根據消費者的委托,來確定起訴對象,具體案件具體分析。現階段沒有提到薇婭,只能說明我們的人沒有掌握到線索,或者說還沒有消費者來找我們,並不代表其他。我們選擇危害大的,優先去打,因為社會危害更大。
●曝光前會跟對方溝通嗎?
王海
:我們曝光之前,私下不會跟對方溝通。這個不著急,直接曝光對方也有說話的機會呀,平衡原則嘛,並不是說你就不能講話了。
●索賠金額方面,消費者和企業委托,哪個更多?
王海
:索賠總金額上消費者更多,個案上企業多。比如美容儀退一賠三,總共一萬多塊錢,企業打擊造假窩點的,一個案子可能索賠就幾百萬。消費者總數在這,企業案件雖然沒有消費者數量多,但是每一個案件都可能索賠幾十萬到數百萬都有可能。
●你曾說過索賠金額達到百萬,才能對外說是你的學生,有這回事嗎?
王海
:對呀,這是僅就買假索賠業務來說,不是所有業務。因為買假索賠需要案件積累,類似一萬小時定律,沒有積累很難學會打假。當時說如果來學習是ok的,但是如果要對外說是我的學生,怎麼也得給我索賠回來一百萬,可能是一百個案件或者是多少個案件,才能對外去說,否則我覺得沒臉見人嘛。錢不是考量你成不成功,而是是考量是否掌握技能,如果連一百萬都索賠不回來,我覺得沒有資格說自己是打假的,更沒有資格說是我的學生。
●2019年,市場監管總局提出要依法嚴厲打擊惡意舉報非法牟利行為。這之後,你的職業打假業務受到了哪些影響?
王海
:沒有影響。從我們角度來看,社會上確實存在很多假打行為,就我們掌握的情況,可能假打人員百倍於真正的打假人。
假打嚴重損害、抹黑了打假的形象。實際上真正的打假,證據都很確實,有助於節約行政資源。比如耐克氣墊虛假宣傳事件,我們都把證據做了保全,當時的工商局罰了企業487萬,還給了我們獎金,真正的打假監管部門沒有理由反對。舉個例子,你把小偷人贓並獲扭送到派出所,警察能不歡迎嗎?這叫節約行政資源、見義勇為,打假是同樣的道理。
現在很多人分不清打假跟假打,這是兩回事,很讓人遺憾。
●有沒有一些家鄉生活的片段和人物對你的性格和職業選擇產生影響?
王海
:沒有什麼太深刻的影響。老家是城陽,小時候住在齊東路,信號山附近。小時候在老城區呆的時間比較長,印象深刻的就是洗海澡,逛即墨路市場,主要都是玩的事情,印象比較深刻。
我做事的原則很簡單,不管做什麼工作,正當性原則,不偷不搶不騙,必要原則,比如這麼多網紅,打誰;合理性原則,就像津成這個事情,他賣假電線一年賺那麼多錢,賠償5萬合理還是100萬合理?合法性原則,做事情必須在法律範圍內。只要遵循這幾個原則,我覺得做什麼都ok。
●對於青島這些年的變化有什麼感受?有沒有想過回到家鄉投資發展?
王海
:青島變化很大,也成了移民城市,房子也很多,越來越現代化。目前還沒有青島布局的打算。
●從事職業維權也已經超過20年了,各種風風雨雨下來,心態上有變化嗎?
王海
:今年本命年了,這些年心態上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前可能是完美主義,看到什麼不好的都要說出來,都要想辦法通過自己做一些改變,現在也會做,追求有限正義,要更加理性、建設性,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去追求有限正義,當年可能看到什麼都要去打。
●目前您公司專門從事打假維權的團隊有多少人?運營模式是怎樣的?
王海
:授薪團隊有20多人,還有不授薪的項目經理。就案件分成,比如我讓你去幫我調查造假工廠,調查獲得的賠償收入分成。
●對於這些年國內的維權環境,你認為最好和最壞的變化分別是什麼?
王海
:消費者維權來說,國內維權環境最好的變化是退貨容易了,比如七天無理由退貨。最壞的是維權成本,通過訴訟沒有辦法獲得完全有效的彌補,打贏了官司賠了錢,消費者賠償過低,既起不到懲罰作用,也鼓勵不了消費者維權,消費者維權得不償失與25年前沒有變化。三倍也好十倍也好,還是太少。一些地方法院,一旦提起索賠,有的認定不是消費者。
不可避免懲罰才能有效約束作惡,我想還會有更多法官支持職業打假。未來的職業打假會更光明。
●下一步會更多關注哪個行業或渠道中的亂象?
王海
:下一步還是在化妝品、醫美、傳銷這幾個領域可能關注多一些,線上線下都有。實際還是以消費者反映問題多少為准,目前這幾個領域反映問題比較多。
●除了媒體上的“打假第一人”,你還是企業經營者、法律博主、公益項目理事。眾多身份中,您最享受哪一個?
王海
:每一種身份都是一個建設者的角色。享受的是建設這個國家的成就感,希望通過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促進國家進步,讓社會更美好,這個是最享受的。比如說我們推動了十多年,從退一賠一到退一賠三,從沒有500元、1000元起步價,到有了起步價,這是我們最有成就感的事情。
今年我們通過人大代表提議對帶貨網紅的身份做出准確界定,對於視頻平台要按照電子商務法規定的電商平台來承擔法律責任。
●今後還會繼續從事這份職業嗎?
王海
:可能一直做下去吧。既是工作,也是樂趣。我最近正在籌備公開課,會在微博、頭條、抖音、快手給大家普及打假維權知識。打假公開課,我得告訴大家中國的懲罰性賠償是怎麼回事,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懲罰性賠償制度,更多人站出來“吹哨”,叫停經營者的不法行為。